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我省公、检、法部门迅速联动、重点攻坚,快速审结赵鑫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犯罪,铲除了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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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9日14时左右,被害人杨某某在邯郸市丛台区华浩天际大厦门口被6名面带口罩歹徒持械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邯郸市公安机关迅速抽调了70余名警力组成由刑警支队牵头的“414”专案组全力侦办此案。通过侦查深挖,公安机关发现,作案的两个团伙还分别涉嫌多起案件。
2011年以来,团伙头目赵鑫、马超等各自网罗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在邯郸市周边及市区开设赌场,高额放贷。为巩固发展自己的势力范围,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他们通过结拜兄弟、豢养小弟,实施多起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较稳固的犯罪组织。
邯郸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委员 侯希海:
经审讯符合我们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四个特征,组织比较严密,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社会危害性比较大,控制人比较明显。
经全力侦办,专案组查明该涉黑组织涉嫌刑事犯罪37起,涉案犯罪嫌疑人152人,已到案145人,于2016年2月4日将该案依法移送起诉至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其中,包括16名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主要成员在内的共计22名犯罪嫌疑人被移送邯郸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 郑亚昕:
因为它是由两个以上的犯罪团伙勾结在一起,他们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勾结,有自己的一般参加者、积极参加者,对当地造成了重大影响,我们认为该案认定事实还是很清楚的,证据也充分。
2018年7月12日,省法院在邯郸依法公开宣判,对被告人赵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15名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定罪的被告人,根据具体罪责分别判处无期徒刑至五年六个月不等。
“414涉黑专案”,是邯郸市近年来少有的重大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涉黑案件,该案的成功审判,有力打击震慑了黑恶势力。
邯郸市公安局正县级侦察员 贾文君:
此案的成功宣判也是我们对黑恶势力的宣战书,我们全市公安机关将本着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防范的原则,主动出击深挖线索,对黑恶势力发起凌厉攻势,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来源:河北新闻联播
记者:张文敏、郑中辉、邯郸台
编辑:海坡
主编:书娟、晓明
监制:朱湘鹤、刘新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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