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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修例限制國安案聘海外律師,黎智英繼續死纏爛打!

嶼天下 嶼天下 2023-09-19

黎智英(左二)


針對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聘請英國御用大律師Tim Owen來港,就其被控串謀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辯護而引發的爭議,全國人大早前應特區政府提請就國安法第14及47條釋法,言明在危害國安案件中聘任海外律師事宜,應取得特首發出的證明書→《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香港國安法第14條及第47條解釋草案!

事件原本已告一段落,但黎智英上周五(2月17日)再次入稟高等法院,要求律政司作出聲明指人大常委會釋法不會影響上訴庭批准其聘用Tim Owen的決定,並希望法庭盡快按照國安法第47條,就他能否聘用Tim Owen或其他海外大律師代表抗辯的事宜,向行政長官申請證明書。


除了透過《法律執業者條例》中的「專案認許」方式申請Tim Owen來港,以及在案件開審後以不設陪審團對辯方不公為由申請「永久終止聆訊」,這是黎智英第三次就本案提出與法律程序相關的問題了。

他一而再再而三於這些法律程序上橫生枝節,根本是想讓案件一拖再拖變成法律「拉布戰」,玩殘香港司法機制和特區政府,並藉此聯手西方反華勢力抹黑中央政府。


對此,律政司昨日(2月20日)向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提交討論文件,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第27條,規定法院在處理任何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專案認許時,不論案件屬民事、刑事或其他性質,均須按例向行政長官提出並取得證明書。如行政長官認定該海外律師或大律師執業或行事會不利於國家安全,法院便不得批出認許,否則屬原則上錯誤。


據悉,特區政府計劃盡快在在今年第一或第二季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條例草案。而多名法律界人士對此表示認同。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勇表示,從2022年12月底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國安法作出解釋,到律政司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標誌着香港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又邁出重要一步。


他強調,相關舉措並不會影響司法公正,反而會對一些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國港澳研究會理事、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傅健慈表示,相信政府就《法律執業者條例》提出立法修訂,將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保障,解決海外律師可否以專案方式參與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的問題。


湯家驊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表示,海外大律師一旦獲准來港處理案件,完成後就會離開,屆時若被發現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則難以追究,而移交疑犯的機制亦不適用,因此有需要修訂相關條例。


對於因法庭批准在修例之前,以至於修例未必能制約Tim Owen來港替黎智英辯護的擔憂,湯家驊解釋,一般而言,修例不具追溯力,不影響修例前法庭的判決。但是否允許律師來港處理案件同樣屬於政府政策,不少普通法國家的法庭,都會接受行政機關以外交和國家安全為理由作出的決定。


(本文圖片來自星島和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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