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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历史上的今天,新法实施!(五)
12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引渡法》,已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并施行。制定本法是为了保障引渡的正常进行,加强惩罚犯罪方面的国际合作,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典型案例
建国以来最复杂引渡案件
黄海勇系中国重大走私案首犯。曾任深圳裕伟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深圳市亨润国际实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湖北裕伟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武汉丰润油脂保税仓库有限公司董事长、香港宝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1996年8月至1998年5月期间,黄海勇伙同他人,利用其经办的多家公司与其他企业相互勾结、虚构事实,向海关骗领3本《进料加工手册》,并骗取成立武汉丰润油脂保税仓库有限公司,逃避海关监管,共同进口保税毛豆油10.74万吨在境内销售牟利,案值12.15亿元,偷逃税款7.17亿元。
案发后,黄海勇于1998年8月出逃,先后逃至美国、秘鲁等国。2008年10月,黄海勇在秘鲁被秘鲁警方逮捕,后中国政府向秘鲁政府提出引渡黄海勇的请求。2016年7月17日凌晨,黄海勇自秘鲁被成功押解回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并施行。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双边和多边条约、协定和其他具有条约、协定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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