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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航海时代 | 木薯与天花影响下的加勒比

温骏轩 地缘看世界 2022-12-19


文 | 温骏轩            辑 | 尘埃  安妮  毛毛

经过这段时间的解读,我们大体已经对中美洲文明的地缘特点,以及为什么北美大陆未能出现文明有了初步了解。现在,让我们把时间线拉回到激动人心的大航海时代。嗯,从欧洲以及人类社会总体发展的角度看,大航海时代的确配得上“激动人心”这个形容词。然而对于美洲人来说,被地理发现所带来的感受,更多就只有恐惧了。


在具体解读西班牙对美洲三大文明(阿兹特克文明、玛雅文明、印加文明)的征服之前,我们的视线应该在哥伦布最早发现的加勒比岛屿上停留一下,因为这片没有被认为产生文明的岛屿,同样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作出过贡献。


作为美洲的“发现”者,哥伦布在他的四次美洲之旅中,足迹遍及加勒比海主要岛屿。抛开实际处在加勒比海之外的巴哈马群岛(Bahamas是西印度群岛包括的三片群岛之一,由700多个海岛和2400多个岛礁组成,位于佛罗里达海峡口外的北大西洋上)不看,加勒比海岛屿在地理上,被分割为两部分:包括西段由古巴、海地、牙买牙、波多黎各四岛组成“大安的列斯群岛”(大安的列斯群岛是加勒比三个群岛中最大的一个,构成了西印度群岛几乎90%的土地);以及数十个小型岛屿所组成的“小安的列斯群岛”。需要注意的是,狭义范畴的“加勒比群岛”仅指向后者。


加勒比群岛示意图


同处一条海峡之上的大、小安的列斯群岛,除了与大陆一起围就出“加勒比海”之外,还成为了连接尤卡坦半岛与南美洲的岛链。最初生活在这些岛屿上的土著,被称之为“阿拉瓦克人”(Arawak,指西班牙人抵达美洲时居住于北起佛罗里达,南至巴西北部沿海,包括加勒比海大安地列斯群岛在内的一支操阿拉瓦克语系诸语言的印第安人)。地理位置来看,玛雅人散布的尤卡坦半岛(Península de Yucatán,位于中美洲北部、墨西哥东南部的半岛,墨西哥湾和加勒比海之间),与在安的列斯群岛最西端的古巴岛之间,仅仅相隔了200公里海峡;南美大陆与岛屿最南端的格林纳达岛之间,直接距离也不过150公里。

     

1880年阿拉瓦克人聚集在苏里南的帕拉马里博与荷兰领导人会面


 这些岛民无疑是从大陆迁徙过去的。单以地理距离来看,加勒比岛屿上的岛民们,从南、北两端迁入的概率相差无几。若从文明影响力的角度来看,玛雅人似乎应该更占优势。然而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在不缺乏降水和阳光的加勒比岛屿,受益于火山灰造就的肥沃土壤,加勒比地区的阿拉瓦克人已经进入了农业公社阶段。不过虽然阿拉瓦克人也会种植玉米,但他们却仅仅是将其煮熟食用,而不是象玛雅人那样精磨成面粉,并制作成玉米饼食用。


相比之下,种子的传播要比粮食加工技术更加快速和简单。比如说中国人和欧洲人,都在几千年前就传入了原产于中亚的小麦,但在加工工艺上却截然不同。欧洲人会将小麦粉用烧烤的方式制作成面包;而中国人在同样把面粉发酵之后,却会将之蒸制成馒头。这表明,一个部族可以通过很偶然的方式,得到一批来自异地的种子,并在播种后发现它的价值,但具体到食用方式上,却是需要很深的地缘联系才有可能改变。


阿拉瓦克人处理玉米的方式,很难让人相信他们是玛雅人,抑或其它玉米文明区部族的后裔。另一个有力证据是,阿拉瓦克人的主要食物来源并不是玉米,而是一种根茎类作物——木薯。在中国,最起码在中国大陆,木薯的名气远不如甘薯、马铃薯这些同样被认定为“薯”类的根茎类植物。很多中国人第一次接触过木薯类食物,是通过“珍珠奶茶”中的“珍珠”(尽管不一定知道是木薯做的)。这些或黑或白,浸泡在奶茶中的“珍珠”,其实就是木薯粉圆。


珍珠奶茶


木薯属于热带作物,引入中国的历史并不算长。进入20世纪后半叶,方才在华南及台湾地区开始有规模种植。在中国,木薯粉并没有被当成主粮来对待,而是被用在酿酒、饲料等产业上。珍珠奶茶这种形态,算是木薯最接近餐桌的一次尝试。然而在很多热带国家,木薯却是最主要的粮食作物,其对热带地区发展中国家解决温饱问题的贡献,甚至超出了另外三大主粮。


作为根茎类作物,木薯本身含有大量淀粉,并且相当容易种植,在恶劣环境下的产量远胜其他的栽培作物。当然,木薯也有一些限制了它传播的缺点。首先,这是一种热带作物,必须生长在年平均温度18℃以上,无霜期8个月以上的地区。以中国的情况来看,珠三角会符合这个标准,而鱼米之乡的长三江则会低于这条线;其次,除了淀粉含量高,容易饱腹以外,木薯的蛋白质等其它营养成分偏低,使一种更象一种专属于穷人的食物;第三,木薯含有氰酸(一种毒素),如果不经过预处理直接食用,很容易引发中毒。


木薯


相比木薯,阿拉瓦克人所培育的另一个重要作物——甘薯,传播的范围就要广的多了。在中国,甘薯在不同地区有很多名字,比如:红薯、山芋、红苕、地瓜、蕃薯。。。等等,不胜枚举。从这点亦可以看出,甘薯在中国的分布范围很广。对环境的适应性更多样,是甘薯能够在中国广泛种植的主要原因。木薯的生长期需要8个月,而甘薯最短只需要110-120天(夏薯)。这意味着,即使是黑龙江大部分地区,也可以种植甘薯。当然,以同面积土地的年产量来说,肯定是纬度越低、无霜期越长越高了。对于长期与饥饿做斗争的中国人来说,甘薯的这一特性,使之长期承担了救命粮的使命。另一个让中国人取甘薯而舍木薯的原因,是甘薯的超高含糖量(能达到15-20%),在缺乏食糖的年代,甘薯的那一丝甜味,是多少人童年的记忆。


甘薯、马铃薯分布图(来源:OSGeo中国中心)

http://www.osgeo.cn/map/m7136?fullscreen=1&gson=#4/37.86/109.25


考虑到红薯有糖、木薯有毒,单从这点来看,即使拥有同等的生长条件,有吃货国之称的中国,估计也不会选木薯了。对于讲求物尽其用,并且喜食绿叶蔬菜的的中国人来说,选择红薯还有一个特殊原因,那就是它的叶子可以食用。今天,在困难时期经常被做成菜团子食用的地瓜叶,已经因为它高比例的的蛋白质、维生素、矿物质元素,成为了种倍受推崇的保健蔬菜,进入到大众的餐桌了。


红薯产量分布图(来源:FAO)


今天,中国仍然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甘薯种植国。在土豆升格为第四主粮之后,也有人提出,为什么甘薯不能成为另一个选择。要知道,木薯、甘薯、马铃薯被并称为“世界三大薯类作物”。需要说明的是,虽然都叫“薯”,但三者在生长形态上却不尽相同。木薯是一种灌木,甘薯与马铃薯则是草本植物。“薯”本质是对所有可食用的根茎类植物的一种统称。


木薯


土豆在粮食作物中地位的提升,很大程度是因为,相比甘薯,土豆的适应能力还要更强。源自安第斯山脉的土豆属于温带作物,要更耐受低温。早熟品种的话,只需要80天左右就能成熟。这使得它在整体温度偏低的欧美地区,种植面积要远甚于甘薯。同时,作为主粮来说,红薯的高含糖量并不是一个优势,储存起来更容易腐烂(太冷了也会烂)。当然,如果这个世界上没有土豆,相信红薯的这些不足之处,还是很有机会通过选育而改良,变得更象土豆的。只是生活在温带地区的人类已经有了一个合适的根茎类作物供选择,为什么还要在这上面费力呢?


土豆产量分布图(来源:FAO)


回到加勒比海地区原住民的食谱问题上来。土豆同样会出现在阿拉瓦克人的食谱中,不过它的重要性占比与玉米差不多。这意味着,阿拉瓦克人与我们还没有详解的安第斯文明之间,也应该没有直接的关联。以木薯为主食的阿拉瓦克人,应该有另一个独立的来源地。那么它究竟在哪呢?


既然尤卡坦半岛没有能够成为起源地,那么很显然,我们应该把视线投向岛链的另一端——南美大陆。印加人所创建的安第斯文明,并非是南美的全部。这个高地文明的覆盖区,仅限于西部的安第斯山区。而在它的东部,最引人注目的地理单元,是有“地球之肺”之称的亚马逊热带雨林。这片雨林的面积是如此之大(700万平方公里),以至于控制了它大部的巴西,能够在国土面积上排名世界第五。


雨林不应该被开垦已经是一个共识。由于养分再循环旺盛,热带雨林的土壤缺少养分积累和补充;高温多雨的气候,又使得土壤的营养成分非常容易淋溶流失。如此贫瘠的土壤如果没有那些高大热带乔木固定,超量的雨水将很容易将表层土壤冲刷殆尽,并且留下有毒的重金属。玛雅人刀垦火种式的玉米种植,便是这种不可持续性的前车之鉴。



然而这并不代表,在热带雨林当中就不能产生,适应这种特殊环境的作物。木薯这种对积温要求颇高,但对土壤条件要求很低的物种,就是亚马逊雨林自然选择的结果之一。从这个角度来说,生活在亚马逊雨林中的部落,并不需要花太大力气去对木薯进行选育,而是靠着这个天赐食物,就能够在自己的经济中加入了农业成分了。


然而太容易获取到食物,有时并不是一件好事。在人类文明进入成熟期后,热带地区的发展普遍不如温带地区,这是一个重要因素。人类文明的进步,很大程度要依赖于彼此间的合作,以及居安思危的忧患意识。如果在获取食物的过程中,需要更多的组织力和创造力,那么这些力也必将作用在其它方面,并造就更强的竞争力。亚非文明之所以又被归纳为“大河文明”,便在于人类通过大型水利工程修建,获取了文明进步的诸多因子。


就木薯来说,如何在食用之前去除它的毒素,是美洲原住民们遇到的唯一技术挑战。与玉米这个人工物种的产生过程相比,去除木薯毒素挑战甚至不值一提。用水浸泡将去皮后的木薯浸泡几日,再彻底煮熟之后,热带地区人类便可以放心大胆的食用这个极容易产生饱腹感的食物。既然不需要花费太大精力包括团队合作,就能得到食物,那么源自亚马逊,在加勒比地区茁壮成长的“木薯”没有进一步刺激生长出“文明”来,也就不足为怪了。


有鉴于此,在我们将中美洲定位出“玉米文明”、安第斯山脉定位出“土豆文明”之后,对于以加勒比地区为代表的“木薯”种植区,就只给予一个“木薯文化”的定位了。



在加勒比岛屿上种植木薯的阿拉瓦克人,直接迁出地位于与小安的列斯群岛相对应的委内瑞拉。今天在委内瑞拉、圭亚拉、哥伦比亚、苏里南等南美洲北部地区,还分布有少量的阿拉瓦克人。


与世界其它地区的人口迁徙一样,阿拉瓦克人向加勒比海的迁徙也存在多批次现象。在哥伦布发现美洲之时,狭义的阿拉瓦克人聚居于大安的列斯群岛及巴哈瓦群岛一带;而他们在加勒比海地区最早的定居区——小安的列斯群岛,则在14世纪被同样来自南美的另一支操相近语言的部落所侵占。这些后来者被欧洲人称之为“加勒比人”。


阿拉瓦克人与加勒比人的语言,被语言学家们归类于同一语系——阿拉瓦克语系。从这个角度看,这两支哥伦布时代的加勒比海原住民,可以被统称炎“阿拉瓦克人”。不过民族学家们,更愿意将他们视为两支不同的民族,并以阿拉瓦克人、加勒比人之称来区别开(尤其在后者经常对前者发动战争的情况下)。如果阿拉瓦克人一词,指向是的所有隶属“阿拉瓦克语系”的原住民的话,那么狭义的阿拉瓦克人,则又会被称之为“泰诺人”。


受益于木薯等作物的种植,哥伦布在发现这些加勒比岛屿之时,以泰诺人为主的加勒比原住民数量已经超过了百万(最大胆的估算是500万)。然而今天,这些岛屿上却几乎已经见不到原住民的踪影,占据主导地位的是源自非洲的黑色人种居民,以及部分黑白混血者、少量白种人。


很多人认为,欧洲殖民者对美洲原住民的屠杀,是造成后者人口锐减的主要原因。的确,哥伦布在进入加勒比海地区,对土著居民的掠夺性统治,使得当地损失了大量人口。不过加勒比海原住民几近消亡的根本性原因。真正的原因,在于一个我们之前解读过的概念——哥伦布大交换。


哥伦布本人对于这个以其名字命名的概念,贡献并不是只是象征性的。以对旧大陆生活影响深远的玉米来说,它的第一包种子就是由哥伦布带回欧洲,并奉献现给王室的。虽然王室对此并不感兴趣(王室显然对黄金会更感兴趣),不过这个高产作物,还是很快在西班牙乃至整个旧大陆传播开来。


只是无论玉米后来为人类世界的温饱问题,作出了多大贡献,都与哥伦布本人以及加勒比岛民们的命运无关。作为这个世界最高等级的生物,我们并不应该只把注意力放在动、植物这种高等级生物身上;同时,也不能认定物种大交换带来的就都是正面影响(最起码美国人不认为,亚洲鲤鱼是他们想要的)。


最先受益于地理大发现成功扩张传播范围的,并不是我们熟知的玉米、牛、马等动植物,而是一个生物等级偏低的物种——病毒。具体来说,就是“天花”。在“哥伦布大交换”中,被欧洲人带入美洲的“天花”病毒,是一件与“黑死病”相当的战略性的生物武器(后者曾经让欧洲损失过半人口)。这种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染,能够让人全身长满脓疱疹的致命病毒,在人口密集区的杀伤力巨大。


不过天花也有一个特别之处,那就是患过天花之后(如果没有死的话)就会获得免疫力。正是基于这一原理,中国人最早在公元11世纪初(最迟在公元16世纪中期),就发明出了“种痘”法以获取免疫力。具体的做法是以棉签少量沾取天花患者身上的痘疮,塞入接种者鼻中;或将干化后痘痂磨成粉状,用银管吹入鼻中,以使接种者通过轻度患病而获取抗体。18世纪末,英国人则以同样的原理,发明了种牛痘的方法。


种痘


在种痘法未能普及之前,人类在天花面前,就只能依靠自然淘汰的手段,周期的淘汰掉那些不能抵御天花的人。在反复经历这种选择之后,人类整体对某种病毒的抵御能力将会整体被提高。有数字表明,在15世纪,天花在欧洲的死亡率已经压低到了10%左右。然而在从来没有遭遇过天花病毒洗礼的美洲,感染病毒的死亡率却高达90%。正是借助这种无心插柳的生物武器,西班牙人在不到30年时间里,就消灭了超过90%的加勒比原住民。以至于不得不从非洲购买黑奴,来填充那些种植园。


加勒比原住民的悲惨命运,只是一个开端。在西班牙的征服过程中,源自“天花”的神助攻一直在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过“交换”之所以被称之为交换,在于有来有往。既然“天花”能够被旧大陆的人带入新大陆,那么新大陆上有没有什么病毒,会被带回旧大陆呢?这种情况的确有可能存在。病毒的名称大家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它就是大家经常会在电线杆上看到的“梅毒”。作为性病的一种,梅毒的知名度应该算是最高的。鉴于对其症状的描述,会引起部分读者的不适,以及它的主要传播途径应该算是一种常识,这里就不对这两点进行具体解读了。


梅毒在欧洲开始流行的时间,是在公元1495年前后,考虑到这个日子与哥伦布发现新大陆的日子是如此的接近,并且哥伦布和他的手下在加勒比岛屿上有过大量不受约束的性行为,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这种慢性传染性疾病不仅会造成大量引发不适感的皮肤伤害,还有会对大脑造成影响。据说因此引发的狂躁情绪以及幻想,除了造成患者的巨大痛苦之外,还会刺激一些艺术家的创作灵感。


不管梅毒是否由哥伦布带回来,抑或它对患者的生理和心理,会造成多么可怕的影响,有一点都是肯定的,比起类似黑死病、天花这种,一场疫病下来能够让人口减半的传染病,梅毒的影响力并非是战略级别的。如果有狂热的宗教信仰者,认为这一切都是神的旨意的话,那么欧洲人似乎有理由认为,他们的上帝要比美洲人信仰的太阳神、羽蛇神更加的有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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