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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博義提議下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可領5萬月薪,居心何在?

嶼天下 嶼天下 2022-12-30

還記得那位大老遠從英國跑來香港做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嗎?→ 《英國政客不遠萬里跑來香港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是怎樣一種精神?


據《星島日報》獨家消息披露,昨日(9月7日),他向香港大律師公會1500多名會員發了封電郵,建議下一屆公會主席明年履新後可獲發每月5萬元(港幣,下同)薪酬,即年薪為60萬元,引來不少成員非議。


夏博義提議下屆大律師公會主席領5萬月薪。


消息指,夏博義重申自己不會爭取連任,所以今次主席受薪的建議絕不涉及利益衝突,并稱以過往擔任主席的經驗表明,即使於新冠肺炎疫情期間, 主席沒有代表公會赴海外參加各種活動,但這個職務仍佔用個人非常多的時間。

消息提及英國大律師公會主席多年來一直是全職受薪工作,其薪金類似高等法院法官的薪酬。


由於香港大律師公會目前積累大量盈餘, 該建議的酬金數額在公會財務上是可行和可持續的。


因此,大律師公會有意批准該提案自2022年起生效,以使將來擔任該職位的更多潛在候選人更容易接受擔任大律師主席。



豐厚酬金讓公職變質


講真,為了「證明」明年大律師公會主席可以領薪金這個提議十分「正當」,夏博義口口聲聲指大律師公會主席「這個職務佔用非常多時間」,又搬出「英國大律師公會全職受薪工作」來背書,這樣硬拗說得過去嗎?


香港執業大律師龔靜儀表示,擔任公職其實是一種榮譽,「很多公職都是沒有酬金的,例如特區政府很多上訴委員會和審裁處,即使有也只是象徵式;服務大家是拿自己的心出來,牽涉任何車馬費以外的酬金,便有機會令當事人服務大眾的心變質,這應該是沒有任何人希望見到的。」


她續指,「任何人士如果因為沒有酬金支取,便不願意擔任公會主席,對廣大成員來說,不但完全沒有損失,更加是一個天大喜訊;始終,服務會員的公職,是絕不應該與任何金錢利益掛鉤。」


2019年香港區議會選舉投票期間,不少長者因有人刻意重複排隊無奈放棄。


龔靜儀又以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為例指出,若無豐厚酬金,怎會有黃絲在2019年的時候千方百計想晉身議會?


她說,當時大量選舉不公的情況,相信普羅市民至今仍然記憶猶新。而大律師公會在香港歷史悠久,有舉足輕重的地位,要是大律師公會主席變成可以有酬金,就有可能變相鼓勵全香港所有享有發出執業證書權力的公會競相效尤。


她表示,「如果公會主席可以享有酬金,那麼副主席及其他執委,其實全部都是花了自己的時間來服務會員,要是他們也有類似要求,屆時不發給他們,又是否不公平?」


龔靜儀指大律師公會成員多年以來一直是義務服務。


龔靜儀還指出,「沉重的財政負擔,對整個公會的長遠發展來說,只是將整個公會的會務,趨向不健康方向去發展」,何況當下新冠疫情肆虐,百業待興,作為公會,理應顧全大局,以會員的利益為先,不應該加重會員的經濟負擔。


她更直言,大律師公會主席、副主席及其他所有執委,自創會以來,一直都是義務,如此優良的傳統,多年以來,行之有效,絕不該被打破。


她說,「健全的組織應建立在法治的精神上,人格是世界上最大的寶庫,服務人群是人生最崇高的工作,故公會主席、副主席及其他執委等公職,絕不應該涉及任何金錢利益,有機會成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已經是作為大律師在執業生涯中最高的榮譽」。


所以,夏博義自己三番五次講明年任期到了就不連任,卻還對下一任公會主席的薪資這麼熱衷,是不是為了給大律師公會挖坑啊?



棄傳統舉薦蘇朗年


據《星島日報》早前消息指,大律師公會一貫的傳統都會以剛卸任的公會主席,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其中一委員。


但現年68歲的夏博義居然放棄擔任此職務,並推舉公會執委會委員蘇朗年資深大律師(Neville Sarony)繼任上一屆的公會主席戴啟思。


蘇朗年


蘇朗年是誰?


消息稱,蘇朗年與夏博義同是英國人,自1964年在英國執業,於1985年來港私人執業,過去一直撰寫文章批評中國。


甚至於業內人士得悉夏博義推舉蘇朗年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時,亦感到驚訝,并擔憂會惹來爭議。


那麼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又是干什麼的?


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顧名思義,就是負責推薦司法人員的組織。


根據香港基本法第88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法院的法官,根據當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組成的獨立委員會推薦,由行政長官任命」。


而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條例》,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出任主席,委員包括律政司司長,及其他7名由行政長官委任的人士,分別為兩名法官,1名大律師,1名律師及3名與法律界無關的獨立人士。


簡單來說,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就是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推薦司法人員(法官及裁判官等)的公營機構。


這麼重要的職能機構,如果蘇朗年在裡面有一席之地,那以後香港的司法界還能風平浪靜?


政界人士:一丘之貉


對此,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表示,蘇朗年曾在《亞洲時報》(Asia Times)撰文批評國家,究其政治取態,只是夏博義2.0而已。


她認為,既然大律師公會不懂珍惜,繼續以政治淩駕法治,香港特區政府應重新評估與大律師公會的關係。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大律師公會也屬於擁有公權的組織,應該致力維護法治公平公正性,並非以政治掛帥。


他認為,夏博義聲稱不角逐連任,卻在離開之前刻意鋪排自己的人選,圖繼續其影響力,其實兩人理念相近,同是一丘之貉,一旦蘇朗年出任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委員,其推薦的人選都將會令人質疑。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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