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古代的反腐智慧
巡视制度古而有之,是行政监察的重要形式之一。探讨中国古代巡视制度,以史为鉴,借鉴中国古代巡视制度及其他反腐的经验,时至今日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来我打算去南山游玩,但是怕爱卿你责怪,所以就半路停下了。”这是《资治通鉴》里唐太宗惧怕大臣魏徵的故事,而李世民也因虚心纳谏、廉政爱民被后人传为佳话。
古代反腐的实质是皇帝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古代反腐既和律法制度有关,也和君臣的政治斗争密不可分。历朝历代的规律显示,官场腐败必然导致政权垮台,所以,历代有作为的君王都十分重视反腐倡廉。
君臣之间的关系
在各种君臣关系中,有皇帝“怕”大臣的,像唐太宗和魏徵,就是君臣合璧开创了贞观之治,也正是在唐朝,出现了严惩贪赃枉法的“六赃”(《唐律疏议》规定的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这对中国历史上反腐定罪的影响巨大。
然而,唐太宗真的怕魏徵吗?有学者认为,唐太宗对魏徵的“怕”,只因他是历史上少有的开明君主,为了开创大唐盛世,才给了魏徵“无限话语权”,让其直言劝谏自己。
实际上,这段君臣佳话也体现了古代反腐的一个重要内容,即监察制度。古代的监察官员多数是对各级官员进行监察,也有一部分是直接对皇帝提出批评意见的,魏徵就是一例。
古代反腐的律法跟现代相比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其规定更严格、更细致。《唐律疏议》就被誉为东亚国家比较完善的法典。可惜的是,这种完善的立法在执行中却并不完善。
自秦朝开始,历朝都设有御史作为监察官员,但其品级都很低,是“七品芝麻官”,明朝进士魏敏称其“官小言微,话语权不够”。加上古代官员的工资非常低,而很多人在成为官员之前就借了不少债来读书和疏通关系。很多新官上任后,其首要任务就是还债,在不够养活家人的工资体系下,也不得不以身犯险。在这样一种官僚体制下,贪腐自然屡禁不止。
真正影响反腐效果的,不是君臣关系如何,而是皇帝的个人意愿。比如,每个朝代的开国初期,有作为的帝王其反腐力度都较大,而到了王朝的后期,平庸的君主不重视反腐或不得其法,以至于贪腐盛行,最后导致民不聊生,政权垮台。
独特的反腐经验
在古代,扮演当前“中纪委”这一角色的是御史府或御史台,后称都察院等。纪委官员相当于御史,御史不理庶政,专门“打老虎、打苍蝇”,这和现代的反腐有许多相像之处。对比古今,我们归纳了几条古代反腐的经验智慧:
第一,古代有作为的统治者都很重视反腐,他深知为了维护政权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反腐败,因为统治者很重视,所以效果也比较好。
第二,封建时代的监察制度有很多东西是值得我们借鉴的。比如,现在的中央巡视组,这种巡视制度恰恰是中国古代监察制度里的一个重要内容。
古代的监察区是中央监察部门派往地方的一个机构,机构内设有刺史或御史行使监察职能。比如,刺史就是地方上负责监察的,实际上一开始他是中央派出去的,负责巡行各地、巡回监察,只是后来又成为地方上的行政长官。
中央也经常派一些御史巡行各地,这就类似于今天的中央巡视组。这些御史到各地去监察,不受地方势力的干扰,古典戏曲里面也经常提到御史有尚方宝剑,可以先斩后奏,也就是说明御史有很大的权力。他代表皇帝视察地方,行使吏法,对那些贪赃枉法的可以先斩后奏,所以地方官是非常害怕的。
实际上,古代御史的品级都很低,一般为七品,地方大员往往是一二品。虽然御史的品级低,但是他的职权非常高,而且对监察官的要求也很有讲究。比如,御史到地方,不能去他的老家,要回避;御史要用品行端正的年轻人……很多细致的规定,在现在看来,还是很值得借鉴的。
第三,法律制度的建设完善。自有史可考的商朝开始,历朝历代对官员的贪腐都有法律规定,到唐朝发展得更为精细和完整,而且惩治官员贪腐的律法比普通人要严厉得多。
这在《唐律疏议》的“六赃”中有诸多体现,“六赃”是指六种非法获取公私财物的犯罪。
第四,君臣关系与上下级关系有相似之处。古代的君臣关系等级森严,而现代的上下级关系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级别之差。对现代而言,不能有这种等级森严的意识,而是应该有民主意识。这样的好处就是,下级能帮着监督上级,上级有了过失,下级也可以提出善意的批评或规劝,实际上是防止上级铸成大错。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三期)
稿件来源:《半月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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