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黄山开始垃圾分类!
《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
这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近日出台
黄山的垃圾分类就要来了
垃圾分类
9月2日,记者从市司法局相关部门获悉,《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这一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近日出台,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该《办法》,我市将因地制宜地制定并公布不同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南,逐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该《办法》规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并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市级统筹、区县实施的原则,采用新建、改造和市场化运作等方式,规划建设与辖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相匹配的“分类站点”及其终端设施,保障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建设与运行。
『可回收物: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
例如: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有害垃圾: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这些就是有害垃圾。
『易腐垃圾:主要是厨余垃圾和农贸市场等产生的垃圾』
平时的剩饭剩菜,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其他垃圾:日常生活垃圾中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之外的,就是其他垃圾』
A、B、C选项全部排除,就是其他垃圾!这里考一考大家,带有塑料的纸盒,是什么垃圾???
按照该《办法》要求,对于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的企业,应当取得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活动。市、县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许可的决定。同时,该《办法》还规定了发展和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商务、教育、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搭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黄山人
我们的垃圾分类快来了!
你做好准备了吗?
部分资料来源网络
《我和我的祖国》欣赏
责任编辑:程红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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