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如戏,全靠演技?!冒充领导人亲属诈骗卷土重来!
你知道有一种诈骗,是冒充国家或地方领导人亲属的吗?
知道一点点,你给普及一下呗!冒充国家或地方领导人亲属、秘书、司机等特定关系人进行诈骗,是诈骗案件中一种常见类型,而且屡试不爽,经久不衰。
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领导不断更迭,骗子也在与时俱进。我给你讲几个案例!
好!好!好!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近日,冒充领导人亲属诈骗又卷土重来了!
演技精湛!值得一看……
案例
一
虚拟“干爹”好办事 连环套诈骗900万
犯罪嫌疑人魏某某自称其干爹是富力集团的老总,其干爹与国家某领导人是至交。魏某某谎称因为有干爹的关系,经常与领导人来往,是领导人的座上客。2009年底至2010年初,犯罪嫌疑人魏某某通过其男友与被害人王某熟识并取得信任后,虚构自己有关系、有能力低价购买北京三里屯、中轴国际小区房产及海南陵水富力湾别墅的事实,多次骗取王某等人购房款共计人民币950万元。
案例
二
一人扮“副局长”一人演“上级领导”
两人“唱双簧”诈骗500万
犯罪嫌疑人卢某某自称曾经当过国家领导人秘书,现在是总参某部领导,其认识中央领导侄子的孩子,能通过他找到中组部某领导帮忙办事,能为陈某的孩子安排到海关总署工作。陈某通过卢某某还认识了程某某,程某某自称是卢某某的领导,系中央警卫局领导,与原军委领导交往甚密。2013年6月至10月间,卢某某、程某某二人以帮被害人陈某拿到工程项目、帮助陈某的孩子安排到海关总署工作及办理北京户口为由,骗取陈某共计人民币531万元。
案例
三
拉大旗作虎皮 “领导亲属”一箩筐
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本市朝阳区和平西街21号天丰利市场,自称其是前国家领导人的外孙女,认识中纪委领导,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是很熟的老乡,可以帮助协调运作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案子。2016年1月至10月,李某某以帮助被害人周某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为由,骗取周某人民币550万元。后因办事不成,经催要不能还款,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将一把自称是国家元首赠送的宝剑抵押给被害人以拖延时间,后被害人报案。
细看这些骗局并不高明,稍加推敲甚至会觉得有一些可笑,但却屡禁不止,从未绝迹。我们在谴责和惩处犯罪嫌疑人的同时,也需要对案件的被害人提出警示,当欲求蒙住了双眼时,再假的骗局,“眼也变瞎”。要相信规则,而不要轻信潜规则;要相信法律,而不要轻信人情。
冒充领导人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诈骗财物的,属于诈骗罪的一种类型,应当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如果冒充行为手段恶劣,危害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则可能构成刑法中规定的“严重情节”或“特别严重情节”,导致量刑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提醒
贪心不足蛇吞象,天上不会掉馅饼,但是在金钱欲望引导下的现代社会里,许多违反法律、违背常理的事情,反而容易使人相信。如果我们能多走一些正规的道路,多做一些合法的事情,就会避开很多专门在捷径上设下的陷阱。司法程序也许能将罪犯绳之以法,却无法挽回已经挥霍殆尽的钱财,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护好自己的钱袋,依规则行事,按常理出牌!
转自:北京市检三分院
撰稿: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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