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仕态|异地任职能否治“拍蝇难”顽疾

2017-03-04 褚朝新 王露晓 领导文萃

“压力还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这是前不久中纪委机关报对基层党风廉政状况的形象描述。

为根治“拍蝇难”的顽疾,部分省市纷纷推出异地任职制度。

十八大以来,大量异地任职的官员因严重贪腐落马的事实不能不让人担心:无法根治贪腐的异地任职这剂旧方,是否真能解决基层反腐难的痼疾?而异地任职这个旧方子本身,引发的反思也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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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官员易遭“围猎”


2016年11月21日,湖北荆州44岁的科级官员贾卫兵和妻子分开整整一个月了。

让贾卫兵与妻子分开的,是组织的一纸任命。2016年10月21日,湖北省荆州市委组织部发布通知,原任荆州市洪湖市纪委常委的贾卫兵,调往同属荆州管辖的监利县任职。

县级党委政府,为了防止任人唯亲和公权私用,县委书记、县长、县委组织部部长、县纪委书记和县公安局局长、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岗位一般必须异地交流任职。但贾卫兵从洪湖调到监利异地任职的岗位,并不在上述岗位之列,他的最新职务是监利县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通俗说,贾卫兵就是专门管办案子的县纪委副书记。

“过去,荆州市县级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往往是土生土长的干部,开展工作容易受到社会关系、人情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荆州市纪委称。

中部省份一名担任过地级市纪委书记的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一个县的纪委副书记一般四十多岁,是县里的正科级干部,在县里工作了至少二十年左右。在这个过程中,各个局的局长副局长、各乡镇的书记副书记都非常熟悉,其中还会有一些同学、亲友和同学的亲友。盘根错节的关系,有人说情打招呼,可能影响案件公平公正的处理。

中部省份一名曾担任过县纪委书记的官员向南方周末记者透露,“你如果不办人情案的话,在本地的生存空间可能就受到一些影响,会得罪很多人。”他介绍,县纪委副书记们在本地任职的最后出路一般是去人大、政协任职,如果办案太严,得罪太多人,到时候没多少人给他投票。

在湖北的其他地市,如襄阳、咸宁、恩施、黄石等,也有二十多名贾卫兵式的县纪委副书记。湖北省纪委的思路是:长期以来,县级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往往都是本地成长起来的干部,在执纪监督问责过程中时常面临各种干扰,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被“围猎”。湖北从有利于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改善县级纪委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县(市、区)执纪审查工作出发,提出县级纪委分管执纪审查的副书记异地交流任职,从制度上解决县级纪委执纪审查难的问题。

从襄阳市谷城县纪委到老河口市纪委异地任副书记的曾纪双对媒体表示,“实行异地交流任职,能够排除干扰和减少‘围猎’,我们也能甩开膀子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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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经验” 和而不同


同样在推行县纪委副书记异地任职制度的,还有河南省南阳市、贵州的遵义市和江苏的淮安市等地。11月22日,南方周末记者从南阳市纪委证实,当地2014年就开始推行这一异地任职制度。

在南阳市纪委官网上,南方周末记者查询到了南阳市“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关于印发《县区纪委副书记换岗任职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暂行办法》规定,县区纪委分管案件副书记异地任职,期限一般为3年,换岗任职纪委副书记的工资关系、编制保留在原单位不变。

南阳市纪委认为,保持工资关系、编制在原单位不变,可以解决基层反腐的人事制约问题,“现实中,办案人员的组织人事、升迁调动都在本地;年终评比奖励,需要争取本地名额;干部晋升提拔,需要争取本地选票。在组织人事上受本地制约较重,直接导致在办案过程中存在较多的顾虑,不能一心一意办案,极易出现碍于情面不想查案、怕得罪人不敢查案、怕影响个人晋升干脆不查案的状况。”

湖北与江苏等地的做法类似,但与南阳有所不同。湖北荆州、咸宁等市纪委披露的消息显示,当地要求异地任职时间原则上为一届,即5年,异地交流任职干部的行政关系、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等均转入新单位。江苏淮安,也是将交流干部的行政、工资和党组织“三个关系”全部转入新单位。

淮安市纪委认为,将工资组织关系迁入新单位,“可以保证异地任职干部人到心到,真正把心思扑在办案上。”

此外,南阳还特别针对不服从异地任职安排的官员,出台了相关惩罚措施,“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做出的换岗任职安排,对符合换岗任职条件又无特殊原因不同意换岗任职者,由市纪委建议将其交流出纪检监察系统。”

对异地任职官员的出路问题,南阳市明确提出,“换岗任职期间,对政绩突出者,在市委调整干部时,向市委提名推荐一定比例的换岗任职纪委副书记,作为副处级领导后备干部人选;经组织推荐,换岗任职的纪委副书记可参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副处级干部竞争上岗。”湖北、江苏淮安等地,也有类似规定。

2015年9月,南阳市纪委对媒体宣称:“试点一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成效。镇平、淅川、唐河县纪委乡科级干部案件立案数、处分数同比上升40%以上。”曾被曝出家族政治严重的新野县,因“一年连一起乡科级重处分案件都办不成”,反腐工作在南阳市倒数第一,2015年排名上升至第4名,前进了8个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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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领导干预,异地能排除?”


县纪委副书记异地任职能起到多大反腐成效?曾任黑龙江省副厅级巡视专员的李克军的观点是弊多利少。他说,从正面看能一定程度减少人情干预,“纪委副书记到了异地,没有那么多人情,没有那么多同学,办案过程中,就不受那么多人情的干扰,他可能就更公正一点。”

但这种作用也不能被夸大,李克军说:“别人有毛病、有危险的时候,你高抬贵手,别人就说你这个人是好人,这种观念并不会因为人换了地方就变了。”

一名接受南方周末记者采访的处级官员认为,基层纪委办案的阻力主要来自领导的干预和同僚的干预。异地任职可以一定程度解决同僚干预的问题,但对上级的干预效果很有限。

吕梁,是曾经系统性、塌方式腐败的山西的腐败重灾区。2014年以来,大量厅处级官员落马,先后两任已经晋升为省委常委的原市委书记被查。连续两任市委书记自身严重的贪腐,导致当地反腐数年处于停滞状态。

2015年4月,时任吕梁市纪委书记张稳科却向南方周末记者介绍,贪腐严重的吕梁2010年到2014年9月,连续5年时间内重处的案件只有4件,移送司法机关仅1人,涉案仅5万元。因为过去数年很少办案,当时吕梁市纪委的官员们“很多人根本不会办案。”

南阳市纪委曾在分析基层反腐难时指出,“体制环境”是一大原因:案件查办过程中会涉及多个方面,需要协调各方面关系,而个别地方党委党风廉政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过分强调区域利益,对查案心存顾虑,甚至怕“拔出萝卜带出泥”,特别是在查处大要案时,怕影响本区域形象、声誉及利益,对暴露出的问题总想捂着、掖着、压着,缺乏支持纪委办案的底气。

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原副院长李永忠认为,县纪委副书记异地调任的主观愿望是好的,办法可以用,但成本不低,方法老套,“县纪委副书记连县处级干部都不是,你把他从外面调过来,家庭成员也过不来,你就得给他找旅馆招待所,他自己也要在不同的地方奔波。这是成本不低、人性不高的做法,不符合廉价政府、人民政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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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药方”的配伍


“在监利,我一个熟人也没有,这段时间基本是寝室、食堂、办公室三点一线。”11月14日,履新半个多月后,贾卫兵谈道,“离开了过去的熟人社会,现在的工作环境更有利于开展执纪审查工作。”从洪湖调到监利后的贾卫兵对《荆州日报》说。

但是,在洪湖和监利这两个地方,县委书记们并未因为“离开了熟人社会、一个熟人都没有”而逃过落马的厄运。异地任职这个药方,一度在这两个地方失灵。这充分说明再好的药方,也要配伍跟上,综合施治。

根据湖北省纪委多次公开通报的消息,监利县先后有4任县委书记落马,洪湖市最近也有两任市委书记接连落马。

李永忠还认为,古代农业社会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为防止地方官腐败,地方势力与中央政府相抗衡等问题,所以才实行异地任职。但现在信息、交通的问题早就解决了。

“这些年来,异地任职并没有阻碍腐败的滋生蔓延,腐败之风没有因为异地任职就得到了遏制,但是也要看到,异地任职虽然不能根治腐败滋生蔓延,但也有一点缓解作用。”李永忠说。

曾先后担任过八年多县委书记的李克军结合自身经历认为,异地交流的做法对于抑制官员的关系网作用微乎其微,但对保持工作的连续性明显不利。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汪玉凯还对媒体指出过另一个问题,“官员家庭不在任职地,长期一个人在外生活,缺乏家庭的约束力,容易出现生活堕落、包养情人等问题。”显然,这些问题需要配套措施跟上,系统解决。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一期)

稿件来源:《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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