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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办照被问责,行政处罚被撤销,某市监局“不作为”

2017-08-24 大脑短路的 登记注册小助手


导读

近日,温州龙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投诉反映涉企部门“不作为”“乱作为”。


该公司经营的位于鹿城区黎明中路96号的龙幕影院,配备了一家名为“茗尚”的餐饮店。但该区市监部门对餐饮店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并进行行政处罚。

接到上述反映后,市委高度重视,市纪委立即督办,该区成立专门调查组。

经调查事情经过为,鹿城区市监局滨江所在巡查中发现“茗尚”餐饮店无证经营,要求该店办理相关证照。但该店多次到滨江所窗口申请办理证照,均被告知需提供滨江街道签署意见并盖章的《鹿城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申报表》。街道经办人朱某根据相关规定,表示公司须缴纳土地收益金,但未明确告知其他解决途径。此后,龙昇公司未缴纳土地收益金,街道也未出具准许证明。“茗尚”餐饮店在未取得相关证照情况下持续经营,被区市监局立案调查并停业,随后作出责令改正、罚款2万元的决定。

经过调查后,相关涉企部门存在以下问题:鹿城区市监局滨江所在餐饮店无法提供准许证明的情况下,未能积极沟通街道相关科室、主动为企业服务,直接采取责令停业及行政处罚措施,工作方法较为简单。滨江街道经办人未明确告知企业可根据其他相关规定,或申请列入该区强三优二联席工作会议、区政府“一事一议”进行解决。其也未向科室负责人和街道分管领导汇报相关情况。

对此,我市相关部门做出如下处理:对鹿城区市监局滨江所副所长郑某予以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撤销对“茗尚”餐饮店的行政处罚,依法依规为该店办理相关证照。对滨江街道办事处予以通报批评。对该街道经济发展办负责人张某予以诫勉谈话。对该街道经济发展办临聘经办人朱某进行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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