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些人请自重,请好自为之
都 关 注 并 星 标 了 从 心
事件|第 159 篇
今天,我偶然在网上看到了一封80岁老母亲写给自己4个儿子的遗书。
我无从考证这封信的真伪。
但这不是最紧要的,紧要的是,这信中阐述的事情并非个例,在广袤的中国大地上,其实每天都在上演着。
信还没读完,我的心却已凉透……
▼以下是书信全文,请滑动查看▼
我实在无法想象,一个能够照顾自己独立生活,身体还算硬朗,甚至不需要吃你们一口饭,不需要穿你们一件衣,不需要花你们一分钱的80岁老母亲,她辛苦了一辈子,一把屎一把尿把你们4个孩子拉扯长大,紧接着又帮你们带大了8个孩子,她做了她所能做到的一切。
就这样一位别人求之不得的伟大母亲摆在你们面前,你们不但不珍惜,竟然还毫无底线的折磨她。
你们的老母亲只是在老伴去世后寂寞了,想让你们接到家中一起生活,想要你们多一些的陪伴……
这诉求一点不过分,但到了你们这里,连这最基本的诉求却都能成为奢望。除了呵呵,我还能说什么。
你们不仅不给老母亲好脸色看,对她不耐烦,没有一人愿意把母亲接到家里照顾,竟连去看望时都那么冷漠无情。对老母亲一言不发视而不见,就像进的是旅馆……做人做到你们这个份上,真他妈绝了。
老人家心凉了,绝望了,最后心脏难受也不说了。只祈求疾病能快点将自己带走。你们一定不知道吧?你们80岁的老母亲,唯一的慰藉竟然只能在梦里。
只有在梦里,她才能有人陪有人爱,有人让她不寂寞。而这个人,正是你们逝去的父亲。这是何等的讽刺?还活着的你们,就一点都不害臊?
几天之后,你们的母亲走了,走得很安详。
她静静的躺在自己的床上,手里拿着的是她跟老伴的相片,相片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是何等的荒诞,何等的魔幻?
可这就是眼睁睁的现实,每天都在上演的现实……
写到这里,我想起之前看过的一则小故事。
说的是在古代,某天有位耄耋老妇,到官府状告自己的不孝子,不让吃穿将其赶出家门。当县令要置其罪时,不知耻的儿子还在满口狡辩:
大人冤枉啊,您得替我主持公道啊。你看,我小的时候,母亲养了我二十年,如今,我也养了我老母亲二十个年头了,这不是扯平了吗?既然扯平了,我之前把她赶出家门,又何罪之有?
县令不紧不慢回道:不,还没扯平。你还差你母亲几斤肉。
不孝子顿时高兴起来:这还不简单,我去市场上买几斤猪肉给她便是。
县令这才怒斥道:放肆!你欠的肉是从你母亲身上割下的肉,岂是猪肉能代替的?
县令回过头来询问老妇:“你当初生下这不孝子时,他几斤几两?”
老妇人哭诉着:正好7斤整。
县令这下大声斥道:我看你这颗脑袋大小正合适,砍下来给你母亲,你们便能扯平。来人啊……拖下去砍了……
不孝子一听要砍头,瞬间吓得瘫倒在地。
之后便是对着母亲疯狂的忏悔,祈求母亲能向县令求情饶了自己小命。
做母亲的哪有不心软的。最终还是求了县令,让儿子接她一同回家。
至于后来这个不孝子待母如何,我不知。但我并不认为他真能改过自新,会好好善待自己的母亲。
有句话说得好: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哪怕现在再年轻,也总有老去的一天。
所以,我奉劝某些人,
请自重,请好自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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