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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起,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黄山日报
2024-08-28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安徽省《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等文件精神,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倡导市民购买、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警部门从3月30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以交警岗亭、执法服务点为中心,

辐射电动自行车行驶较密集的路段、路口。 

  1

严查电动自行车未上牌上路行驶。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2

3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

4

5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劝导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6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

3月30日至5月15日

宣传引导阶段,加强对市民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单位内部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配戴头盔骑行等规定,引导市民主动上牌,守法出行、摒弃陋习。





第二阶段

5月16日至12月31日

严查严管阶段,直属各大队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劝导戴安全头盔骑行,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来源黄山交警

 责任编辑:程红妹  二审:徐海生  终审:李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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