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七品县令的一品事业
在中国封建社会,知县集行政和司法大权于一身,既是县长,又是法院院长、检察长,也是公安局第一局长。知县受朝廷委派,除收缴赋粮外,最主要的工作就是断案。冯梦龙在《三言》中写了不少公案小说,在《古今谭概》《智囊补》等作品中也记录了许多官吏的故事。那么,当他走上诉讼断案的第一线,将如何运作呢?
深入虎穴打击“村霸”
崇祯七年(1634年),冯梦龙升任福建寿宁知县。上任后他发现寿宁县因山高地狭,经济极不发达,并无大的土豪劣绅之类。当地百姓虽多为“山中朴茂良民”,但也存在“性悍而量窄”“以气相食,凌弱蔑寡”之陋风,且“不知法律”,一旦发生矛盾冲突乃至刑事纠纷,也不懂得到县衙打官司。于是一批“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讼棍”便应运而生。冯梦龙决定抓住典型案例,打开突破口。
他了解到,在寿宁、政和、古田、宁德四县交界处,有个叫泗洲桥的山村。因地势极偏,加上官吏不作为,故形成“从来顽民渊薮,非劫即窝,根深蒂固,有司知不敢问”的恶劣局面。为首的“村霸”陈伯进“与盗通家,道渐起,恃其口舌,遂为一方之霸,杀人屡案,皆以贿脱,固已弄官府于掌上矣”。此案不破,民心难服。
冯梦龙首先派公差到泗洲桥,传陈伯进到县衙受审。而陈伯进却有恃无恐,极其嚣张,“挈汤壶从楼窗灌下”,使公差“溃面而返”。冯梦龙决定亲自出动。他精心策划,巧施妙计,借到建宁府公干返回寿宁的机会,从平溪折道突袭泗洲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破当地“村霸”的顽抗,把陈伯进执拿归案,绳之以法。人心大快,影响深远。
微服私访严惩奸徒
在寿宁县城南面十多里处,有个叫作“三望洋”的地方,土地比较平坦,有青竹岭等村庄的农民集中在此居住。有一天,突有一桩奇案摆在冯梦龙面前。先是青竹岭村民姜廷盛前来击鼓鸣冤,控告邻村人“刘世童劫其粮而砍伤其弟”。同时前来县衙的证人,头上鲜血淋淋,是姜廷盛的弟弟。冯梦龙叫衙役验伤,确见“刀创可畏”。
正在审理之时,被告刘世童也主动来到县衙,申明自己系被姜廷盛诬陷,一时难断真假。冯梦龙当机立断叫双方都“取保候审”,先回本村。
第二天,冯梦龙命人吹吹打打前往县城西门拜客,途中突然取消仪仗队伍,转走小路前往县南的三望洋微服私访。他遍询父老儿童,大家都说真相是姜廷盛自己砍伤亲弟。
姜廷盛为什么这样做呢?必须进一步追问作案动机。冯梦龙问了前来劝架的姜廷盛“亲姨吴氏”,吴氏只说是“误伤”,言语吞吐,不足为信。冯梦龙又找来“目击其事奔报吴氏”的“童子姜正传”,证实的确是姜廷盛“自砍其弟”。冯梦龙还不满足于这些表面的证据,经深入调查后查明了原委。
原来,姜廷盛仗着自己是个里役,平时经常欺压刘世童,世童不堪欺辱,到县里去告状,因此得罪了姜廷盛。姜的弟弟手有残疾,不能劳动,当哥哥的不尽照顾之责,反而嫌弃弟弟白吃白喝。为了报复刘世童,姜廷盛挖空心思,竟然想出个“妙计”。他怂恿弟弟找刘世童寻衅滋事,妄图乘两人打斗之际暗伤弟弟,借此让刘世童担责。没想到,刘世童并不理会挑衅,姜廷盛因此愈发生气。恰好现场有个屠户的店铺,肉案上摆着一把屠刀,姜廷盛抓起屠刀向他弟弟扔去,正好撞在弟弟额头上,瞬间血流满面。姜廷盛不去料理弟弟的伤,却拖着其弟到县衙去诬告。
冯梦龙立即逮捕姜廷盛,回衙门后重责几十大板。他又考虑到寿宁的实际情况,为了姜廷盛弟弟的未来生计考虑,作出公断:勒令姜廷盛“取同保家甘结,俾领弟回疗治,若不死,许以宽政,否则尔偿”!姜廷盛在法律面前栽了跟头,只好改邪归正。
这个“三望洋断案”被冯梦龙详细地记录在《寿宁待志》中。他还无限感慨地写道:“假使余不躬往或往而不密,必为信理所误矣。令此地者当知之。”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冯梦龙的辛勤努力,寿宁出现了“政简刑清”的政治生态。
20世纪80年代整理“民间三套集成”时,寿宁当地收集了冯梦龙断案的精彩故事十几篇。为官一任,保一方平安,这便是七品县令冯梦龙的一品事业。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八期)
稿件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