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基准价1.6元/㎡!河源市区物业费政府指导价有新调整
为完善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价格形成机制,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结合我市的实际,并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发改局对我市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进行了调整。其中,河源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基准价为1.6元/㎡。
据了解,我市现行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从2006年1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15年。在此期间,物业服务模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本等都发生很大变化,人工费用、设施运行维护费用等服务成本均已大幅上涨。由于企业成本上升压力未能得到疏导,出现成本与收费倒挂现象,部分企业通过降低服务标准等方法降低成本,物业服务双方的价费矛盾日益增加,不利于行业发展和保障业主利益。
根据合理补偿成本、业主承受能力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等因素,市发改局调整了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政府指导价范围内,可按质价相符的原则,选择相应的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以合同(协议)形式约定具体的收费标准,服务没有达到该级别全部内容的,应当执行低一级别的收费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成本构成包括《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内容以及二次供水所产生的费用,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另行向业主分摊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将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进行公示,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新的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执行之后,我市保障性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将执行政府指导价标准,保障房主管部门可根据保障对象、保障房房源等实际情况,对保障对象物业服务费给予优惠;其余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机制也将得到陆续规范、完善。此次调整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范围适用于源城区、江东新区和市高新区,其余各县可在不高于市区政府指导价标准的基础上制定公布。
据悉,新的政府指导价标准适用于新建住宅物业约定具体收费标准,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已经过主管部门核定突破政府指导价的,按原标准继续执行,故调整政府指导价后对原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不会直接产生影响。
河源市市区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河源市物业服务等级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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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河源日报
记者:梁驱远
编辑:傅泽彪 校对: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