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时代 | 文明的本质与中美洲的“玉米文明”
文 | 温骏轩 辑 | 尘埃 兆斌 毛毛
说到美洲文明,一直以来都有三大文明之说,包括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以及印加文明。其中玛雅文明、阿兹特克文明的位置,在今天墨西哥南部;印加文明的范围,则大体覆盖有今天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智利及阿根廷北部的安第斯山脉地区。后者在地理范围上属于南美范围,前者则属于中美洲。
美洲三大古文明范围示意图
不过美洲本土诞生的文明,实际并不止于上述三个。考古发现,在美洲尤其是中美洲地区还广泛分布有多处互相没有从属关系的文明点。准确的说,这三大文明是哥伦布和西班牙人抵达后,尚存于世的美洲主要文明。从时间上来看,中美洲文明的源起时间要早于南美洲。然而没有直接证据表明,南美洲文明是被中美洲文明所唤醒的。考虑到在旧大陆,包括中央之国的文明初始阶段,都诞生过很多互相没有继承关系的文明,这种情况实属正常。
基于哥伦布在“发现”美洲过程中的贡献,被西方殖民者改变之前的美洲历史,有时会称之为“前哥伦布时期”。这个时间点,并非被机械的定在哥伦布登上美洲土地的1492年,毕竟此后西班牙人代表欧洲,征服美洲三大文明还花了数十年时间。与中美洲相接的加勒比海地区,是哥伦布和西班牙人最先接触到的“美洲”,这使得玛雅和阿兹特克人,会稍早一点为外部所知。不过玛雅人和阿兹特克人,都不是中美洲文明的初创者。考古证据表明,能够戴上“中美洲文明之母”桂冠的,是在地理上与相邻的奥尔梅克人。这意味着后来的中美洲诸文明,实际都是奥尔梅克文明开枝散叶的结果。
奥尔梅克文明兴盛于公元前1200年-公元前400年期间。基于其兴起的年代与商朝后期的时间重叠,所谓中国殷商后裔渡海成印第安人的传说,大多直接指向奥尔梅克人。中美洲文明的几个代表性特征,包括:金字塔、羽蛇神、象形文字、美洲虎崇拜、玉米等,都能够在奥尔梅克文明中找到源头。
奥尔梅克巨石头像
热衷于将华夏文明与美洲文明进行比较,进而引发民族自豪感的研究者,相信这些特征都能够在华夏文明中找到对应点。比如将美洲金字塔,与中国早期帝陵的“覆斗”式封土相对应(虽然这种下宽上窄的建筑形制,只是一种物理层面的自然选择。并且二者在建筑材料和功能上完全不同);将中美洲人所崇拜的,身带羽毛的蛇神形象,视为中国龙的变种(虽然这种蛇形神祗,广泛存在于世界各地)。包括将奥尔梅克人及其它遗留下来的石像,认定为是中国人的形象(虽然怎么看都象是黑人形象)。
西汉帝陵 · “覆斗”式封土
然而无论你有多么的愿意相信,美洲文明或者说仅仅是中美洲文明,是华夏文明的次生文明,有一个文明要素却是完全没有办法在中国,乃至旧大陆找到出处的,那就是“玉米”。事实上,不仅仅是玉米,美洲文明培育出了诸多作物,都没有办法在旧大陆找到出处,却又对美洲文明的成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地缘角度来说,相比发现美洲对全球地缘政治格局的重塑,包括今天出来以美国为核心的“新世界岛”,从美洲扩散出来的这些新物种,对人类社会的改变要深远的多。500年前的这次地理大发现,不亚于太空时代的人类,在地球之外又发现了一颗适宜人类生存的星球,并由此为地球带回来了新的物种和基因。
美洲那些高产农作物,扩张到全球之后,对全球人口增长所作出的卓越贡献,我们已经在前面的内容中多次致敬过了。现在的问题是,这些原产美洲的物种中,哪一种或者几种贡献最大。这并不是一个简单的评比,而是关乎到前哥伦布时期,美洲文明是如何成长起来的问题。关于什么样的社会,才能跻身“文明”行列,一直以来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比如“文字”一度被认为是认定文明体的必备条件,然后没有文字的印加人,在组织结构和生产力上,却明显应该已经进入了文明阶段;又比如以青铜冶炼为标准的话,拥有文字和一系列科学成就的玛雅人,则又必须归类于野蛮人行列了。
抛开这个外在的技术标准不说,其实文明的产生有一个非常通用的基础,那就是“食物”。通俗点讲,人类必须在有余粮的情况下,才能够产生更繁杂的社会分工,去供养专注于政治、宗教、文化,乃至手工业等,非直接生产食物的人口。一个社群或者文明的整体实力能够发展到多高,很大程度取决于它在食物生产方面的生产力。农业革命,帮助人类在获取食物的能力上,实现了质的飞跃。一个文明的潜力,往往取决于它的农业生产效率。
不过需要指明的是,在工业化之后,食物的生产效率以及总量,已经不再是衡量一个国家和文明实力核心标准了。工业化之前的人类,向地球索取能量的方式,归结于一点就是“光合作用”。无论是狩猎者猎取了一头野猪,来为整个部落提供了几天的食物;还是一个农民通过春播秋种,收获了足够一家人生存一年的口粮,归根结底都在于对植物本身的光合能力的利用。是那些不会说话的植物,通过光合作用将太阳能固定在地球上,并通过生物链,全方位的以“衣食住行”等表现形式,作用在人类身上。而人类所作出的改变,本质是通过对食物链上物种的选育,以及集约化生产,更高效的收获这些能量。
基于植物光合作用在工业化之前的人类文明进程中,所起到的决定性作用,这一阶段的人类社会,我们可以用“光合文明”一词来概括。工业化的改变,在于人类在直接或间接利用植物的“光合作用”之外,用科学的手段找到了新的能量补充方式。这其中最先帮助人类打开这扇魔法大门的,就是那些沉淀于地球之中的化石能源了。以人类生活必须品中的“衣”为例,工业化以前的人类,无论是简单的将兽皮改造为衣物,还是通过丝织、棉纺等方式,更复杂的制作出一件衣服,本质都还是对通过生物链,对光合资源的浅层利用。
现在,人类则完全可以用化学合成方法,绕过生物链来制作衣服了。在粮食生产问题上,工业化亦极大提升了驯化植物和动物的生产效率。虽然这离完全绕过生物链的目标还有一定距离(可以预见的将来,食物是可以合成的),但人类透过“工业”力量,在能量获取以及应用方式上的飞跃,已经将人类文明整体推进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当然,以化石能源形成理论来说,化石能源的利用,说到底还是对远古时代光合能源的利用。只不过地球母亲,将自己上亿年的积存,一下子拿出来便宜了现代人。然而通过对能源的利用,人类已经掌握了更多的能源获取和利用方式(比如核能)。如果有一天,人类能够完全摆脱化石能源的束缚,那么人类文明的发展必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比如人造太阳的成功)。很难预测,在这个可以预见的时代,人类社会在各方面将升级成什么样。不过可以肯定的是一点,到那个时候,“地缘”概念中的“地”,范围应该不再仅仅局限在这颗蓝色星球了。
不管人类文明进步到什么阶段,万变不离其宗的是,决定人类整体或者一个族群、政治体实力的,都是在于如何获取更多的“能量”。将思维从遥远的未来和外太空,拉回到“前哥伦布时代”的美洲,我们争待解决的一个问题是,美洲人到底驯化了什么样的高产植物,帮助他们完成从原始社会向“光合文明”的转变。答案大家其实都很熟悉,它们就是:玉米和土豆。之所以会有两种植物,在于美洲文明整体上分为中美洲和南美洲两支。其中玉米是中美洲文明的推进剂,土豆则是南美安第斯文明的推进剂。我们可以不太严肃的称之为“玉米文明”、“土豆文明”。
在一片相连大陆上,出现两种核心粮食作物的情况,完全不会让人感到意外。毕竟基于地理环境和气候的原因,每一片土地最适应的作物不尽相同。比如今天中央之国在主粮种植上,就长期呈现出地“南稻北麦”的结构。当然,这一结构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在东北地区因大量人口迁入,迅速升级为核心文明区后,受益于丰富水资源及农业技术的进步,成为了新的重要稻作农业区。另一个变化的案例,是在华夏文明在北方孕育的初期,最初承担助推剂功能的,并不是现在占据耕种优势的小麦,而是俗称“小米”的“粟”(古称 “稷”)。同时参与竞争的,还有位五谷的“黍”(黄米)、菽(大豆)等原产于中国作物。至于小麦,则是由亚洲西部传入的。只不过,受益于旧大陆诸文明之间的地理交流,最迟在唐代就已经成为中国北方地区的主粮了。
中国本土培训的小米、大豆等物种,在这场主粮竞争中的落败,并不能抹杀它们在华夏文明起源中作出过的卓越进步。同时,这也不妨碍我们去客观评定,那些由不同民族培育出来的物种,对世界人口增长贡献力的大小。事实证明,文明及技术的相互交流,对于各方来说都是有益无害的。就现在全球粮食作物的重要性来说,小麦、稻谷、玉米,被称之为“世界三大粮食作物”。三者合计的播种面积,约占世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的72%(1990年数据),其中玉米的总产量和平均单产均居于首位。由此可见,玉米对当下的人类有多么的重要。
回溯历史,我们需要在玉米的源起之地,寻找玉米被驯化的完整链条,以找到打开中美洲农业革命的锁匙。这当中,“野生玉米”的存在证据,看起来是一切问题的源点。问题是,寻找玉米的野生形态,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旧大陆那些曾经或仍在充当主粮功能的作物,其野生形态往往与现在的样子并没有太大区别。比如你在收获季节,看到小米植株形态,会很容易就会联想到它与狗尾巴草之间的亲缘关系;野生稻与栽培稻的果惠,在形态上也没有质的区别。然而玉米却是一个例外,因为在实际上是没有野生玉米的。这是一个完完全全,由人类培育出来的新物种,几乎可以称得上是光合文明时代,人类在物种改良层面最成功的杰作。
玉米的中文学名又叫作“玉蜀黍”。这个名字源自于它晶莹透亮的质感,及其与“蜀黍”相似的颗粒感了。所谓蜀黍,其实就是高粱了。中国人在给新引进物种取名时,通常会遵循一个规律,那就是在本土找到一个相近的物种,然后再冠以一个前缀。通常这个前缀会直接表露出这一引进物种的外籍身份:比如蕃、西、洋。由此诞生了诸如:番茄、西瓜、洋芋等一些耳熟能详的称谓。相比这种简单,甚至带有歧视性命名法,无论是“玉蜀黍”还是“玉米”的称谓,都算是很高大上了。
由于“玉蜀黍”的学名,玉米那个在形态上完全不同的直系祖先,中文名被标定为“类蜀黍”。网络时代,你很容易找到两位“蜀黍”的对比图片。几乎可以肯定,如果不是预见了解相关信息,你是绝对想象不到它与玉米之间的亲缘关系的。由于类蜀黍的果实实在太小。小到你光从形态上,无法相信它能生出玉米这样高帅的后代来,因此它还有一个更接地气的名称——大刍草。
关于中美洲原住民,是如何将类蜀黍变身成为玉蜀黍的,这一转变又是如何发生的,科学家们正在研究当中,并已初步揭开了迷底。可以明确的一点是,相比其它野生植物的驯化,人类在玉米的华丽转身过程中,花费了更多的时间,也需要更多的运气。目前在中美洲已经发现的,最早的玉米样本,位于墨西哥南部城市“提瓦坎”的河谷当中,距今大约6000年。这些早期玉米,棒长不到三厘米,谷粒也只有50颗左右。形态大小,与近年来方从美国引进的“玉米笋”类似。一般认为,仅仅将“类蜀黍”变成为“玉米笋”形态的初级玉米,美洲原住民就花费了3、4000年时间。
提瓦坎位置示意图
玉米笋
解读玉米的前世今生,并不仅仅是为了向培育玉米(及其它美洲原生农作物)的美洲原住民致敬,更在于揭示一个道理:没有一个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一个族群和一个文明更是如此。简单凭借一些文化符号的相似性,就牵强附会的将其它文明,视为自己的次生文明,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态度。退一万步讲,即使历史上真的存在部分殷人登陆美洲的情况,他们对美洲文明的成长也很难造成质的影响。就象你不能因为中央之国在成长过程中,从旧大陆的地区,吸取并消化的部分文明因子,就认定华夏文明是由西而来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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