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診所濫發「免針紙」,香港重案組已介入調查!
香港疫情嚴重,日增約萬宗,竟然還有黑心醫生用俗稱「免針紙」的「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斂財!
據了解,元朗有一名女西醫疑似沒有向病人問症,便發出「免針紙」,並索價500元(港幣,下同),短短一個月已有約6,000人「光顧」。
警方重案組調查後,昨日(9月5日)已搜查診所並拘捕懷疑涉案醫生。
身為醫者本應救死扶傷,該名涉案醫生卻貪圖錢財,濫發「免針紙」,全然不顧自己的行為會將他人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實在可惡!
對此,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若有人濫發「新冠疫苗接種醫學豁免證明書」的話,無論醫生及市民均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文書罪,屬嚴重罪行。目前爭拗點主要涉及醫學判斷,令醫生恍如有「無上權威」般,建議局方應詳列哪些病才可以獲得豁免,其他疾病一概不受理。
香港執業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黃國恩認為,醫生必須遵守《香港註冊醫生專業守則》,一旦罪成可能被醫委會除牌。同時,涉事醫生也可能觸犯《刑事罪行條例》第71條偽造文書罪,而使用該證明的相關市民也可能觸犯第73條使用偽造文書罪,兩者刑罰最高可判監14年。警方應徹查相關醫生及市民,嚴格執法,以起警惕作用,遏止歪風,保障全港市民的健康。
香江聚賢法律事務委員會主任、律師陳子遷指出,斷症也有客觀標準,倘發現存在濫用醫生紙的情況時,局方可以先由第三方裁決,決定有關醫生是否單憑病人一句「不想打針」就隨便簽發「免針紙」,如屬實涉事者就是專業失德,除會被醫委會除牌外,更涉嫌違反偽造文書罪,是嚴重的刑事罪行。
早前,香港有4名確診者漠視公眾健康,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受防疫規例所規管處,之後被警方押送至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
再次提醒
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監6個月。
另外, 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將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監6個月。
港府防疫政策
五大原則
而除了嚴格執法,抗疫最重要還是要有適合的防疫政策。
(本文圖片來自橙新聞、大公報、中通社和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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