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门子”的权力
一个门子如果充分发挥其“能量”,也能办成很多事
做了两江总督之后,曾国藩给身边的工作人员制定了一份工作准则。
工作准则的第一条,是要求身边的门子,也就是守门人等工作人员不要欺凌地方官员。原文翻译成白话就是:
“不准凌辱州县官员。对人不论高低贵贱,都要以礼相待。以前我经常见到督抚过境之时,身边的工作人员对州县官员,皆有倨傲之色、严厉之声,这种作风实可痛恨。你们见到州县官员时,不可稍涉傲慢。”
第二条是不许给亲友们安排工作:
“不准向有关衙门荐举自己的亲友。但凡门子等人,由于势之所在,其他人或不敢不从。所以经常会把他的亲戚同族,或者旧友相识,推荐到军队或者州县衙门去工作。因此你们一律不准荐人入军队或者州县衙门。”
门子不过是总督身边的低级服务人员,身份低微,无权无势,何以居然敢欺凌州县官员,并且还给自己的亲戚朋友安排工作呢?
从地位上说,门子至低至贱,但权力的运用之妙,在于经手人是否能充分挖掘每份工作的寻租潜力。一个门子如果充分发挥其“能量”,也能办成很多事。为什么呢?因为“门房”是专门看管衙门内外交通的咽喉要道。
一个精明的门子可以拥有一些“独特”的权力。
首先,他可以决定来访客人能不能见到官员。
客人来拜访官员,首先要由门子进行通报。由于求见的人太多,门子拥有代官员挡驾之权,这项权力自然有操纵空间,让谁见不让谁见,门子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了算。因此门子“合法收入”的第一项是“门包”,想见长官的人先得给门子一笔钱,才有可能进这个门。
其次,门子掌握着官府内部的许多情报。官员心情怎么样?家里来了什么客人?和人聊了些什么?甚至今天官员对某件事作了什么批复?这些门子都能打听到。因此那些想找官员办事的,必须笼络门子。那些精明的门子很知道怎么把自己掌握的“内部信息”换成好处。
清代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一个县里,有个人每个月固定向门子付三万文钱,就是大约二十两银子,条件是让这个门子把他经手的所有机密文件都先给他看一遍。这个人通过这种方式,掌握了大量政策信息。此外,有人要给官员送礼,也必须经过门子这一关口。所谓雁过拔毛,要想让你的礼品能到长官面前,你先得给门房一份谢礼。《红楼梦》第六十回中,柳五儿的舅舅给贾家当门房,官员们给贾家送礼,都要给门房一份,因此他们经常有“外财”可发。广东官员给贾家送了两小篓子茯苓霜,得先拿一篓作门礼。
除了这些我们比较容易理解的权力,门子还有其他巨大的寻租空间。因为如前所述,衙门内除了总督一人,没有国家正式公务员,本来应该交由各机构办理的大事小情,都要由门子等仆人们去办。门子其实就是官员们的手、脚和嘴巴:
他们负责接待告状者。遇到有人告状,也是门房先问明情况,有状纸的,将状纸呈交地方官。没有状纸的,领着告状人写状纸后呈官。外地解来犯人,由他们替官员验明身份,办理入监手续。他们还代表官员们与办理钱粮、税收等事务的部门打交道。
显然,门房有太多机会可以弄权营私。清代《刑案汇览》中,就有大量的门丁犯罪案例,涉及撞骗商铺、侵蚀钱粮、索诈民众、私押徒犯、干预公事、受贿舞弊、私放嫌疑人等各种罪名。
他们也有太多机会可以弄权营私。“门包”因此成了公开的秘密,有的时候,督抚们的礼金可免,门子的“门包”却不可免。湖北巡抚宪德曾经向皇帝奏报说,湖北巡抚每年有盐商送的礼金四万两,送的时候要给门子送礼四千两,他的前任杨宗仁已经把四万两革掉了,但家人门礼四千两仍然得照旧收受。
巡捕和签押,也都炙手可热。巡捕既负责带领官员参见总督,下级官员势必要向他打听总督的喜怒好恶。这就会有一笔好处费。至于“签押”,有权在“签押房”中为官员初步处理文件,分出种类,拈出轻重缓急。其中可操作的寻租空间,更是巨大。
我们可以看出,如何选用和管理这些人,对地方官来讲也是吏治的关键环节。所以曾国藩才专门写了这样一篇约章,对他们作出要求。
(摘自《公务员文萃》2015年第一期)
稿件来源:《东方瞭望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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