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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遗嘱知识小问答(第三十八期)|视频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吗
【特别说明】
“盈科‘幸福+’遗嘱项目”由杜芹家族律师团队参与发起,运用自主研发的“遗嘱规划与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综合协议、信托、意定监护协议等法律工具,为客户提供从遗嘱检测、咨询、规划、设立、维护、执行等全系列法律服务。本系列问答,为服务中常见困惑,期望对您有所帮助。
问题
视频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吗?解答
根据《继承法》规定,遗嘱的形式有口头遗嘱、录音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五种,没有视频遗嘱。不过我们认为,视频遗嘱因为既有视频也有音频,因此可以视为“录音遗嘱”。可以比照录音遗嘱的法定形式标准来设立,即,设立时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但是(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2)遗嘱中的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上述这三类人是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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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科“幸福+”项目 遗嘱公益日
为推广科学遗嘱,承担律师社会责任,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止,每周三为“幸福+遗嘱公益日”,当天将免费为所有客户提供遗嘱咨询,免费为60岁以上人士提供遗嘱范本。可提供网上服务,敬请提前预约。预约热线/微信:13510678239。
盈科“幸福+”项目 法律服务内容
遗嘱咨询、遗嘱测评、遗嘱规划、遗嘱见证、遗嘱设立、继承调解、遗嘱执行、继承诉讼代理、遗产财富管理顾问、遗嘱信托、智慧养老规划、跨境遗嘱规划、跨境继承顾问与执行、全球遗嘱及继承法律查明、遗嘱与财富传承讲座培训、家族财富管理与传承规划。盈科“幸福+”项目 发起人
盈科深圳杜芹律师团队、盈科南京吴艳律师团队、盈科上海许慧芳律师团队、盈科郑州李丽律师团队、盈科北京郑素洁律师团队、盈科泉州谢达梅律师团队。小爱精选
“幸福+”遗嘱知识小问答(第三十六期)|立遗嘱,必须要有证明人吗?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深圳地区第一支只办理家事业务的律师团队。专注家事和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逾10年,承办家事案件和项目超过1000宗,多宗案例为业界首例、获评典型示范案例、经典维权案例。团队创始人和首席律师杜芹,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幸福加遗嘱库创始人、深广电《第一现场》常驻点评嘉宾。团队办案风格刚柔并济、情理法交融,超强斡旋谈判能力,深谙家企财错综关系,洞见争端根源,前瞻家族隐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婚姻、继承等跨境家族法律服务。(声明:本文章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任何个案,敬请联系律师提供专业意见。文章为本团队原创,欢迎转载、分享。转载如需授权,请联系小编【微信号:well_apple】。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以显眼方式注明作者及出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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