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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释一哲 | 四因说——亚里士多德
四因说
1.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前322年)在《物理学》(194b-195a)和《形而上学》(1013a-1014a)提出。在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中,原因并不与结果对应,而与为什么对应,提多少为什么就对应多少原因,针对事物运动他提了四个原因。
2.a.质料因:事物由不变的材料和基质构成,解决事物为什么在运动中继续存在;b.形式因:事物有构成其存在的特殊形式,解释事物为什么以某种特定形式运动;c.动力因:事物受到推动者的作用,解释事物为什么会开始或停止运动?d.目的因:事物具有朝向的目的,解释事物为什么运动。
3.雕塑活动中,质料因是铜,形式因是雕像的模型,动力因是雕塑者,目的因是雕塑的完成。
参考书目:
《西方哲学简史》(赵敦华)
《西方哲学史》(邓晓芒、赵林)
《西方哲学史》(梯利)
《西方哲学词典》(山东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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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哲学原著选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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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劳孔:这个问题我还是不太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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