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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布《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标准》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标准》(编号为DB13(J)/T8380-2020)已经审查并批准为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


标准明确了公租房小区智能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对提高我省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推动公租房智能管理高质量发展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标准适用对象为我省可集中管理的公租房小区,其他居住小区也可参照执行。


标准主要包括系统架构、服务系统、安防管理、信息安全四方面内容。系统架构方面,标准明确公租房小区应建设统一的智能化管理系统,对整体智能化统一协调调度,并能进行数据存储和统计,按照模块构建的原则,进行管理系统整体框架建设。服务系统方面,主要提出给排水、燃气、电梯、充电桩等设备智能化管理与维修等要求。安防管理方面,明确了人员出入监控管理、车辆出入监控管理、安全巡查要求三部分内容。信息安全方面,主要从信息管理、数据权限、数据保护、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标准已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zfcxjst.hebei.gov.cn)公开。


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政府投资建设的公租房33.4万套。随着公租房大规模交付使用,住房保障工作重心将从大规模建设向精细化管理转变。今年7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河北省公租房小区智能管理指南》《全省公租房智慧小区评价验收标准》,指导各地做好公租房智慧小区建设和评价,今年底前,每个设区市都将至少建成一个公租房智慧小区,打造智慧化管理样板。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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