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遗嘱知识小问答(第四十七期)|如果病重在住院,遗嘱该怎么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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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病重在住院,遗嘱该怎么设立?解答
病重在医院,需要区分不同情形,来确定是否适合设立遗嘱:
如果病人是因为精神类疾病病重,或者因为病重导致神志不清,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则他有可能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此时是无法设立遗嘱的。即使设立了,该遗嘱也会被认定为无效。
如果病人虽然病重,但精神状态良好,意识清晰,则可以设立遗嘱。如果尚能自行书写的,可以设立自书遗嘱;无法自行书写的,可以设立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或者公证遗嘱。
需要注意的是,病重中设立的遗嘱,效力往往要经受更多考验,比如:设立遗嘱时是否意识清醒?有没有受到陪护亲属的诱导、欺骗或者胁迫?是否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等。因此,我们建议,设立遗嘱当天,最好请医生出具病人的精神状况说明,同时最好设立律师见证遗嘱、或者公证遗嘱,以确保遗嘱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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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广科学遗嘱,承担律师社会责任,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0日止,每周三为“幸福+遗嘱公益日”,当天将免费为所有客户提供遗嘱咨询,免费为60岁以上人士提供遗嘱范本。可提供网上服务,敬请提前预约。预约热线/微信:13510678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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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芹家族律师团队
杜芹家族律师团队,深圳地区第一支只办理家事业务的律师团队。专注家事和家族财富管理研究逾10年,承办家事案件和项目超过1000宗,多宗案例为业界首例、获评典型示范案例、经典维权案例。团队创始人和首席律师杜芹,是深圳市律师协会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律所全球总部合伙人、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盈科深圳家族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幸福加遗嘱库创始人、深广电《第一现场》常驻点评嘉宾。团队办案风格刚柔并济、情理法交融,超强斡旋谈判能力,深谙家企财错综关系,洞见争端根源,前瞻家族隐忧,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婚姻、继承等跨境家族法律服务。(声明:本文章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任何个案,敬请联系律师提供专业意见。文章为本团队原创,欢迎转载、分享。转载如需授权,请联系小编【微信号:well_apple】。转载时,请在文章开头以显眼方式注明作者及出处,谢谢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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