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内地与香港就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安排生效


中新社香港9月11日电 内地与香港就实施税务事宜自动交换财务帐户资料(自动交换资料)的安排已于今年9月6日生效。


香港特区政府发言人11日表示,安排签署后,香港与内地将于9月稍后时间进行首次自动交换资料,香港与其他49个税务管辖区之间的首次自动交换资料也会同期进行。香港会继续履行责任,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所订定的共同汇报标准实施自动交换资料。


香港早前已根据类似的双边主管当局协议或《税收征管互助公约》下的多边主管当局协议,与其他49个税务管辖区启动自动交换资料关系。


自动交换资料是全球性税务合作措施,规定财务机构须识辨申报税务管辖区的税务居民所持有的财务帐户,并收集相关资料向税务当局申报。香港税务局每年会与申报税务管辖区的对口单位交换相关资料。


截至今年8月底,共有包括香港在内的149个税务管辖区承诺实施自动交换资料。


来源:中国新闻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