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亮生活】第181期:A公司将货物存入B公司,可以提前或延期提取吗?
《民法典》
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
都息息相关
您的每一个民事行为
都要受到
《民法典》的规范哦
为了帮大家更好地学法用法
怀柔普法
【“典”亮生活】栏目
给大家邀上几位学法小伙伴
让咱们一起来看看
发生在他们身上的
法治小故事
本期题目
01
A公司在年初将自己公司的货物存入B公司的仓库进行保管,约定储存期限12个月。但6个月后,A公司存放在B公司仓库内的货物市价大幅上涨,A公司立即提取后转卖套现。
B 公司需要退还仓储费吗?(判断)
A、需要。仓储实际期限只有6个月,B公司应退还多收的6个月仓储费
B、不需要。存货提前提取货物的的,保管人不减收仓储费
02
A公司年初存入B公司仓库内一批电子元器件,约定储存期间为6个月。可储存期限届满后,A公司却迟迟不来提货。
此时,B 公司应该怎么办?(多选)
A、B公司只能等A公司提货后加收仓储费用和滞纳金
B、B公司可以催告A公司在合理期限内提取
C、催告后A公司仍逾期不提取的,B公司可将仓储物提存
D、催告后A公司仍逾期不提取的,B公司可自行处置
上期答案
#1
A公司将自己公司采购的一批大米存入B公司的仓库进行保管,保管期间,B公司仓库所在地遭遇连续降雨,气候十分潮湿。仓管员发现部分大米已经有发霉迹象。此时,B 公司应该如何做?(多选)
A、B公司应该将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存货人
B、B公司可以立即采取烘干措施,增加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
C、B公司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做出必要处置,但也要及时通知存货人
D、货物损失如果危及其他仓储物品安全的,B公司可以催告存货人采取措施
答案:ACD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二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的,应当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三条
保管人发现入库仓储物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保管人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
#2
A公司将自己公司采购的一批电子元器件存入B公司仓库,但是没有明确储存期限。一年半之后,B公司要改造仓库,于是通知A公司提取存放的货物。B公司有权这样做吗?以下说法哪些是正确的?(多选)
A、没有约定储存期限的,保管人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提取货物
B、没有约定储存期限的,存货人也可以随时要求提取货物
C、保管人要求存货人提货,应该给与必要的准备时间
D、没有约定储存期限的,由保管人与存货人协商后确定何时提取货物
答案:ABC
《民法典》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下周一起来《民法典》里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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