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近年偷拍案件層出不窮!
就在今早(8月4日),金鐘地鐵站又爆出一宗偷拍案……
涉案受害者為一名32歲女子,約在早上8時33分報案,指在金鐘站乘搭扶手電梯期間,懷疑被一名男子用手機偷拍裙底。
警員到場後經初步調查,以涉嫌遊蕩拘捕一名34歲姓楊男子,案件交由中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美孚站昨晚發生風化案。
而在相隔不到24小時的昨晚(8月3日)近7時,鐵路警區特遣隊人員在港鐵美孚站巡邏期間,發現一名52歲劉姓男子在扶手電梯上,疑似用手機偷拍一名女子裙底,於是上前涉嫌「破壞公眾體統」拘捕。
更可怕的是,香港的偷拍不只有零星作案,還已經向「規模化、產業化」发展——有人竟公然在網上招攬「特約街拍人」進行大範圍偷拍,簡直駭人聽聞!
警方日前在社交媒體宣布搗破一個營運4年、有逾5萬名會員的偷拍網站,并拘捕該網站的管理員及特約街拍人。
行動中,警方共搜獲12台電腦、10部手提電話、9張電話卡及6部拍攝工具,又在疑犯公司的電腦內發現存有超過3萬套本地偷拍照片及影片,牽涉受害人極可能多達萬人!!
警方在疑犯處所檢獲不少電子設備。
網站更以200至400元(港幣,下同)出售每套「作品」及利用出售點數卡洗黑錢,至今盈利估計數以千萬元計。受害人數之多、盈利金額之大,這樣龐大的偷拍網站究竟如何瞞天過海呢?此次被警方搗破的網站實際全名為「香港連拍LIHKSNAP.com」,域名則由「Apexscore International Limited」所有,由2017年成立至今,已累計超過五萬名會員。被發布在網站的影像均以街拍為名,實際內容則是在地鐵、商場等公眾場所偷拍香港本地女性的腿部及裙底隱私。
網站影片以受害人樣貌作招徠。
為提高售價和瀏覽次數,部分影像更標榜含有受害人樣貌及可提供高清影片,讓人不禁毛骨悚然。
目前,警方已拘捕兩人,分別是黎X信(36歲),報稱電腦公司董事,為涉事網站管理員;和尹X立(33)歲,報稱任清潔公司職員,為網站的「特約街拍人」。
其中黎X信租住於沙田多石村一村屋,由2017年起便一直管理運作網站。
網站頁面長期提供不雅影像。
有街坊指他樣子斯文,3年前才搬來與女友同居,自稱從事IT工作;約1周前,街坊已留意到有疑似探員入村監視涉案單位。
「特約街拍人」尹X立則負責在商場、港鐵及樓梯等公眾地方,偷拍女性裙底及性感部位照,長期供應不雅照片和影片到網站分享及發售。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情報組署理警司張偉豪表示,管理員在運營網站期間,會不斷招攬用家登記成為會員,再讓用家以付費形式選購偷拍「作品」。網站同時提供港澳兩地銀行戶口給會員付款,涉事戶口更被提前標記為遊戲充值平台,讓人難以察覺。
網站支付手段多樣。
更狡猾的是,在收到會員轉帳後,管理員甚至會先將金額用於購買遊戲點數卡,再於其他網上平台轉售套現,以清洗犯罪所得,增加警方追查難度。不僅如此,網站還冠上「百花齊放」的口號,鼓吹偷拍文化,在網絡公然招募「特約街拍人」於香港不同地方進行偷拍,並以分佣形式,鼓勵偷拍人將照片及影片上載至網上,增加吸引力,又或直接由網站收購。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網絡情報組高級督察許諾表示,經詳細調查,警方早前鎖定涉案網站及目標疑人,至上週五(7月30日)展開代號「遙影」的行動,最終分別在沙田及何文田拘捕涉案的黎X信和尹X立。
兩名疑犯涉嫌串謀破壞公眾體統,負責人更涉嫌管理偷拍網站的犯罪得益,但當前均已獲准保釋候查,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表示,將繼續追查其餘「特約街拍人」及會員身份,並應用相關法例處理,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而經查實,目前涉案偷拍網站已經關閉,首頁則改為一張「能源耗盡」的圖片。看到兩名「鹹濕佬」被捕,網友也似乎鬆了口氣,紛紛在警方的Facebook專頁上留言感謝警員保護了市民安全。同時也有市民質疑此次案件是否又是「輕罰」,擔心疑犯會逃脫法律制裁↓
不過這次,大眾的顧慮並非全然沒有依據。因為即使偷拍成風,香港法律過去似乎對偷拍罪行的刑罰有些「不清不楚」。現任香港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曾在今年3月的立法會發言中指出,香港當前沒有法例針對相關罪行,執法部門只能對涉案者控告「遊蕩」或「破壞公眾體統」罪,但刑罰較低,與窺淫行為的嚴重性不相稱。
李家超曾指出法律對偷拍行為刑罰較低。
李家超直言,鑑於相關行為嚴重侵犯受害人的私隱及性自主權,加上現時媒體發達,涉事人所受到的傷害變得更長期及難以補救,必須修例規管。
不過,根據現行可查閱的相關政策顯示,港府已於今年3月末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刑事罪行(修訂)條例》草案制定「窺淫罪」,并進行首讀,啟動修例程序。
根據修訂,包括觀察、拍攝他人身體私密部位;以「影裙底」、「高炒」拍攝他人私密部位;未獲同意下發布他人私密部位影像等行為,將會屬於違法行為,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監禁5年。
相信在不久的將來,香港法律將會對偷拍行為嚴懲不貸!
此外,警方昨日也通過這次搗破偷拍網一案,在社交平台專頁發帖提醒市民,根據現有相關刑罰,在公眾地方偷拍亦屬刑事罪行,有機會觸犯普通法的「破壞公眾體統」罪,最高刑罰可判處監禁七年!而在網上發布淫褻物品,亦可能觸犯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最高刑罰是罰款100萬元和監禁三年。小編在這裡為大家提供民建聯婦女事務委員會早前公布的香港12大走光黑点:(本文圖片來自星島日報、文匯報、香港警察Facebook及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