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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中院提级执行 优先保障职工工资

11月21日上午,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珠海市某制剂公司33名职工集中发放了工资执行款85万余元。“眼看快到年底了,谢谢珠海法院帮我们把工资拿回来。很感激!很高兴!” 珠海市某制剂公司职工代表关某表示。






2020年以来,珠海市某制剂公司陷入经营困境,陆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的情况,甚至有部分职工为公司垫付了差旅费。
为保障自身权益,职工们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裁决该公司向职工支付拖欠的工资,但公司迟迟未给付。职工们遂向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因其他负债被多家公司诉至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并申请强制执行。经统筹考虑,为更好保障职工权益,便于职工更快领取案款,珠海中院执行局决定将上述涉职工工资案件从金湾法院提级到珠海中院执行。
“对于职工来说,工资不仅仅是劳务报酬,还是养家费,甚至是治病钱。这批案子关乎几十个家庭的安稳。因此,法院在执行时会优先发放职工工资。” 执行法官表示。
通过司法变卖,珠海中院成功将该公司资产变现。收到变卖款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联系这33名职工,向他们优先发放工资执行款854378.12元。


为深入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践行司法为民,珠海法院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案件和其他涉民生案件执行专项行动。行动期间,在日常强化执行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工资和其他涉民生执行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办理、优先发放”,保障当事人及时、足额领取执行案款。






:中院执行局

辑:周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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