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关注】黄山公布预防性体检机构名单!17家医院也可办健康证!
4月21日,我市公布预防性体检机构名单,全市共有25家,包括8家疾控机构、17家医疗机构。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进度,我市预防性体检工作将逐步过渡到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此前,我市预防性体检工作绝大多数由疾控机构承担。
当天,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工作,确保体检工作规范有序。按照要求,预防性体检对象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或拟被聘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介绍信,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信息,并由工作单位签章;个体经营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供上年度在我市办理的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首次办理不需提供。卫生健康部门提醒,重新办理人员可在健康证有效期到期前15天内前往预防性体检机构办理。为使从业人员办证便捷,按照属地管理、就近便民的原则,从业人员原则上在辖区内体检机构进行体检。
目前,我市有25家预防性体检机构,包括8家疾控机构,分别为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屯溪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山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徽州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歙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休宁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黟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祁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另有17家医疗机构,分别为黄山市中医医院、黄山首康医院、黄山昌仁医院、屯溪区人民医院、黄山区中医院、黄山区汤口镇卫生院、黄山市第三人民医院、黄山新晨医院、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院、歙县昌仁医院、休宁县人民医院、休宁县中医院、黟县人民医院、祁门县人民医院、祁门县中医院、祁门县平安医院。
从2017年4月1日起,我市取消预防性体检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免费的预防性体检,各地预防性体检机构体检人数激增。根据《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预防性体检对象为四类人群:.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及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指酒店、旅馆、超市、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等)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从业人员经健康体检合格、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取得健康证明,即“健康证”。
近两年来,中心城区及各区县预防性体检工作绝大多数由当地疾控机构承担,部分预防性体检机构的服务能力无法满足体检需求,且对体检人员所从事的行业和工种缺乏行之有效的认定办法。2017年12月,国家卫计委、财政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性体检等三项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和进度,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分开;可根据本地实际,按照“科学布局、方便群众”的原则,将预防性体检工作逐步过渡到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承担;要严把体检对象入口关,确保体检人员为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需要进行预防性体检的人员,要求用人单位认真组织并提供必要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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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周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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