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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们 遂宁经开区公布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遂宁教体 2023-12-29

遂宁市2022年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通知

2022年市直属公办初中学区划分出炉教师福利来啦~ 这个夏天约起来!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特制定经开区2022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和划片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范围内不得选招漏招,禁止跨区域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依法按时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保障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入学的权利,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提前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四)坚持控制班额、校额招生的原则。

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数量,做好学校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新招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

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按照合理均衡、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区内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每所公办小学划定招生区域,各校招生区域相互独立,不重叠,覆盖全区。除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外,原则上各公办小学只能招收本校学区内的招生对象。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自行设置招生区域。

四、招生对象

在2016年8月31日前(含2016年8月31日)出生年满六周岁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一)房户生:1. 法定监护人具有经开区房产且户籍在经开区的适龄儿童;2.有经开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购房生:其法定监护人具有经开区内实名所属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

(三)特殊群体子女:经开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或企业高管人员、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和为经开区经济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

(四)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在经开区的,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外来经商创业等人员的随迁子女:

1.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其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连续购买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截至报名时间仍在缴费期。

(五)不符合区内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符合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

五、录取办法

(一)民办小学录取办法

当学校现场审核(校审)合格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合格人员;当学校现场审核(校审)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原则上经开区辖区内的适龄学生,优先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需依据身份类别在公办学校报名期间内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二)公办小学录取办法

所有公办小学的录取工作,均按“特殊群体子女”——“房户生”——“购房生”的顺序依次录取(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保障入学)。如果同一批次预约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空余数,则对本批次适龄儿童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批次未录取人员和后面批次预约的适龄儿童,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辖区其他公办小学。

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户籍地学校优先入学。房屋产权属祖辈“祖孙三代同堂”(父辈无房产)的,在房屋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区内拆迁安置户子女在安置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拆迁未安置的和在经开区已购房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网络登记注册结束后,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注册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小学。

六、招生程序

民办小学招生平台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凡2022年秋季学期报名就读经开区民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统一按照“网络注册报名”—“初审”—“校审”—“录取”—“统筹学位”—“学位确认”—“报到”的程序进行。

民办小学网络注册登记渠道:

(1)电脑端: 

http://bigapp.scedu.net/zssx/web/

(2)二维码:

公办小学招生平台使用“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凡2022年秋季学期就读经开区公办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统一按照“网络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现场审核”—“预录取”—“录取”—“统筹学位”的程序进行。

公办小学网络注册登记渠道:

(1)电脑端:

http://snzsbm.mymuxue.com:8083/#/

(2)二维码:

 

(一)网络注册报名  (申请人填报)

1.民办小学网络注册报名时间:5月1日—5月20日。

2.公办小学网络注册报名时间:5月26日—6月15日。

(公办学校的报名网址和二维码目前尚未开通,建议5月26日后再扫码访问)

扫二维码进入公办小学报名系统后,左上角“市直属”应选择为“经开区”。按注册、登录、添加子女信息程序,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在“招生平台”上填报信息时,只能填报所属学区的公办小学,注册信息中的“申请审核点学校”即为申请入学的学校。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不能再报名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学生,需依据身份类别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期间内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严禁有学籍学生进行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报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对登记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予以严肃处理。

(二)网上审核(初审)

1.民办小学初审时间:5月1日—5月21日。

2.公办小学网上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16日。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应尽早进入“招生平台”,对申请人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学校及时将审核结果短信告知家长,短信内容应包括网上审核是否通过,审核未通过的告知原因,审核通过的告知在什么时间、携带什么资料、在什么地点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校审) 

1.民办小学校审时间:5月1日—5月23日。

2.公办小学现场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18日。

网审合格的申请人,根据学校的安排,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校审)。一般情况下,“房户生”、“购房生”应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祖孙三代同堂”需提供三代的户口本,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其它住房产权登记的相关证明;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户口本;“随迁子女”应携带户口本、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凭证,学校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儿童预防接种证、照片等要求。学校主要查验申报资料真实性,审核原件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人,学校留存复印件一份存档。审核结果应当场告知学生家长。“特殊群体子女”由监护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会事业局审验。

(如果户口本无法证明亲属关系、监护关系则需提供其他能够证明其亲属关系、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四)(预)录取 

1.民办小学录取时间:5月25日。

2.公办小学预录取、录取时间:6月22日—6月23日。

民办小学按照录取办法,在规定时间对校审合格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工作,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公办小学按照录取办法,在规定时间对现场审核合格的儿童,进行预录取,学校一键上报预录取名单,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公办小学对预录取学生予以正式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后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特别提示: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身份类别应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之前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小学学位。

(五)统筹学位

6月22—30日,对未被民办小学、公办小学录取的经开区辖区适龄儿童,社会事业局根据全区公办小学的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七、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系到我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大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顺利推进。

(一)加强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社事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各小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全区招生统筹、招生宣传、舆情处理、招生监督、查处违规行为、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操作,服从统筹。社会事业局将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对各学校的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学籍注册等重点环节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今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止”,遵守招生纪律,严格按招生实施方案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已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坚持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小学均不得在招生和分班的过程中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凡未通过教育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障残疾儿童入学。切实保障“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辖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残”等残疾适龄儿童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儿童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按“应收尽收”原则,努力满足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五)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逐一核对、批量导入。确保“一人一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要严格学籍转接管理,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

(六)加强招生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各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橱窗、宣传栏、学校网站、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及时公布入学录取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有序推进,顺利完成2022年我区招生入学工作。

该实施意见由遂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解释,咨询电话:2687312。

附件:1.2022年遂宁经开区小学一年级指导性招生计划

2.2022年遂宁经开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表

附件1

附件2

2022年遂宁经开区小学招生学区划分表(学区中出现的道路均以道路中心为分界线)1.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学区

九莲街以南,涪江以西,渠河以东,蜀秀西街以北、兴和东街以北的共同包围区域。

2.遂宁七中学区

(开善东路与银河路交叉口)至(银河路与富源路交叉口)至(富源路与天宫南路交叉口)至(天宫南路与南环路交叉口),整个路线以东的经开区域。

3.北固中学学区

九莲街以北的九莲街道办事处辖区(含袁家坝)。

4.玉龙中学学区

明月路以北、工商局以西的嘉禾街道办事处和北固镇玉堂村。

5.广德中学学区

蟠龙路以南以西的广德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6.上宁学校学区

北固镇的石骨埝村、斑竹园村、窝窝店村、双拱桥村、飞凤村、铜鼓山村、联升村和火把堰村等所辖区域。

7.新桥中学学区

新桥镇的高岩村、菖蒲堰村、登高村4—6社、银子村辖区;以飞虹桥和矮子桥之间的河为界,靠新桥中学方向的新桥村所辖区域。

8.富源实验学校学区

银河路以西富源路以北天宫南路以西的富源路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9.金鱼实验学校学区

南强街道办事处的金鱼社区、机场社区、马宗岭社区、桐子桠社区、大石桥社区等所辖区域(不含健康城小区)。

10.龙坪中小学校学区

南强街道办事处的张飞梁社区、定觉院社区、谢家店社区、清净寺社区、涪江社区、大转弯社区、天星坝社区等所辖区域(另含健康城小区)。

11.东坡小学学区

渠河以西,向山路以东,明月河以南,蟠龙路以北以东的经开区所辖区域。

12.明月小学学区

蜀秀西街以南、兴和东街以南、明月河以北,涪江以西、渠河以东的所辖区域以及翠屏街(含)北沿线辖区。

13.新月小学学区

北固镇的向山村(象山路以西)、水库村、龙兴村、颐康社区和龙楼社区所辖区域。

14.新桥小学学区

新桥镇的新凤社区、小坝村、杨板溪村、偏岩村、双堰村、长伍村、贵家垭村、登高村1—3社辖区;以飞虹桥和矮子桥之间的河为界,靠新桥小学方向的新桥村所辖区域。

15.新太小学学区

新桥镇的高字库村、大青村、新羊村、关家湾村、菩提寺村、白家桥村、花祠村辖区。

16.凤台小学学区

新桥镇的梓潼村、龙池村、洪江村、顺河村、顺江村、凤台村、黄连沱村、凤阁村辖区。

注意事项

(一)各学区划分范围为动态划分,随着城市的发展及区内教育资源变化,将适时进行学区范围的调整。

(二)本次学区划分适用于经开区2022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三)具体报名事宜请参看学校招生公告。




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为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遂教体函〔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实际,特制定经开区2022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入学和划片入学的原则。全区小学招生入学实行免试入学,严禁以各种考试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招生范围内不得选招漏招,禁止跨区域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学生依法按时入学。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保障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平等入学的权利,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三)坚持公民同招原则。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提前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四)坚持控制班额、校额招生的原则。

根据区域内适龄儿童入学人口数量,做好学校规范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新招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 人,严防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

二、招生计划(详见附件1)。

三、学区划分(详见附件2)

按照合理均衡、就近就便原则,结合区内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实际情况,为每所公办初中学校划定招生区域,各学校的招生区域相互独立,不重叠,覆盖全区。除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外,原则上各公办初中只能招收本校学区内的招生对象。民办学校根据有关要求自行设置招生区域。

四、招生对象

(一)直升学生:九年一贯制学校符合直升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二)户籍生:具有经开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产权房屋生:其法定监护人具有经开区内实名所属房屋产权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四)特殊群体子女:经开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招商引资投资人或企业高管人员、遂州英才卡持卡人、港澳台同胞、援藏干部和为经开区经济文化建设作出突出贡献人员等特殊群体子女。

(五)随迁子女:实际居住在经开区的,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外来经商创业等人员的随迁子女:

1.其法定监护人持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其法定监护人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3.其法定监护人在经开区连续购买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截至报名时间仍在缴费期。

(六)不符合区内公办小学就读条件的,符合区内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五、录取办法

(一)民办初中录取办法

当学校现场审核(校审)合格的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时,直接全部录取合格人员;当学校现场审核(校审)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原则上经开区辖区内的适龄学生,优先录取。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学生,需依据身份类别在公办学校报名期间内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二)公办初中录取办法

所有公办初中的录取工作,均按“特殊群体子女”——“直升学生”——“户籍生”——“产权房屋生”的顺序依次录取(随迁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保障入学)。如果同一批次的预约人数超过学校学位空余数,则对本批次预约人员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批次未录取人员和后面批次的申请人,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初中。

今年区内所有的公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原则上实行“直升”;凡是区内“直升学生”,原则上不再以其他身份向区内其他初中学校申请学位。区内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户籍地学校优先入学。房屋产权属祖辈“祖孙三代同堂”(父辈无房产)的,在房屋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区内拆迁安置户子女在安置所在地学区学校入学,拆迁未安置的和在经开区已购房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随迁子女由社会事业局统筹安排入学。网络登记注册结束后,由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注册的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申请人,由社会事业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初中。

六、招生程序

民办初中招生平台使用的是“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凡2022年秋季学期报名就读经开区民办初中一年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按照“网络注册报名”—“初审”—“校审”—“录取”—“统筹学位”—“学位确认”—“报到”的程序进行。

民办初中网络注册登记渠道:

(1)电脑端: 

http://bigapp.scedu.net/zssx/web/

(2)二维码:

公办初中网络注册登记渠道:

公办初中招生平台使用的是“遂宁市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凡2022年秋季学期就读经开区公办初中一年级的应届小学毕业生,统一按照“网络注册报名”—“网上审核”—“现场审核”—“预录取”—“录取”—“统筹学位”的程序进行。

(1)电脑端:

http://snzsbm.mymuxue.com:8083/#/

(2)二维码:

(一)网络注册报名  (申请人填报)

1.民办初中网络注册报名时间:5月1日—5月20日。

2.公办初中网络注册报名时间:5月26日—6月15日。

(公办学校的报名网址和二维码目前尚未开通,建议5月26日后再扫码访问)

扫二维码进入公办初中报名系统后,左上角“市直属”应选择为“经开区”。按注册,登录,添加子女信息程序,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在“招生平台”上填报信息时,只能填报所属学区的公办初中,注册信息中的“申请审核点学校”即为申请入学的学校。

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学生不能再报名公办学校或其他民办学校,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学生,需依据身份类别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期间内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

严禁有初一学籍学生进行初中一年级新生注册报名。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须对登记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或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人员,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予以严肃处理。

(二)网上审核(初审)

1.民办初中初审时间:5月1日—5月21日。

2.公办初中网上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16日。

各级招生工作人员应尽早进入“招生平台”,对申请人进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家长可以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学校及时将审核结果短信告知家长,短信内容应包括网上审核是否通过,未通过的是什么原因,通过后应在什么时间、携带什么资料,在什么地点参加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校审) 

1.民办初中校审时间:5月1日—5月23日。

2.公办初中现场审核时间:5月26日—6月18日。

网审合格的申请人,根据学校的安排,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校审)。一般情况下,“直升学生”勿需参加现场审核,也不用提供资料;“房户生”、“购房生”应携带户口本、房产证;“祖孙三代同堂”需提供三代的户口本,还需提供房管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无其它住房产权登记的相关证明;拆迁安置户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户口本;“随迁子女”应携带户口本、居住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社保凭证。学校主要查验申报资料真实性,审核原件无误后,原件退回申请人,学校留存复印件一份存档。审核结果应当场告知学生家长。“特殊群体子女”由监护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户籍薄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会事业局审验。

(如果户口本无法证明亲属关系、监护关系的则需要其他能够证明其亲属关系、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四)(预)录取 

1.民办初中录取时间:5月25日。

2.公办初中预录取、录取时间:6月22日—6月23日。

民办初中按照录取办法,在规定时间对校审合格的申报学生,进行录取工作,公布录取结果,后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公办初中按照录取办法,在规定时间对现场审核合格的申报学生,进行预录取,学校一键上报预录取名单,经社会事业局审核后,公办初中对预录取学生予以正式录取,公布录取结果,后续发放录取通知书。家长也可通过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特别提示: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学生,依据身份类别应在公办学校网上报名截止日期(6月15日)之前重新申报所在学区的公办初中学位。

(五)统筹学位

6月22—30日,对未被民办初中、公办初中录取的经开区辖区适龄学生,社会事业局根据全区公办初中的学位剩余情况,统筹安排学位。

七、工作要求

招生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关系到我区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大事。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确保2022年招生入学工作顺利推进。

(一)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监督。社事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各初中学校校长为成员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好招生统筹、招生宣传、舆情处理、招生监督、查处违规行为、处理群众性突发事件。各招生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招生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操作,服从统筹。社会事业局将全面监督招生工作各个环节,对各学校的招生宣传、报名登记、审核录取、学籍注册等重点环节加大督查力度,对违规招生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今年初中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各招生学校以及招生工作人员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止”,严明招生纪律,严格按统一发布的招生计划和划定的招生片区招生。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招收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坚持公办、民办初中同步招生,按照统一部署,在规定的时间开展招生入学工作,不得提前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公办、民办初中均不得在招生和分班的过程中举行书面考试、面试或其它形式的变相考试,不得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其他机构、个人进行合作,提前选拔、特殊培养学生。凡未通过教育部门的统一招生平台或“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将不予办理学籍注册转接并严肃追究违规学校责任。坚持均衡分班,不得以任何名目设立重点班、实验班等。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保障残疾少年入学。切实保障“三残”等残疾适龄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不得拒绝接收本辖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学习能力的“三残”等残疾适龄少年随班就读,无法接受普通教育学习的残疾适龄少年可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通过送教上门接受义务教育。

(四)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按“应收尽收”原则,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就学政策,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不新增大班额的前提下,努力满足外来务工、创业等随迁人员子女入学需求。

(五)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学籍注册,逐校审核,确保学校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9月至10月新生报名注册学籍时逐一核对、批量导入。确保“一人一籍”,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各学校要严格学籍转接管理,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不得迫使没有申请转学的学生转学,由此造成学生辍学的,由原就读学校承担责任。

(六)加强招生宣传,做好信息公开。各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利用微信公众号、报刊、电视、橱窗、宣传栏、学校网站、咨询电话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各项招生政策和招生程序,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及时公布入学录取名单等信息。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招生、透明招生。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有序推进,顺利完成2022年我区招生入学工作。

该实施意见由经开区社会事业局解释,咨询电话:2687312。

附件:1.2022年遂宁经开区初中一年级指导性招生计划

2.2022年遂宁经开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表

附件1

附件2

2022年遂宁经开区初中招生学区划分表

(学区中出现的道路均以道路中心为分界线)

1.高级实验学校外国语学校学区

九莲街以南,明月河以北,涪江以西,渠河以东的共同包围区域。

2.遂宁七中学区

富源路街道办事处、南强街道办事处、龙坪街道办事处辖区。

3.北固中学学区

九莲街以北的九莲街道办事处辖区(含袁家坝)。

4.玉龙中学学区

渠河以西、遂乐路以北的嘉禾街道办事处和北固镇的玉堂村、向山村、水库村、龙兴村、颐康社区和龙楼社区等所辖区域。

5.广德中学学区

遂乐路以南、渠河以西的广德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

6.上宁学校学区

北固镇的石骨埝村、斑竹园村、窝窝店村、双拱桥村、飞凤村、铜鼓山村、联升村和火把堰村等所辖区域。

7.新桥中学学区

新桥镇的新凤社区、新桥村、高岩村、登高村、双堰村、长伍村、贵家垭村、凤阁村、梓潼村、龙池村、洪江村、顺河村、顺江村、凤台村、黄连沱村、小坝村、杨板溪村、偏岩村、菖蒲堰村、银子村等所辖区域。

8.新太中学学区

新桥镇的高字库村、大青村、新羊村、关家湾村、菩提寺村、白家桥村、菖蒲堰村、花祠村、银子村等所辖区域。

注意事项

(一)各学区划分范围为暂行规定,随着城市的发展及区内教育资源变化,将适时进行学区范围的调整。

(二)本次学区划分适用于经开区2022年初中新生招生工作。

(三)具体报名事宜请参看学校招生公告。


来源:遂宁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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