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友风采 | 我校1995级校友刘向远:司法为民担道义,坚守初心为公平
“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江苏优秀法官”“江苏最美法治人物”、全省法院“个人一等功”“个人三等功”“宿迁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在泗阳法院民一庭庭长刘向远的办公室里,整齐排列着一面面锦旗、一封封感谢信、一张张荣誉证书。这些荣誉的背后,承载了当事人的认可,彰显了辛勤和智慧的结晶,见证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刘向远从1999年到泗阳法院参加工作至今已有22年,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到副庭长、庭长再到审判委员会委员,刘向远的每一步都走得踏实、坚定。
01立足审判一线,用心诠释为民情怀
对经手的每一起案件,刘向远从来不会一判了之,而是常怀同理心,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把刚性的法律与柔性的情怀有机结合起来,认真细致研析案件,准确判定关键所在,在推进案件审判过程中适时引入调解,使当事人在感情上贴近、理性上认同、内心里服气,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在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的案件中,李某将其父亲李老汉告上了法庭,原来李老汉有两个儿子,为了让儿子们能够成家立业,将自己的宅基地分给两个儿子,后来大儿子李某搬到县城居住,家里的老房子一直由李老汉居住,现在老房子被征收,李某签了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后希望父亲及早搬离获取补偿款,但李老汉因不舍故乡情不愿搬走。无奈之下,李某将父亲告上法庭。
考虑到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刘向远便到其所在的村上走访调查,了解到原来李老汉的二儿子整天游手好闲,儿媳妇也无所事事,两人不仅不孝顺,还经常向李老汉要钱,李老汉担心自己搬走后,无处可去,故不愿搬走。了解情况后,刘向远采取“温情调解法”,坚持从亲情入手,对案件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在他的耐心劝说下,最终李老汉同意搬离,李某也承诺将父亲接到县城共同居住,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达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02勇当审判业务的排头兵、领头羊
刘向远善于钻研业务,长期坚持法律知识学习,学术理论功底深厚,被同志们称赞为“专业型法官”。刘向远认为:“法官一生要审理几千件案子,但当事人一辈子可能只进法院一次。法槌一敲,也许就会影响到当事人的一生。只有不断增强审判业务能力,才能更好的维护公平正义。”
他带领部门,积极探索案件审判新模式,研究专业化审判团队办案流程,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和质量。他创新的“六项机制裁审衔接”工作法,打通了裁诉之间的壁垒。他建立的劳动争议快速审理模式,使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周期大大缩短,劳动者权益及时得到保护。他善于从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深度剖析问题的根源,寻求解决方案,他起草的《关于加强农药经营监管的司法建议》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司法建议”,办理的陈某与其子民间借贷一案入选江苏省家事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03 心怀为民,做清正廉洁法官
刘向远为人正派,他常说公正司法是他职业道德底线。他牢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坚持不以恶小而为之,牢牢守住廉洁底线,切实维护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22年的法官生涯,刘向远始终忠于法律,与当事人既亲又清。
在审理陈女士作为被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刘向远经过仔细调查发现,陈女士与前夫已经判决离婚,陈女士不仅未获得10万元共同财产折价款,还接连被其前夫债主上门讨债。刘向远主动联系陈女士的前夫裴某某,调查了债务形成的时间、地点、借款用途等,他通过认真查找法条,并深入进行分析,最终认定案涉债务并未非陈女士与裴某某的夫妻共同债务,判决陈女士无需承担该笔债务。此外,他积极做裴某某思想工作,向其释法明理,裴某某不但主动承担了债务,还向陈女士支付了10万元财产折价款。
“刘庭长明辨是非,解决了我的困境,我想通过请吃饭或送卡的方式表达我的感激,但我一流露出这种意思,就被刘庭长果断拒绝。我想来想去,还是送个锦旗表达我的感激之情。”陈女士在送锦旗时真诚地说,“锦旗上‘为民办实事,公正又廉洁’几个字正是我最想对刘庭长说的话。”
作为一名扎根基层的法官,刘向远始终凭借着对审判事业的忠诚和热爱,对当事人的满腔热忱,坚守初心,默默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不懈追求。
刘向远系我校1995级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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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来源:泗阳县人民法院
编辑:张雨萌
主编:杨晨曦
校对:张雨萌
审核:周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