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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系列 — <大宪章>产生的地缘背景

温骏轩 地缘看世界 2022-12-19
        英法之间的恩怨,以及它们内部的诸多战争,并不会去详细解读。在了解两地的原始地缘结构后,对这部分历史感兴趣的朋友,应该可以在脑海中建立版块框架了。当然,这并不代表英格兰和法兰西不会再出现在今后的内容中。事实上,对于我们现在所处的世界来说,英法两个政治体的地缘影响力是非常深远的。这种影响力体现在政治、法律、宗教等诸多方面。比如在法律体系中,会有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之分;法国延续了天主教传统,而英国成为了新教的重要基地。  在英法这两个样本中,最让人感兴趣的是英格兰这个样本。以东亚的经验来看,连不列颠群岛都没有做到完全统一的英格兰,本来是没有机会发展出可以与大陆体系相抗衡的独特体系的。归结到地缘层面,英格兰没有像东亚的日本那样,长时期处在大陆文明阴影下(日本近现代又受西方影响,但还是没有产生原创性的体系),都是在那条“隔而不断”的英吉利海峡影响,以及欧洲本身地缘结构松散的背景下产生的。试想一下,如果欧洲大陆一直处于罗马帝国时代,抑或不列颠与法兰西的距离,像格陵兰那般远,英格兰还有没有机会成就大英帝国?  英格兰开始形成自己独特地缘影响力,并非是在15世纪中,英格兰完全放弃大陆领土后才形成的。事实上,在“海峡帝国”时代,英格兰的地缘独立性就已经显现出来了。这其中对现代文明影响最为深远的,也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就是“大宪章”。一般认为,正式出现在13世纪初(金雀花王朝)的大宪章,是现代宪政制度的原点,并确立了“法律至上”的原则。  关于《大宪章》的内容,以及引发其出台的具体事件,即使之前不熟悉的朋友,也是可以轻易百度到的(包括各种赞美之词),在这里也就不注水了。简单点说,这是一份英格兰贵族(包括教会)用来限制“王权”的,内容上还不那么正规的法律文件。虽然内容看起来有60多条,归结起来不外乎有两点:一是国王在英格兰的权力不是无限的(主要是关于“钱”,也就是税赋的限制);二是限制国王权力的是“议会”。  其实等到欧洲人再次发现古希腊、罗马文明后,他们会明白以法律、制度来限制王权的做法,并非是英格兰人首创的。甚至如果西方人仔细研究过华夏文明后,也会发现,华夏政权的君权也不是没有边界的,同样要受到一些成文或者不成文“法”的约束的(包括西方人不能理解的“祖宗家法”)。当然,这些殊途同归的做法,并不能抹杀英格兰人通过几个世纪,所磨合出来的宪政原则的影响力。毕竟近现代盎格鲁-撒克逊国家,成为了这个世界的最强者。他们倡导的价值观,也几乎成为了普世价值。也正是基于这一点,我们花在英格兰身上的时间,要比其它国家更多。  就地缘层面上来看,《大宪章》的出现,与“海峡帝国”的背景密不可分。首先,基于大陆的吸引力,这个二元帝国的重心始终在欧洲部分,即使某一个时段几乎被法兰西王国赶下海峡,也无时刻不想着重返大陆;其次,英格兰本土贵族在帝国的东扩过程中,实际获益有限。国王在法兰西拥有再多领地,受益者也只是那些帝国境内的“法国人”。相反,为了“帮助”完成国王的欧洲霸主梦,英格兰人要付出巨大的人力、物力代价。在这种付出与收益不成正比的情况下,英格兰人的内心并不认为自己和海峡对岸的“法国人”同属一个帝国,而应该是一种“共主邦联”的关系。  所谓“共主邦联”的形式,其实质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政治体,拥有一个共同的元首。今天世界范围内最大、最重要的“共主邦联”,就是以前大英帝国殖民地为成员国所组成的“英联邦”。在这样一个“邦联”体中,成员之间、成员与元首之间的关系,是一种基于交换原则下维系的契约关系。如果“合则两利”,那么大家就可以组合在一起;如果一方的利益会受损,那么也就没有组合在一起的必要了。在近代,英国率先基于上述原则确立的上下契约式政治结构,是英国“君主立宪”制;而横向契约制政治结构的案例,则是以“联邦制”的形式,率先在独立后的美国实现的。  对模块式、契约式关系的认可,是欧洲文化与东亚文化之间一个重要区别。很多时候,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帝国式”思维,所无法理解的某些国际关系(比如联邦制、民族自决),其实就是因为对这种文化背景缺乏了解。当然,西方文化与东亚文化更本质的区别,在于“多样性”。既有英格兰因为它的地理位置,以及身处“海峡帝国”的那段历史,所成就的“君主立宪”制;也有身处大陆的法兰西、德意志,为了争夺大陆霸权,走向“君主专制”道路的案例。各种体制、文化之间的博弈、相互学习,才是西方能够抓住机遇,在近现代成为这个世界主导者的源动力。  应该说,每一种体制、价值观的形成,都有它特定的地缘、历史背景,不能简单的比较谁好谁不好。尽管在工业化时代,西方的确一下子将人类文明发展,拉升了一个台阶。然而耐人寻味的是,当西方人已经习惯了自己的优势地位,并因此认为这个星球上只有一种“普世价值”时,却无意间否认了自己发展的过程中,多样性文化共存的重要性。也与之前固步自封,陷入死循环状态的华夏文明一样,迎来了最大的危机。  “海峡帝国”时代的英格兰人,其实还没有条件形成一套完整的治国理念,一切处在被动维护自身利益的萌芽阶段。所谓“大宪章”也没有真正起到保护英格兰人利益的作用。总的来说,当帝国的统治者在法国失血太多时,英格兰人就有机会拿出大宪章,要挟国王承认(1215年,被迫签订《大宪章》的国王约翰,就几乎完全失去了法国的领地);反之,国王则仍然能够抛开束缚,在英格兰以君主专制的形式行使王权。据不完全统计,在两百多年时间里,类似谈判多达30余次。  关于英格兰人的故事,我们在“大航海时代”还将延续。在此之前,中世纪还有一件对西方文明造成重大影响的地缘事件没有交待过,那就是——十字军东征。接下来,我们也将把视线投向这场以主名义发动的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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