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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那些年,我们交过的党费

2017-11-16 雷册渊(整理) 领导文萃


中国共产党建党以年来一直十分重视党费工作,并形成了特有的党费制度。党费制度何时形成?党员应该怎样交纳党费?“特殊党费”的“特殊”之处在哪?党费又花在了哪里?



党费制度何时形成

中国共产党的党费制度始于“二大”。

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这是党成立后的第一个党章。二大党章列有“经费”专章,这是我们党关于党费制度的最早规定,明确规定了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收支权限和纪律要求。其中严格规定,党员“欠缴党费三个月”必须开除。此后,交纳党费成为党员的基本义务。

1938年,《关于征收党费的通知》首次规定了党费报告制度。1941年,对党员交纳党费标准作出了详细规定,并首次对党费的性质、用途、交纳方法和检查等作出具体规定。

民主革命时期,党费制度的沿革主要集中在交纳标准上,虽然还处在初创和探索时期,但这一制度不断增加了广大党员为党尽义务的意识和职责。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费制度经历了多次调整的过程,逐步发展、规范。这一时期,根据形势发展和环境变化,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党费缴纳标准,规定了党费收缴办法,细化了党费使用范围,完善了监督制度和报告制度,形成了党费制度的基本框架,对党费制度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1956年,中央强调,“最近发现有的地方的党组织动员党员尽量多交党费,以致影响了某些党员的生活,这种现象应该加以纠正。各地党组织应该教育党员按规定交纳党费,不要动员多交。”在此基础上,1956年11月,中共中央重新明确了党费缴纳标准,进一步完善了党费报告制度,成为党费制度规范发展的重要标志。

“文化大革命”时期,刚刚规范和发展起来的党费制度遭受了严重破坏,党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处于混乱之中。有的党员长期不按规定交纳党费也无人过问;有的没有专人管理党费,账目混乱;有的随意开支党费,挪作他用;有的借用、占用甚至贪污党费。

1980年,中组部下发意见,全党开始着手恢复和建立新的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相关制度。1992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对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审批、报告和检查制度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定。

1998年,中组部又印发规定,从党费收缴、党费管理、党费使用三个方面作出严格规定。

2008年,为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在1998年《规定》的基础上,中组部印发了《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从收缴、使用、管理三个方面,对党费制度作出全面、明确、细致的规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实践性。

党员每月该交多少党费

截至2015年底,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8875.8万名,党的基层组织441.3万个。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定:中国共产党对于按月领取工资的党员按照月收入为基数,每月按照相应比例收取党费。

具体来说:月收入不足3000元(含3000元)的,交纳月收入的0.5%;月收入3000元至5000元(含5000元)的,交纳月收入的1%;月收入5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的,交纳月收入的1.5%;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的,交纳月收入的2%。这里所说的月收入都是税后的。


也有不少党员愿意多交党费,那对这些钱如何处理呢?

目前,中央对党员自愿多交党费并没有限制,只规定一次性自愿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这些党费会由地方代收转交中组部,中组部会给个人出具收据。

特殊党费“特殊”在哪儿

遇到突发的重大灾难或自然灾害,中央也会鼓励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以资助受灾地区。

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注重党费的收缴管理等硬件制度的建设。而在党和国家的发展历史上,党费更有着厚重的“软实力”,其中蕴含着的政治思想意义和精神价值,同样应当予以高度关注。

九年前,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催生的“特殊党费”现象,给全中国人民带来了深刻思想启迪和巨大精神震撼。同时,也唤起人们对党费精神价值的时代诉求。

至今,很多党员还保留着那张制作精美、印有“中共中央组织部”鲜红大印的卡片,这就是在汶川大地震时他们上缴“特殊党费”的收据之一。与普通捐款不同,汶川地震后的“特殊党费”捐款,被称为“管理得最好的资金之一”。

四川汶川发生大地震的第二天,浙江企业家祁友富把10万元人民币交到了绍兴市柯岩街道党工委书记办公桌上,这是第一笔用于支援灾区的“特殊党费”。五天后,中组部下发了《关于做好部分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用于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开启了全国性党员交纳“特殊党费”赈灾的“第一次”。本着“自愿、不定标准、不强行摊派”的原则,7000多万名共产党员中,有4550多万(包括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交纳了“特殊党费”。

在此之前,“特殊党费”这个词一般出现在建党、入党周年等纪念日,党员用来表达对党的特殊情意。更多时候,“特殊党费”出现在党员的遗嘱中,作为个人上交的最后一笔党费。

另外,“特殊党费”有时也会成为一些地区号召党员集体捐款的一种形式。


那么,“特殊党费”有究竟特殊在哪儿?

首先,在于其用途超出了中组部下发的 《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根据该规定,“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也就是说,党费只能用在党内。而抗震救灾的“特殊党费”,主要用在了灾区的教育、民生、慰问、党建上,非党员同样是“特殊党费”的受益者。

其次,在于其受到的重视程度及其运作模式。从一开始,“特殊党费”就受到了中央的“特殊关怀”,中央领导曾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认真做好“特殊党费”的使用和监督。“特殊党费”接受组织部门、纪委、监察、审计部门的行政监督以及1700位普通公民的社会监督。

从2009年起,审计署开始对“特殊党费”及其援建项目进行跟踪审计。2012年4月21日,“特殊党费”跟踪审计结果出炉:全国共交纳了97.3亿元“特殊党费”,除去53.15万元左右使用不够规范,总体上做到了专款专用、专账核算,是“管理得最好的资金之一”。

党费是怎么花的

每年党费怎么花?

党章规定,一般情况下,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培训党员;

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

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

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根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各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每年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同时向下级党组织通报。党支部应当每年向党员公布一次党费收缴情况”。

为推进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费工作透明度,近年来,中组部会在当年年底公布上年度“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结合2010年至2014年五年来的“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来看,中管党费的支出基本集中在上述五项范围之内。

从这几年的中央管理党费收支情况来看,党费的收入都远大于支出,那剩下的党费都去哪儿了呢?

答案是存到国有银行里了。每年的央管党费收入公示中会有一项名为党费存款利息收入,2014年,这一项收入高达1808.8万元。

(摘自《组工文萃》2017年第二期)

稿件来源:《党员文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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