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广东省统计局网站公布2020年11月1日零时该省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常住人口相关数据。深圳几组数据再次刷新:常住人口为1756.01万人。这与2019年末的常住人口1343.88万人相比,增加了412.13万人。
过去10年深圳增加7136531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市中,有15个市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市依次为: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分别增加7136531人、5975805人、2304552人、2246388人、1445850人。
深圳常住人口为1756.01万人
位列广东省第二位
深圳常住人口为1756.01万人,位列广东省第二位。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深圳常住人口增加713.65万人,增数居全省第一。
深圳人口性别比122.43%
全省第二高
深圳60岁及以上人口
占全市总人口比重5.36%
全省最低
深圳每10万人口中
拥有大学(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数为28849
全省最多
(相关详细解读请参阅本文)
2021深圳政府报告来了:宣布“十大计划”
大规模学校建设计划、住房建设计划曝光
与此同时,5月15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深圳市代市长覃伟中代表深圳市人民政府作政府工作报告。
报告指出,2021年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深圳将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其中实施大规模学校建设计划,新开工建设幼儿园60所、中小学90所,建成高中9所,新增各类学位13万个。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低于3.6平方公里,新开工住房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
此外,报告还称将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聚焦“民生七有”目标,加大民生投入,未来五年新增就业60万人,新增基础教育学位90万个,新增病床位2万张,三甲医院达30家,建设筹集各类住房75万套,基本形成保障性住房体系和机制,基本建成“9+3”民政服务设施和“1336”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无障碍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通过9组数字深读
2021深圳政府工作报告(附极简版)
开局年加上换届年,深圳今年召开的两会很“热”。
5月15日,深圳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开幕,深圳市代市长覃伟中在开幕大会上作了政府工作报告,这也是覃伟中履新深圳后的首份政府工作报告。
本次市两会,是在深圳市第七次党代会为未来5年深圳怎么干“导航定向”,为全市工作立起“指挥棒”、定下“任务书”的重要时间节点召开的。
这份“十四五”开局之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要总结“十三五”发展成就、安排“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将刚刚召开的市第七次党代会擘画的未来5年蓝图变成一份详尽的“施工图”“作战图”,印证了深圳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的那句奋斗宣言: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不难看出深圳以超常规举措、超常规努力,紧紧抓住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三大战略交汇的战略窗口期、发展黄金期,跑出新时代“加速度”、奋力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紧迫感责任感。
报告读完小编有两个直观感受,一是与党代会报告的部署紧密衔接,党委部署、政府落实,党代会部署要求贯穿政府工作报告全篇;二是工作安排实,把5年蓝图落实细化为一项项具体工作具体工程具体任务具体措施,通过每一项“小目标”的达成向着5年宏伟目标迈进。
此外报告还有一个很大的亮点,就是贯穿着一个清晰的“数字逻辑”,梳理这些数字就可以更好地读懂报告的脉络。
关于“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的安排,小编梳理出“一二三四五”五组数字——
1、 一个目标
报告提出,未来五年,要全力实现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目标,在这一总目标下提出6个具体目标,都严格对标了党代会报告提出的5年目标。
2、两个“双区”
党代会首次提出“双区”驱动+“双区”叠加的概念,如何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具体落实举措——
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引擎功能,紧扣“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深圳所能”,强化基础设施“硬联通”和规则机制“软联通”,促进人员、货物、资金、技术、信息等各类要素高效便捷流动,提升深港澳市场一体化水平,做强深港这一极,强化广深“双城联动、比翼双飞”,促进珠江口东西两岸融合互动,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更大魄力在更高起点上推进改革开放,努力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好、办得水平更高,深度融入“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加快深圳都市圈规划建设,深化与汕头、潮州协作,继续做好省内对口帮扶,深化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服务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展现新担当新作为。
充分发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示范引领效应,坚持全方位、全过程、高水平、高站位,主动对标最高最好最优最强,落实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六年行动方案,全面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确保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标志性成果,创造更多全国第一,形成更多深圳经验,跑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深圳加速度”。
3、三个“新”
深圳对“十四五”和今后一个时期的谋划,是在深刻理解和把握总书记关于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这三个“新”的重要论述基础上,把深圳发展放在全国大局、世界格局中找准定位方向。三个“新”,就是深圳谋划未来发展的大的背景板。
对照三个“新”的要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未来5年的发展主题、突破口和着力点: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一流深圳质量,构建先进深圳标准,塑造时尚深圳设计,提升优质深圳服务,树立响亮深圳品牌,率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以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突破口,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主动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加快鹏城实验室建设,组建国家重点实验室群,实施大科学装置群带动战略和重点产业链“链长制”,开展基础研究夯基等创新发展“五大行动”,加快提升创新引领力、硬实力、驱动力、支撑力、源动力,打造重要的原始创新策源地、关键核心技术发源地、科技成果产业化最佳地、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地、全球一流科技创新人才向往集聚地。
以当好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先行示范者为着力点,牢牢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实施投资优化工程、促进消费计划、外贸强市战略,打造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国际贸易中心城市,探索建设国际免税城,建设国际会展之都、国家综合物流枢纽节点,进一步增强畅通国内大循环和联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功能,努力在广东打造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中走在前列、勇当尖兵。
4、四个城
未来5年,深圳将着力打造一座什么样的城市?报告给出了四个维度——
高标准建设宜居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制定并实施面向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展“山海连城”计划,强化“一脊一带十八廊”城市生态骨架,加快建设世界著名花城,推进城市更新和品质提升,提高居住用地占建设用地比例,走出一条高密度超大城市绿色低碳的高品质发展路径。
高标准建设枢纽城市,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加快“三个1000公里”骨干交通网和“四主四辅”铁路枢纽建设,推进机场、港口、轨道交通等重大工程,到2025年机场旅客吞吐量超过7000万人次,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3300万标箱,地铁运营总里程超过600公里,绿色交通出行分担率达81%。
高标准建设韧性城市,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城市生命线系统建设,完善居民生活必需品、城市能源、公共卫生等战略物资和应急物资保障体系,推进“双水源”工程、菜篮子小镇、国际食品谷等项目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超前布局信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创新基础设施,建设海绵城市,提高城市防洪排涝标准和能力,打造国际一流的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高标准建设智慧城市,实施“5G+8K+AI+云”新引擎战略,建设具有深度学习能力的数字孪生城市和鹏城自进化智能体,构建智慧城市的数字底座、感知体系、泛在连接网络和先进智能中枢,实现城市全要素数字化、城市运行实时可视化、城市管理决策协同化和智能化,打造国际新型智慧城市标杆和数字中国城市典范,让城市运转更聪明、更智慧。
5、五个“率先”
对标先行示范区建设“五个率先”的重点任务,报告提出了可量化可考核的具体目标——
加快建设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行动、未来产业引领计划、现代服务业能级提升工程,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创建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打造全球创新资本形成中心、金融创新中心和金融科技中心,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到202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40%左右,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服务业增加值比重达77%。
加快营造彰显公平正义的民主法治环境,一体推进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发展国际化专业化法律服务,构建一流的企业合规法务示范体系,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打造法律服务枢纽城市和模范法治社会,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深圳,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
加快塑造展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现代城市文明,大力弘扬特区精神和新时代深圳精神,基本建成“新时代十大文化设施”,建设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和国际著名体育城市,加快打造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到2025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超过300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超过1000亿元。
加快营造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的民生发展格局,聚焦“民生七有”目标,加大民生投入,未来五年新增就业60万人,新增基础教育学位90万个,新增病床位2万张,三甲医院达30家,建设筹集各类住房75万套,基本形成保障性住房体系和机制,基本建成“9+3”民政服务设施和“1336”养老服务体系,推动无障碍城市、儿童友好型城市、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
加快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典范,以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绿色发展,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空间分区管控体系,加快推动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调整,构建以臭氧防控为核心的大气污染防控体系,推动治水从巩固治污成果转向全面提质,建成1000公里碧道和节水典范城市。到2025年,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持续降低,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达2.7万吨,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50%,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0万辆,绿色低碳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除了部署未来5年工作,在2021年十个方面重点工作中也出现了很多醒目数字线索——
6、“十大计划”
比如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
- 实施高质量投资计划,加大新基建、重点片区、民生工程等投资力度,固定资产投资超过8500亿元。
- 实施工业投资扩产倍增计划,培育引进更多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符合产业需求的新时代高标准厂房,推动工业投资、工业技改投资上规模、优结构、增效能。
- 实施拓展内需市场计划,制定建设全球重要商贸中心实施意见,充分释放内需潜力。
- 实施外资外贸拓展计划,落实省贸易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推动外贸量稳质升,进一步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 实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计划,创建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引导各类风投创投、融资担保等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小微企业、绿色发展的金融支持,培育上市公司和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100家。
- 实施新技术、新产业应用推广计划,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突破2万家。
- 实施减税降费计划,完成1000个以上园区转供电改造,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
- 实施国土空间提质增效计划,整备土地10平方公里,推进旧工业区升级改造,提高工业用地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打造“两个百平方公里级”高品质产业空间。
- 实施大规模学校建设计划,新开工建设幼儿园60所、中小学90所,建成高中9所,新增各类学位13万个。
- 实施大规模住房建设计划,供应居住用地不低于3.6平方公里,新开工住房面积1500万平方米以上。
此前深圳曾提出,今年要重点掀起民生领域建设的“四大热潮”——基础学位建设热潮、高水平医院建设热潮、住房建设热潮。从此次政府工作报告的“十大计划”看,今年深圳要掀起的热潮还远远不止民生领域。
7、五个升级
在抢占构建新发展格局先机方面,报告提出今年要推动五个升级:
- 推动供给体系升级。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以创新突破新技术、创造新供给、催生新需求。开展重点领域标准质量提升行动,加快中国计量院技术创新研究院建设,加强与国际标准衔接互认,以更高标准提升供给品质。
- 推动消费体系升级。出台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消费新需求的工作方案,培育新型消费业态,打造福田中心商业区、后海超级商业区等一批知名商圈,推进东门步行街等升级改造,引进建设综合性电子商务平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9500亿元以上。
- 推动流通体系升级。建设数字化、智慧化现代物流体系,发展供应链物流、保税物流、冷链物流,培育壮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物流业增加值达3000亿元。
- 推动开放体系升级。出台实施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发展数字贸易、跨境电商等外贸新业态,优化综合保税区功能布局,深化“一带一路”经贸合作,创建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 推动品牌体系升级。实施品牌推广工程,支持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国际化建设,培育一批知名制造品牌和服务品牌,提升服装、家具、钟表、黄金、珠宝等优势传统产业附加值,打造深圳品牌新优势。
8、四链协同
在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方面,报告提出支持头部企业和战略科研平台组建创新联合体,加强央地协同创新,实行重点项目攻关“揭榜挂帅”,开展50个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提出加强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教育链协同,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部署创新链,优化重点领域研发计划,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清单式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完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谋划建设全新机制的深圳创新创业学院,提升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9、提升四个水平
在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报告提出要“创新思路”,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努力走出一条符合超大城市特点和规律的治理新路子。具体提出提升四个水平:精细治理水平、智慧治理水平、依法治理水平、安全发展水平。
在提升精细治理水平方面,报告出现一个新提法——探索“物业城市”治理新模式。所谓 “物业城市”,是指创新性地引入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将城市整体作为一个“大物业”,通过“专业服务+智慧平台+行政力量”相融合的方式,以专业化的服务总包、模块化的服务划分、社会化的治理结构、精细化的治理手段,将城市公共服务整体外包,对城市公共空间与公共资源、公共项目进行全流程“管理+服务+运营”的政府、市场、社会多元主体协同治理模式。
今年,深圳要改造升级公共厕所300座,优化调整公交线路85条以上,打通断头路15条,治理交通拥堵节点100个,加强学校、医院、重点片区、重要路段等交通综合整治,推进美丽街区建设,完善儿童活动空间、母婴室等配套设施,推出100个以上智慧应用场景,新增200个高频“无感申办”事项。
政府工作报告“极简版”一、“十三五”成就
1、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2、改革开放取得新突破3、创新体系实现历史性变革、系统性重构4、超大城市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5、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成就6、城市规划建设再上新水平7、城市文明程度不断提升8、社会民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9、城市现代化治理能力得到新提升10、法治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十三五期间深圳经济综合实力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2.77万亿元,经济总量位居亚洲城市第五位,五年年均增长7.1%;固定资产投资总额近800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8664.8亿元;进出口总额达3.05万亿元,出口总额实现全国内地城市“二十八连冠”;来源于深圳辖区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9789亿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3857.4亿元、五年年均增长7.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49万元,五年年均增长7.8%;单位GDP能耗、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3、1/5,五年分别下降19.3%、23.2%。 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
全力实现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一目标充分发挥“双区”驱动、“双区”叠加效应牢牢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重要要求着力打造宜居城市、枢纽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全面发力“五个率先”重点任务 三、2021年工作安排 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2%左右,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3.5%以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今年十个方面工作:1、实施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十大计划”2、抢占构建新发展格局先机3、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4、全面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5、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6、提升全市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水平7、全面实施文化软实力跃升行动8、大力发展社会民生事业9、创新思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10、建设更高水平的美丽深圳(来源:深政观察)
建设数字货币创新试验区、放宽国际新药准入……
报告指出,2021年,深圳全面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包括探索开展数据交易,建设数字货币创新试验区,试点放宽国际新药准入等。政府工作报告显示,深圳将推动27条改革举措和40条首批授权事项落地,承接落实好省里下放的103项行政职权事项,策划更多战略战疫性改革,推出更多创造型、引领型改革。
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推动建设自然资源资产交易平台,健全私募基金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开展数据交易,建设数字货币创新试验区。
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推动出台深圳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清单,开展破除制约市场竞争的隐性壁垒试点,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建设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
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制度,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健全新技术、新产品包容审慎监管机制,建设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加大知识产权证券化力度。
完善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制,探索到境外发行离岸人民币地方政府债券,发展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加气业务。
完善民生服务供给体制,试点放宽国际新药准入,加快构建国际一流的整合型优质医疗服务体系和以促进健康为导向的创新型医保制度,探索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
完善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体制,开展自然生态空间、用地用林用海改革试点,加快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解读
广东省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新洪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大普查人员攻坚克难、无私奉献,广大普查对象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人口普查结果表明,十年来,广东人口发展形势出现一些积极的变化,表现出一些新特点、新情况。 2020年11月1日零时,广东常住人口达12601.25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全省常住人口增加2170.94万人,增长20.81%,平均每年增加217.09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91%,增速与上一个十年的年均增速(1.90%)基本持平,且略有提高。自2007年以来,广东连续14年常住人口规模居全国首位,占全国人口总量从2010年的7.79%提高到8.93%,提高1.14个百分点。自1953年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广东常住人口总量呈持续上升的态势,除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年均增速最高为3.13%外,其余历次普查人口年均增速均在1.90%-2.09%之间,人口增量基本呈上升态势。2000年、2010年、2020年近三次普查人口增量分别为2359.25万人、1788.14万人、2170.94万人,增量保持在两千万左右,人口规模不断扩大。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比较,广东人口继续保持较快增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一是“全面两孩”生育政策有效持续发挥作用,使广东生育水平有所回升,自然增长人口逐年稳步增加。二是户籍机械变动促进广东人口规模的增长,根据公安部门数据,2020年广东户籍人口9808.66万人,比2010年增加1287.11万人,年均增长1.42%。其中,省外户籍净迁入人数保持较高的水平,十年来,广东省外户籍净迁入人口达312.02万人;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较快,吸纳了大量跨省流动人口。全省常住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半年以上)达2962.21万人,比2010年增加812.34万人,年均增长3.26%,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态势,分别比同期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年均增速高1.84个和1.35个百分点,外省流入人口占常住人口比重也从2010年的20.61%上升到23.51%。 二、广深莞三市人口超千万,常住人口进一步向珠三角集聚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在500万人以上的市有9个,比2010年增加1个。广州常住人口继续位居全省第一,达1867.66万人;深圳位居其后,常住人口为1756.01万人;东莞常住人口首次突破1千万大关,为1046.66万人,迈入千万人口大市,使全省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从2010年的2个增加到3个。常住人口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市有佛山、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头等6个。全省常住人口最多的5个市依次为广州、深圳、东莞、佛山和湛江,合计6318.34万人,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超过半数,比2010年提高6.49个百分点。人口进一步向珠三角城市群和都市圈集聚。分区域看,2020年珠三角核心区常住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61.91%;沿海经济带东翼、西翼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分别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的12.95%、12.51%、12.63%。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珠三角核心区人口所占比重提高8.04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和北部生态发展区分别减少3.16个、2.10个、2.78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常住人口增加超100万人的市有深圳、广州、佛山、东莞、惠州和中山等6市,均为珠三角城市群,分别增加713.65万人、597.58万人、230.46万人、224.64万人、144.59万人和129.72万人,上述6市常住人口增量合计2040.63万人,占同期全省常住人口增幅的94.00%。随着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以及高铁、高速公路等交通网络快速发展,城市之间的人口流动愈发频繁,人口集聚程度明显增大。珠三角作为广东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经济增长速度及总量走在全省前列,并依靠优越的区位优势、开放宽松的政策环境不断吸引大量的流动人口。近年来,珠三角城市群和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经济发展活力持续显现,成为全省高端要素、高端产业的集聚地,人口集聚为产业集聚夯实了基础,产业集聚进一步强化人口集聚的趋势。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加速推进,大湾区建设将吸引更多的省内外人口集聚。在人口区域聚集的过程中,各项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区域文化不断碰撞融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区域协调发展持续有序推进。全省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687.36万人,占53.07%;女性人口为5913.88万人,占46.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人口为100)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00上升为2020年的113.0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01个百分点。广东常住人口性别比升高主要是受外省流入人口性别比偏高的影响。从户籍人口来看,2020年广东户籍总人口性别比为104.97,比2010年下降约1.2个百分点,性别比趋于均衡状态;但外省流入人口性别比则从2010年的125.49大幅提高到2020年的144.60,全省有近一半地市的外省流入人口性别比超过140以上,且外省流入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比重继续上升,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2.90个百分点。外省流入人口的性别比高低与产业结构变化不无关系,广东作为全国制造业大省,产业结构重型化特征明显,对男性劳动力需求量增加。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人口比例上升,人口素质不断提升全省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78.29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由8214人增至15699人,比全国平均水平多232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人口由17072人增至182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人口由42913人减为354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人口由22956人减为20676人。可见,拥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上升,而拥有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人口比重下降,人口素质得到持续改善。同时,文盲人口继续减少。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2.63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54万人,文盲率也由1.96%下降为1.45%。具有较高文化程度人口比重上升和文盲率的下降,反映出十年来广东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加强基础教育,大力发展高等教育、成人教育以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目前,广东15岁及以上的常住人口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0.38年,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47年,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0.83年。较高的人口素质,为广东经济转型尤其是创新驱动提供更多动力。 全省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占18.85%;15-59岁人口占68.80%;60岁及以上人口占12.3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79个百分点。从人口年龄构成上看,受生育政策调整影响,少儿人口数量和比重回升;人民生活水平和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巨大改善,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也不断改善,老年人口的规模明显增长。从劳动适龄人口看,广东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居全国之首,劳动年龄人口总规模依然庞大,全省15-59岁的劳动年龄人口达8669.76万人,总量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增加1013.36万人,增长13.2%。广东劳动年龄人口规模持续保持稳定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广东的跨省流入人口相对较多,外省流入人口中,劳动年龄人口比重高达90%以上。尽管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总量比2010年减少4.59个百分点,但仍比全国平均水平仍高出5.45个百分点。广东人口红利仍继续存在,特别是随着人口素质的提高,人口红利逐步向人才红利转变,将有力推动广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升级、人口和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全省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2.3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达到8.58%。若按国际通行判断标准,广东早在2013年时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但由于外省流入人口的年龄结构相对年轻,使得广东常住人口老龄化进程较全国缓慢,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比全国低4.9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带来的问题是社会抚养比的不断上升、家庭养老负担的增大,在劳动年龄人口比重下降、老年人口比重提高的背景下,广东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抚养比也从2010年的8.89%上升到2020年的11.82%,提高2.93个百分点。全省60岁及以上人口达1556.51万人,其中65岁及以上有1083.15万人,庞大的老年人群体,增大了社会和家庭的赡养压力。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广东经济发展活力持续保持,未来人民生活水平、卫生医疗条件将得到更进一步的改善,人口预期寿命也将逐渐提高,人口老龄化程度将逐步加剧,如何应对老年人的养老保障问题,是建设广东美好和谐社会之重。全省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343.61万人,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57.6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74.15%,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0.26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提升7.97个百分点,人口城镇化水平稳步提高。此外,流动人口继续快速增长。全省人户分离人口为 6063.51万人,其中,流动人口为 5206.62万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人口为2962.21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244.40万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382.84万人,增长64.74%;流动人口增加1774.69万人,增长51.71%。十年来,广东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城镇人口比重的大幅提升与广东经济社会发展、流动人口的快速增长密切相关,一方面,随着广东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城区镇区范围不断扩大,城镇人口的承载能力也进一步增强,省内越来越多居住在乡村的人口转移到城镇工作与生活;另一方面,大量的跨省人口来粤生活、工作主要集中在城镇区域。然而庞大的流动人口,在为广东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起着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也对流入地有限的公共资源带来挑战,尤其是外来人口的家庭养老、医疗待遇、子女入学等系列问题日趋突出。因此,有效解决流动人口享有居住地义务教育、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广东仍将任重而道远。全省共有家庭户4246.92万户,集体户422.2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1167.18万人,集体户人口为1434.07万人。2020年,广东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数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57人。家庭户规模缩小主要是由于广东生育水平保持在较低水平、迁移流动人口持续增加、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主要因素的影响,随着家庭观念的变化、单人家庭户比重提高,生活水平提高以及生活方式日益现代化,家庭规模小型化趋势越将明显。与此同时,受传统习俗和流动人口数量的影响,广东不同区域的家庭户规模存在较大差异。珠三角核心区、沿海经济带东西两翼地区以及北部生态发展区的户均人口规模分别为2.32人、3.63人、3.25人和3.01人。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126.04万人,占96.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75.21万人,占3.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8.87万人,所占比重上升1.79个百分点。少数民族人口快速增加,年均增长8.70%,充分体现了在粤各民族全面共同发展的面貌,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广东已经是56个民族齐集的省份之一。十年来,广东人口发展趋势发生深刻变化,人口总量保持稳定增长,人口素质稳步提升,劳动力总规模依然庞大,人口集聚进一步增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高。但也面临人口总量压力犹存、人口结构老龄化等风险的挑战,人口发展已进入重要转折期。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为主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锐意进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继续奋斗!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省常住人口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下,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在广大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下,我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圆满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汇集了丰富翔实的普查数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全省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30313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1709378人,增长20.81%,年平均增长率为1.91%。
全省共有家庭户[5]42469178户,集体户4222469户,家庭户人口为111671837人,集体户人口为1434067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3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0人减少0.57人。全省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21260372人,占96.2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4752138人,占3.7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19020646人,占比下降1.79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2688732人,占比上升1.79个百分点。[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4]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5]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地区人口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常住人口有关数据公布如下:21个市中,人口超过1000万人的市有3个,在500万人至1000万人之间的市有6个,在300万人至500万人之间的市有5个,少于300万人的市有7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市合计人口占全省常住人口[2]比重为50.14%。分区域[3]看,珠三角核心区人口为78014335人,占61.91%;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人口为16321051人,占12.95%;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人口为15758245人,占12.51%;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为15918879人,占12.6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21个市中,有15个市人口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市依次为:深圳市、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惠州市,分别增加7136531人、5975805人、2304552人、2246388人、1445850人。分区域看,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珠三角核心区人口所占比重上升8.04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3.16个百分点,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2.10个百分点,北部生态发展区人口所占比重下降2.78个百分点。
[2]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珠三角核心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和肇庆等9市;沿海经济带东翼地区包括汕头、汕尾、潮州和揭阳等4市;沿海经济带西翼地区包括阳江、湛江和茂名等3市;北部生态发展区包括韶关、河源、梅州、清远和云浮等5市。[4]指各地级以上市的常住人口占全省人口的比重,为使口径可比,深圳两次普查人口数据均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全省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66873646人,占53.07%;女性人口为59138864人,占46.9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00上升为113.08。
21个市中,人口性别比在110以上的市有7个,在105-110之间的市有8个,在105以下的市有6个。
[2]全省常住人口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常住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全省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3749882人,占18.85%;15-59岁人口为86697562人,占68.80%;60岁及以上人口为15565066人,占12.3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0813000人,占8.58%。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1.9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5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2.6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1.79个百分点。
21个市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市有8个,在60%-65%之间的市有6个,在60%以下的市有7个。16个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7%,其中,1个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2]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0-15岁人口为24937244人,16-59岁人口为85510200人。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21个地级以上市(以下简称市)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全省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782909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965096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4714249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05441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8214人上升为15699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072人上升为18224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913人下降为3548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2956人下降为20676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省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55年提高至10.38年。21个市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0年以上的市有8个,在9年至10年之间的市有10个,在9年以下的市有3个。
全省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826344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15354人,文盲率[4]由1.96%下降为1.45%,下降0.51个百分点。[2]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4]文盲率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广东省统计局
广东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15日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省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全省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3436072人,占74.1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2576438人,占25.8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4408259人,乡村人口减少269888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7.97个百分点。
全省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60635086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8568936人,流动人口为52066150人。流动人口中,外省流入广东人口为29622110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244404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3828437人,增长64.74%;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081542人,增长244.49%;流动人口增加17746895人,增长51.71%。[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3]全省常住人口是指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人口,不包括居住在省内21个地级以上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来源:广东统计
来源:深圳梦(微信号ID:SZeverything)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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