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体育局2023年清明节假期安全告家长书(务必转给家长)
尊敬的各位家长:
清明节即将到来,踏青、祭祖等外出活动增加,气温渐高,溺水、森林火灾、交通等安全风险增大,请家长认真履行好对子女的安全监护责任,重点做好以下安全教育管理。
总体要求孩子外出时家长务必做到“四知”
知去向、知归时、知同伴、知内容
01
防溺水安全教育
特别提醒:气温渐高,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易发期,家长不管多忙,都要坚持对孩子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
1.防溺水“三不要”
不要随便捡拾掉入水中的东西;
不要在上下学途中或假期在水边嬉戏;
不要靠近水库、水坑、池塘、河流、溪边等地方。
2.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河游泳;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不在无家长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不盲目下水施救。
3.防溺水“两必须”
必须学会自救——遇到溺水不慌张,尽量放松并躺平,保存体力等救援。
必须学会正确施救——请求大人帮忙,拨打110报警,或者在岸上用竹竿、木棍、绳子等东西救助,把溺水者拉出来。
02
森林草原防灭火安全教育
倡导清明文明祭祀新风,做到祭扫时不要燃烧纸钱、蜡烛,更不要在山林中点燃明火、燃放爆竹、乱扔烟头等。教育孩子遵守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规定。
四川省中小学生森林草原防火“十五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林区和草原;
2.不准在林区和草原吸烟、打火把照明;
3.不准在林区和草原野炊、煮茶,烧烤食物等;
4.不准在林区和草原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不准烧荒、烧田埂地边草等;
6.不准在林区和草原玩火;
7.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8.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9.不准在林区和草原放火驱兽;
10.不准需监护人监护的特殊人群接触一切火源;
11.不准逃离、躲避防火卡点检查登记;
12.不准进入封山林区和防火通道;
13.不准发现火情隐瞒不报;
14.不准随意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15.不准参加扑救森林草原火灾。
03
心理健康教育
注意对孩子的观察,关注他们的学习、生活、身体情况和情绪状态。
积极与孩子沟通谈心,了解他们内心世界,有针对性做好思想疏导。
尊重孩子,对他们的一些不正确行为要正面开导教育,避免简单粗暴的谈话和教育方式。
主动帮助孩子解决学习、生活、交友中遇到的困难困惑,帮助他们树立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乐观向上的生活理念。
04
出行安全教育
1.遵守交通规则
乘车安全
教育孩子不乘坐无载客资质车辆,不乘坐超载超速车辆,乘坐公交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
步行安全教育孩子走人行道,不闯红灯,过马路时注意过往车辆,不要低头玩手机;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马路上追车、爬车、强行拦车或抛物砸车;不进入高速公路、铁路等危险区域。
2.远离娱乐场所
家长要做好监督,禁止孩子进入网吧、酒吧、游戏厅等儿童不宜的场所。
禁止孩子参加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牌、喝酒、泡吧等。
3.防止拐骗诈骗、防性侵
防拐骗诱骗。教孩子基本的常识,包括不与陌生人接触,不跟陌生人走,不接受陌生人的东西。
防网络电信诈骗。不要相信陌生网友,不向他人透露自己的信息,不相信莫名其妙的“中奖”,更不要向陌生人汇款。
加强防性侵教育管理。教育孩子出行尽量结伴而行,不去偏僻、幽静地方,独自在家时关好门窗,既要防陌生人,也要防熟人,不要因贪图别人糖果、钱财等“好处”而被侵害。
遂宁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