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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提级执行 优先保障职工工资
2020年以来,珠海市某制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陆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甚至有部分职工为公司垫付了差旅费。
为保障自身权益,职工们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公司迟迟未给付。职工们遂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因其他负债被多家公司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经统筹考虑,为更好保障职工权益,便于职工更快领取案款,珠海中院执行局决定将上述涉职工工资案件从金湾法院提级到珠海中院执行。
“对于职工来说,工资不仅仅是劳务报酬,还是养家费,甚至是治病钱。这批案子关乎几十个家庭的安稳。因此,法院在执行时会优先发放职工工资。” 执行法官表示。
通过司法变卖,珠海中院成功将该公司资产变现。收到变卖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这33名职工,向他们优先发放工资执行款854378.12元。
来源:中院执行局
编辑:周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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