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读|人要心存敬畏
在特别漫长的历史时期内,畏是人类社会的潜规则,也是人类心理的一种遗传基因。
“宦海多厄”“如履薄冰”“官大一级压死人”“伴君如伴虎”,这些文言俗语,或是受畏压迫的官们的自白,或是看得分明的非官场人士们的观察心得。官们尚且活得如此不潇洒,百姓们又哪里来的多少快乐呢?故很久以前的“民”,又被称为“草民”“愚民”“贱民”,不仁的权贵者可践踏、可羞戏、可欺辱也。
现代社会的标志之一是人格的互尊、人权的平等,人畏人的现象便渐渐少了许多。那么,人是否就可以变得天不怕地不怕了呢?
非也,我们从以往的文化习俗中,筛选出某些仍有必要保留、保留将有益无害的成果,加以补充,加以修正,加以完善,加以规范,使之成为原则,并以另一种畏的虔诚态度对待之,便是敬畏。值得我们敬畏的事已经不多了,却更有质量了。
比如法律。人需要对法律保持敬畏,这种敬畏符合普遍之人的理性。但世界上所有的法典加在一起,也还是不能尽然解决人类社会的全部是非问题。
所以,人类的文化主张还要敬畏良心的谴责。不相信良心的人的好难以长久,虽不好但也不至于坏的人,其坏是迟早之事。因为,他以为他没犯法,而实际上,他已站在法网的边沿,任何一阵诱惑的风,都极可能使他跌入犯法的罪过坑里。并且,站在边沿之人,每有一种试探法律权威的冒险念头,以及擦边而过的侥幸者的沾沾自喜,这也都是最终导致其跌下去的原因。
“天地有定律,四季有成规,万物有法则。”人还应敬畏于自然界的秩序。急功近利地或无端地破坏自然秩序的行为,将使人类受到严厉惩罚。所幸,今日之人类,对此有共识。
敬畏非是由畏而敬。害怕的心理,其实不能油然转化为敬意。敬畏乃指由敬而生的尊重,不是畏别的,畏己之冒犯之念也。习近平总书记说,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这也是为官之意和从政之本了。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5年第五期)
稿件来源:《廉政瞭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