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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起,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为贯彻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安徽省《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通知》(皖市监函【2019】231号)等文件精神,有效维护城区交通秩序,倡导市民购买、使用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市公安交警部门从3月30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一)整治时间
2020年3月30日至12月31日
(二)整治重点
以交警岗亭、执法服务点为中心,
辐射电动自行车行驶较密集的路段、路口。
1
严查电动自行车未上牌上路行驶。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
2
3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
严查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雨篷、遮阳伞。
4
5
严查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劝导驾驶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6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
3月30日至5月15日
宣传引导阶段,加强对市民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督促单位内部落实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配戴头盔骑行等规定,引导市民主动上牌,守法出行、摒弃陋习。
第二阶段
5月16日至12月31日
严查严管阶段,直属各大队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未上牌、未按规定车道行驶、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加装雨棚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劝导戴安全头盔骑行,营造浓厚整治氛围。
来源黄山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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