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瓶浓缩了西方思想史的《香水》
一瓶浓缩了西方思想史的《香水》
徐卫翔
摘要:出版于20世纪80年代的德国小说《香水》以及由此改编的电影,在其惊悚猎奇的外表之下,隐藏着丰富的西方思想史内涵。文章首先从主角姓名和作品中某种香水的名字着手,从文学、宗教、古代神话的角度来探讨其意义,并将线索引向柏拉图哲学。而作品中的嗅觉,则应该从灵魂的角度来加以理解。最后,通过比较苏格拉底和《香水》中的主角,我们发现它所展现的是一条不同于西方主流哲学。
关键词:《香水》;美;爱若斯;灵魂
本文旨在挖掘电影《香水》所蕴含的思想史意义。诚然,电影所依据的是小说原作。通常人们会认为,依据小说改编的电影,往往都是情节的压缩和简化,深刻的内容难以保留。但世事常有例外,改编之作远胜原作的例子也不是没有。谁能说威尔第的歌剧《茶花女》不如小仲马的那篇小说? 情节上大刀阔斧地砍削并不必然弱化作品,反而可能因去除了枝蔓而使作品更为纯粹,立意也更高。就《香水》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固然有小说中有而电影中没有保留的情节和人物,可也有原作中没有而电影中新增的内容。有些人物在小说和电影中都有,但我们可以看到,电影中显得更为丰满,也有更多的张力和冲突。
总之,我们倾向于将小说和电影看作是一个意义表达和传递的连续统,各自都有值得我们关注的特质,但以我们的视角看,后来者居上,电影是我们解读的主要依据。
《香水》的情节很别致,但不算特别复杂:十八世纪的法国巴黎,出现了一位天才青年,他自小便是孤儿,但生有异秉,能分辨大千世界每一种事物的气味,往往比常人用眼睛去看还要真切。后来他成了香水师的徒弟,超常的嗅觉有了用武之地。在他用嗅觉探索世界的过程中,发现某些少女的体香是世上最美的事物。他一心寻求提取和保存少女体香的方法,前后猎杀了12位(小说中是25位)无辜的少女,终于制成了世界上最奇特的一瓶香水。后来东窗事发,他被捕入狱,并被判处极刑。在刑场上,他拿出了那瓶香水,不料这香水竟让所有的人(法官、主教、刽子手、旁观的贵族平民男男女女)神魂颠倒,陷入了一场集体性狂欢,他也趁机溜走。后来,觉得彻底空虚的他回到了巴黎,在他出生的菜市场,他再一次掏出了这瓶香水,整个地倒在自己头上。被香水激发出欲望的男女们疯狂地扑上来,一人一口把他活活吃了。
笔者 至 今 还 记 得,20世纪80年代第一次读到小说的中译本时,便被作者聚斯金德(PatrickSüskind)奇特的想象力所征服。就电影而言,这样的情节也足以吸引喜欢猎奇的广大观众。
但仔细一想,好像还有什么事情不大对劲,总有些奇怪:无论是小说还是电影,都安排了一个副标题———“一个谋杀犯的故事”(TheStoryofaMurderer)。小说又不是学术著作,为什么还要有个副标题? 电影用副标题就更没有道理。大凡副标题,都是意义传达上的一种深入,一种指引,可以让我们更快地理解题旨所在。在资讯高度发达的今天,无论读没读过小说,看没看过电影,人们一般都知道《香水》的基本故事情节。那么,为什么作者唯恐我们不知道这里讲的是一个谋杀犯的故事? 会不会另有用意? 副标题在彰显(他是个谋杀犯)的同时,也在障盖什么东西?
这的确是一个谜,值得我们去猜。先来看看作品中对这个主角是什么人都有哪些明确的表述。电影一开头,就用旁白介绍了小说开篇的话:他是一个天才,又是个残暴的人。后来,在刑场上,刽子手扔下刑具,对全场围观者大叫:“这个人是清白的! (Thismanisinnocent!)”道貌岸然的主教则嚷道:“他不是人,他是一位天使! (Heisnotaman,heisanangel!)”可就是几天之前,在教堂的驱魔弥撒上,这位主教还说,“他是一个恶魔(demon)”。那么,他到底是什么? 人、恶魔,还是天使? 他到底是手上沾满少女鲜血的凶手,还是清白无辜的? 故事的情节当然是很简单的,但解读可能就不那么容易了。
作品是作者(小说原作者+电影导演)的孩子。作者在孕育作品人物时,必然会赋予一些意义,哪怕只是一些暗示。这位杀人犯名叫让-巴蒂斯特·格勒奴叶(Jean-BaptisteGrenouille)。“Grenouille”在法文中是青蛙、蛤蟆的意思。虽然说法文中的姓氏常不乏稀奇古怪的,如断头台、小便壶等等,但这部作品的主角名叫青蛙,未见得是随手起的。作者是德国人,想必读过格林兄弟的著名童话。《格林童话》的第一篇就是《青蛙王子》。这则童话讲的是,一个王子,由于中了某种魔法,变成了一个丑陋的青蛙。这个格勒奴叶是不是青蛙王子? 如果是这样,那我们可以说,在他卑微丑陋的外表之下,有一颗高贵的灵魂?
再进一步说,在他那些残暴的罪行之下,也有某种更高的意义? 不过,《青蛙王子》的结局是,王子恢复了人身,与所爱的公主幸福地结婚了。在《香水》中,公主应该就是那位最美的少女劳拉(Laura)吧? 她呢,她变成了那瓶香水,最后被倒在格勒奴叶的头上,一同被发狂的人们吃掉了。尽管这一情节极端暴力,完全没有童话的温柔。但是,首先,我们的确可以说他们两人(当然还得加上另外几位少女)是结合了;其次,他们是不是幸福? 这个问题也许不该草率地下一个结论,一切都有待深入地分析。他的名字“Jean-Baptiste”是个基督徒的教名。它最初来自福音书中的施洗约翰。施洗约翰何许人也? 他是在耶稣之前出来传道的人,因为耶稣施洗而得名。施洗约翰有哪些值得我们关注的地方? 首先,施洗约翰也死了,并且是和美———美貌的莎乐美———有关。但是,施洗约翰并没有追求莎乐美,这种联系似乎还有些问题;再进一步看,施洗约翰没有追求美,却被美所追求了,并且是以死亡为代价最终被美所拥有。这样,初步看来,这是一个与本故事相反的故事。相反也是联系的一种方式,正如在巴赫的赋格中,常会使用主题的倒影,最终却是使主题的内涵及其呈现的可能性得到了最大程度的发掘。
其次,施洗约翰声称:“那在我之后到来的,比我大,我连为他提鞋都不配。他是为耶稣基督预备道路的。”那么,格勒奴叶又是在为谁预备道路? 或者说,他所预备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
我们再换个视角,看看有什么线索能帮助我们。巴黎的香水师佩利西埃(Pelissier)推出了一款香水,风行一时。格勒奴叶曾在他的商店橱窗外闻到过;老香水师巴尔迪尼(Baldini)想通过仿制这种香水来改变门庭冷落的处境,但这时对少女体香已有所领略的格勒奴叶却对巴尔迪尼说:“大家都说这是好香水,其实它很差。如果由我来配……”。这款香水在影片的前半部占有很大的比重,它涉及格勒奴叶的学习历程、天才展现。它的名字是“爱与灵”(Amor& Psyche)。“Amor& Psyche”是西方艺术史上很常见的主题,通常在美术领域中会被译作“爱神与普赛克”。这是个罗马时代的神话故事,如今所见到的记载主要出自公元二世纪作家阿普列乌斯(LuciusApuleius,公元125-180年)的《金驴记》(Metamorphoses,TheGoldenAss)。这个故事讲的是维纳斯的儿子小爱神丘比特(Cupido,又作Amor)爱上了人间最美的女孩普赛克(Psyche,即灵魂),他们的爱情历经波折,克服了来自神人两造的各种障碍,最后终于美满地结合了。故事从《金驴记》卷四28节至卷六24节,占了全书中心五分之一的篇幅。《金驴记》的主角名叫“Lucius”,伯纳德特(SethBenardet)注意到,它所对应的希腊文就是“Phaedrus”,因而该书应该就把我们引向柏拉图的《斐德若》(Phaedrus)。① 另一方面,那个小爱神在希腊神谱中的名字则是爱若斯(Eros,爱欲)。我们都知道,柏拉图讨论爱若斯的对话是《会饮》(Symposi-um)。另外,《斐德若》的副题是“论美”。“爱与灵”在《香水》中的重要性或许提示我们,要想理解其主题的意义,就该到柏拉图的《会饮》和《斐德若》中去探索。
按照《会饮》中苏格拉底所讲的第俄提玛(Diotima)的说辞,爱若斯是介于有死者人和不朽者神之间的精灵(Daemon)②,这一点,倒是与主教在教堂弥撒中的话碰巧符合了。他的父亲是波若斯(Poros,丰盈),母亲则是珀尼阿(Penia,贫乏)(203b)。在《香水》中,格勒奴叶的母亲是巴黎市场上最卑微的鱼女。格勒奴叶是她生的第五胎,每一胎都生在鱼档上,多数是死胎(stillbirth),往往到了夜晚就随各种动物内脏一起被倒入下水道。她的形象无疑与珀尼阿是相符的。格勒奴叶的父亲是谁,作品中从来就没有交代,说是某个浪荡贵族也未始不可能。
爱若斯的长相也和格勒奴叶一样:“他粗鲁,不修边幅,打赤脚,居无住所,只是随便躺在上,什么也不盖(203d)。”但他也有许多美好的德性:有勇、热切而且硬朗,还是个很有本事的猎手(203d)。这简直就是对格勒奴叶最生动的刻画。而且,他还是个施魔者、药剂师(203d)。格勒奴叶不就是有一手调配香水的绝活,而且还能迷倒成百上千的人?
最重要的是,爱若斯一心要追求的就是美,“爱若斯就是对美的爱欲”(204b)。
现在,我们大致上解决了一个问题:格勒奴叶是谁? 他就是爱若斯,他所要追求的是美。
接下来,我们应该讨论一下另一个重要的问题:嗅觉。自小说《香水》推出后,对这一作品(从小说到电影)的讨论,往往集中在嗅觉上。论者常以故事主人公超常的嗅觉能力为线索,认为作品旨在反对西方传统的视觉中心主义,并以此颠覆以视觉为主要认知手段和模式的整个价值系统。
我们则认为,嗅觉很可能只是作者借以讲述该故事的一个由头,要点倒恐怕不一定就在嗅觉本身。诚然,作品或许真的要颠覆传统的价值观,但未必就在于扬嗅觉抑视觉,来一个高下颠倒。嗅觉的器官是鼻子,辨别气味并不是鼻子的首要功能。人可以丧失嗅觉而依然活着,但谁也不能不呼吸,呼吸才是鼻子最根本的功能。古代各种文明,都发现了呼吸与生命的联系。《创世纪》则说神用泥土造出了人之后,往他鼻孔里吹进了气息,他就活了。这就是说,鼻子是灵魂进出的孔道,进一步是否可以说,鼻子乃是灵魂最本己的器官,而眼睛、耳朵都只是灵魂的功用?
如果是这样,那么对《香水》中嗅觉的讨论,就必须围绕灵魂来开展。所谓嗅觉的种种说法,很可能只是灵魂能力的象征。如此,我们也才能理解,为什么“爱与灵”在作品中显得那么重要。
可是,在这样一个视角下,问题似乎立刻变得麻烦起来。先前我们已经得到了一个至少是阶段性的结论:格勒奴叶是爱若斯(Eros,Amor)。现在着眼于嗅觉能力,我们或许要说,他即是灵魂(Psy-che)。爱与灵的这一结构,很可能要格勒奴叶一身兼二任。
我们注意到,“爱与灵”是影片前半部的主题,到了后半部就再也不提了。一个比较容易的解释是,“爱与灵”只是佩利西埃在巴黎出售的那种并不高明的香水。影片后半部已将它远远地抛在一边,所以也就不必提及它了。这个解释得来太轻易,我们不能太相信它。更何况,照格勒奴叶的意思,“爱与灵”这香水名字其实是佩利西埃这种二流角色不配用的:“如果由我来配,就能做出真正好的香水”。言下之意,唯有格勒奴叶才真正能够配制出“爱与灵”这种香水。从作品中我们可以看到,最后汇集了若干少女生命之精华的那瓶香水,其实就是真正的“爱与灵”。
影片后半部的主角,应该是格勒奴叶和劳拉二人。他们二人的关系、他们的结局,是后半部的主题,因而也就是整个影片的主题。
在格勒奴叶和劳拉之间,其实存在这双重的隐喻关系。第一层,乃是爱若斯与美。这一点,在小说原作中体现得更为明显:劳拉只是至美的化身。小说没有任何对劳拉内心活动的描写,也没有她主动参与的情节。似乎她只是由爱若斯来观照、追求的对象。但电影在劳拉这个角色身上做了很大的再加工,新安排了许多故事,也设计了不少有意义的细节。
且让我们来看一看。在电影中,被格勒奴叶杀害的众多少女中,其他人都是背对着他遇害的,只有劳拉一个人,在最后的时刻与格勒奴叶处于面对面的状态。单单如此仍然可以被解释为她是美,作为对象最后与格勒奴叶相照面了。但事实上,电影中她与格勒奴叶面对面还不仅是这一次。她与格勒奴叶的第一次相视,是影片后半段的开始,从山上下来的格勒奴叶在前往格拉斯城(Grasse)的路上。突然,他似乎被什么东西击中了,浑身僵直,喜从中来。远处过来一辆马车,他忙躲到一棵大树后面,呆呆地望着驰过的马车,而这时劳拉竟也神使鬼差地,手扶车窗,望着路边的格勒奴叶。之后,兴奋莫名的格勒奴叶一路颠跑着,跟随马车进入城中,在狭窄的小巷中穿行。道路渐渐宽了。他又攀登上一段高高的台阶,最后到达城市最高处一座由高墙围起的花园。这整段戏,尤其是那长长的阶梯,充满了能让我们联想起《会饮》的隐喻。夜晚,他越过围墙,进入花园,呆望着一扇窗户。屋内刚刚出浴的劳拉,也来到窗前。这时,一个难以察觉的主观镜头摇向窗边的劳拉,劳拉则凝视着镜头。导演此处所要表达的无疑是他们二人灵魂的对视,后面还有一处类似的处理。劳拉的父亲安排她女扮男装逃出该城,格勒奴叶被嗅觉指引,跟到一座山顶,劳拉他们这时已经走出很远了。影片用电脑特技制作了一个主观镜头,瞬间就飞越山野,追向远处马背上的劳拉。就在镜头贴近她的时候,似乎有某种神秘的力量,吹落了劳拉的帽子,露出她那一头红色的长发。劳拉也扭过头来,凝望着跟拍的镜头。
除了这几次对视,还有一个更有力的证据,表明劳拉与格勒奴叶在灵魂中互相辨认,那就是劳拉的嗅觉。我们已经知道,在这部电影中,嗅觉应该被解读为灵魂的能力。我们看到,影片中其他人的嗅觉能力都很差:佩利西埃毫无才气,误打误撞配出了一种平庸的香水,却被各色人等追捧;老香水师巴尔迪尼连“爱与灵”究竟有哪些成分都分辨不出,更要命的是,他和其他人一样,认为这是一种了不起的香水。
格勒奴叶则是个完全没有气味的人。这一点该如何解释? 《李尔王》中的老国王对人世间绝望之后,流落到山野之间,不肯与人为伍,连自己身上的人味都厌恶:“让我先把它揩干净;它上面有一股热烘烘的人气。”可见,所谓人的气味,只是常人的气味,或者说是灵魂低级卑下的表现。在小说原作中,还有一段情节,格勒奴叶发现自己没有气味后,曾用猫屎、醋、干酪、臭蛋、烧焦的猪皮等东西,仿制人的气味,做成一种特别的香水,洒在身上,让自己混同于常人。影片导演或许觉得已经没有必要保留这一情节,就干脆另起炉灶,不是去表现格勒奴叶身上寻常人性的缺乏,而是要凸显劳拉是怎样发现格勒奴叶身上超人的特质。还是前面提到的那段戏,出浴后的劳拉披上一袭蓝花浴袍,下一个镜头则是她的脸部特写,镜头先在她鼻子部位微停片刻,然后才移向她的眼睛。
当误传凶手已经在格勒诺布尔(Grenoble)被抓获后,格拉斯全城市民在广场上狂欢。劳拉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一起跳起塔兰泰拉舞。劳拉的父亲相信事情并没有解决,危险依然存在,就命令劳拉回家。劳拉不肯,父亲失手打了她一个耳光。劳拉生气了,跑向一条小巷,格勒奴叶正在巷中等候。劳拉走近,我们听到了格勒奴叶的呼吸声。劳拉停了下来,再往前一步,便要为格勒奴叶所害。这时,我们能听到他们两人的呼吸声,他们似乎都已经确认了对方的存在。只要迈出这一步,最后的……这时,劳拉的父亲赶到了。
最后的一次,最后的时刻,是在劳拉遇害时。当格勒奴叶潜入劳拉所在的旅馆客房,熟睡中的劳拉突然醒了。我们看到,她先是用鼻子闻着(格勒奴叶可是没有气味的),然后才转过头来,一双湛蓝的眼睛凝视着格勒奴叶。没有丝毫的恐惧,反倒是似乎期待已久。
正因为对劳拉的这些展现,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劳拉会数次与格勒奴叶相互凝视。因为他们都有超常的嗅觉———灵魂的能力———在芸芸众生中辨认出对方来。这样,我们就抵达了格勒奴叶和劳拉的第二重关系:不再仅仅是爱若斯和美,而是共同作为拥有爱若斯的灵魂(有爱欲的灵魂),要走向更高的整全。
支持我们做此解读的最有力的证据,是影片中的插曲。
作为综合艺术,电影调动了视觉和听觉,来表现气味和嗅觉。在该片中,音乐的作用尤为重要。如果把声音关闭,单看画面,绝大部分的 戏 段 将 大 为 失 色。在影片三位作曲家的名单中,我们看到导演Tom Tykwer的名字赫然出现在第一位! 正如《会饮》中所说的,美是有高下等级的,需要循着阶梯一步步攀登,从美的东西,一直到美本身(211c)。影片用于表现美的音乐手法至少有四种。最低级的美,如佩利西埃的那种香水,所配的音乐只是拨弦乐器竖琴的几下a小调琶音。但就是这么单调的音乐,就已经让香水店里购物的干瘪老太和她那姿色平庸的侄女以及巴尔迪尼等人———也就是常人们———觉得如登仙境(sheerheaven)! 更高一些的,如格勒奴叶随手为巴尔迪尼调制的“拿波里之夜”,就用了更复杂的弦乐器和木管,形成了细腻柔美的氛围,但其构成仍只不过是降b小调音阶的头几个音。到了表现巴黎街头卖黄李子的那个红发少女(她只是劳拉即美本身的一个影子)时,则是在一个叹息般的主题之上,用了整个管弦乐队外加女声无词合唱来烘托。真是暗合了中国古人对音乐感染力的说法:“丝不如竹,竹不如肉”(《世说新语·识鉴》)。
但在表现片中最高的美,“美本身”(beautyitself)(劳拉父亲语)时,影片特地制作了一首插曲。我们应该格外留意的是,这样一部由德国人制作、故事发生地在法国、在西班牙拍摄、用英语道白的影片,最高潮的一支插曲,却偏偏用了意大利语———但丁《神曲》的语言。不注意这首插曲,尤其是歌词内容,对影片的理解将会大打折扣,夸张点说,甚至是不可能的。
我们已经初步提出了对格勒奴叶的两重理解:爱若斯(爱欲)、有爱欲的灵魂(与劳拉结合以后),两者当然是有联系甚至是可以统一的。但到达这一点似乎并不能令人满意。问题还在于,这种爱欲所指向的目标(美)到底是什么样的? 通达它的路径是什么? 结合电影的情节,还应该看到,这一番追求的意义乃至最终功用是什么。
前面所引的《会饮》对爱若斯的描述,很容易让我们想到苏格拉底的形象。苏格拉底是哲人的榜样,他以自己的言与行(尤其是通过柏拉图的讲述),深刻影响了西方两千多年的思想历史。是不是可以借苏格拉底来理解格勒奴叶? 他们都追求“美本身”,也都最终死于这种毫不妥协的追求,且都视死如归。但两人的差异也很明显。“美”并不能说是苏格拉底唯一的追求,甚至不能说是其最高的追求。至少在他面对审判为自己申辩的时候,只是顺便提到了“美”(美的事物,καλòν)(21d),从头到尾讲的则是“智慧”。还有一点,苏格拉底一生都在追求智慧,一直到他最后的时刻,他都没有声称自己已经获得了智慧。他的一生,始终都是在爱智慧的过程中,也始终没有懈怠。而格勒奴叶则似乎已经彻底拥有了美,还把美转变成香水,并且更重要的似乎在于,当这一切都已完成并在格拉斯城初步发挥了效力之后,他的人生意义已经终结,除了回到巴黎菜市场了结一切以外,再没有进一步的目标了。格勒奴叶所追求的美,是不是可以等同于智慧?这个问题可能取决于什么是智慧。而后者又是一个太大的问题,甚至是人类思想史上根基性的问题,我们不能指望很轻易地获得解答。
苏格拉底与格勒奴叶的差异,还有两点我们不能忽视。哲人苏格拉底,同时也是雅典城邦的公民。除了为城邦效力,外出征战,他几乎没有走出过雅典。他惯常的活动是在雅典各公共场所与各色人等交流讨论。柏拉图有些对话(《理想国》、《斐德若》等)把活动地点设定为雅典城与城外的交界处,终究还是没有离开城邦。尽管哲人对最高永恒之物的追求是高于城邦的,但它并不自外于城邦。城邦的生活、城邦的尺度,是苏格拉底以及苏格拉底一系哲人的前提。返回洞穴的哲人,既是为了城邦,也是出于哲学。
格勒奴叶身上有某种神秘的东西:与他生命有关联的人都终结于暴死———他降临人世的第一声啼哭将他妈妈送上了绞架;收养他的孤儿院老太太刚把他卖给皮革厂老板,转眼就被歹徒抹了脖子;皮革厂老板以为把格勒奴叶卖出了好价钱,喜滋滋喝醉了酒,淹死在塞纳河中;巴尔迪尼师傅送走了格勒奴叶,抱着他留下的一百份香水调配法进入了睡乡,却被倒塌的房屋埋葬;最后是格拉斯香水厂老板娘的情夫,刑场事发之后,全城人拿他顶了包,也送他上了绞架。
这些人似乎都贪财。贪财是一种卑下的追求。但是他们并非死于这一点。除了贪财,他们还有什么共同点? 更重要的也许是:他们都曾经是格勒奴叶的主人,他们都与格勒奴叶有一种人伦关系。是不是可以说,在格勒奴叶的追求过程中,人伦关系是注定要被斩除的? 尤其是,没有人可以左右他。那么,谁或者说什么可以左右他? 他自己? 还是高于他也高于人的力量? 那又是什么力量?
在人与人的关系 中,高于格勒奴叶的都死了———不是死于他的手。低于他的也都死了:那些少女———是被他杀死的。她们是他的猎物,猎手与猎物的关系,其实不是人与人的关系。即便换一个角度看,把她们的死看作是献祭(其高潮是劳拉的死),也仍然不是正常的人与人的关系。
苏格拉底死在雅典,他最终选择了死,是为了不破坏城邦的法律。在他临死的时候,他的许多朋友在他周围:终其一生,苏格拉底都维持着最重要的一重人与人的关系———友爱的关系。格勒奴叶死在巴黎城他所出生的污秽不堪的市场。他的死,和城邦毫无关系。那市场,也和苏格拉底的广场(agora)毫无关系。格勒奴叶从来就没有朋友。小时候孤儿院里的同伴,都本能地躲着他。长大以后,他所拥有的也只有两种人际关系:高于他的人,如前所述,都因为某种神秘的力量而死了;低于他的,都死在他的手中———也许同样是出于那种神秘的力量。
但是,有一个人似乎是例外———劳拉。劳拉既不是他的主人,也不能算他的猎物。她既不高于他,也不低于他。那么,劳拉与他的关系是平等的友爱关系吗? 当然不是。前文中我们已经说过,只有在象征的意义上,从美、爱欲、灵魂的角度,才能理解他们两人的关系。
再回到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探求,无论是智慧、美、正义、善,还是其他的各类事物,都是以知识的形式,通过逻各斯(Logos)、对话在语言中进行的。而语言,则是格勒奴叶最陌生也最信不过的。从小他就知道,人类的语言远不足以表现丰富多彩的嗅觉世界。当他进入香水的行业,能够随意调配各种香水的时候,他仍然不知道———似乎也不需要知道———什么叫做配方。后来他向巴尔迪尼口授了许多香水的调配法,但那仍然不是作为知识的配方。他自己并不需要知识。作品(小说、电影)没有细说,但我们可以猜想,他的香水调配法是否能够用精确的语言、知识加以传达? 他似乎既低于语言、知识,又远远地高于它们。
看来,试图借由苏格拉底来理解格勒奴叶,或许是走不通的。苏格拉底作为哲人的典范,奠定了西方思想的道路。如果不能从苏格拉底式的,也就是哲学式的方式来理解他,那是不是说,我们应该再看看前苏格拉底的方式,甚至是前哲学的方式? 或者,也许就是后哲学的方式?
《会饮》里说,爱若斯是个药剂师。格勒奴叶正是一个这样的人。他用天赋的嗅觉以及在巴黎及格拉斯所学到的本领,调配出一种世界上最灵验的药———绝美少女体香提炼成的香水,能让人神魂颠倒。
那香水的作用是什么? 刑场上的一段戏充分反映了它的效能。格勒奴叶因杀害众多少女事发被捕,法庭判处他死刑,并特别规定要以最残酷的方式来执行:将他吊上木十字架,先用铁棒敲碎他全身的骨头,经过一番折磨之后,才能让他断气。到了行刑的那一天,四处的民众纷纷聚集到格拉斯,等待着亲历复仇的狂欢。民众心中的暴戾之气充斥着整个广场:刽子手用铁棒试敲十字架,每一下击打都引得民众一阵欢呼。人们都希望尽可 能 近 距 离 地 观 看行刑。广场上的气氛如同火药库:一点点的接触、擦碰都会造成争执、辱骂甚至是打斗。每个人都觉得别人妨碍了自己,他人就是敌人,人们被禁锢在自己的原子式个体之中。有钱人、贵族虽然不像民众那样赤裸裸,却怀着同样卑下的冲动:渴望看到血腥的酷刑。
马车驶过来了。格勒奴叶从车上走下来,身上散发出那香水的气味。奇迹出现了。刚才还争斗不休的民众,脸上顿时显现出平和安详的神情。大家如痴如醉,纷纷跪倒在他的脚下。连作为法律的最后一道防线的刽子手也扔下了铁棒,不由自主地跪下来,高呼“这个人是清白的!”。最后,所有的人都陷入沉醉,不分男女老幼,突破了地位、阶级、财富、性别、亲疏、年龄的束缚,开始了真正的狂欢。
这场狂欢,常有人从性的角度去解读,电影海报、小说广告也常常突出性的意味,以此大做文章。的确,性活动是这段戏主要表现的内容。但是,其要点却不是性。性的区分、性的结合,是人类的基本生存处境。人生来就属于一个特定的性别;人类生命的繁衍,必须依靠两性的结合。《创世纪》第一章中所说的上帝以自己的形象造男造女,并不是说神有男女两种形象,而是说每 一 性别都是不完整的,唯有两性的结合,才反映了神的形象———由此奠定婚姻的神圣性根基。然 而,之所以必须通过两性结合、生儿育女来延续人类的生命,却根源于更为基本的两个事 实:人分为个体,个体必定会死亡。
早在格勒奴叶开始配制美女香水的时候,从双胞胎姑娘身上提炼出来的香精就已经发挥过作用了。素来与格勒奴叶不和的老板娘的情夫德吕欧(Druot)大清早怒气冲冲地要教训格勒奴叶,不料刚进门,话说了一半,他竟然忘了后面要说的是什么了,怒气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
从这两处情节(迷惑德吕欧以及广场的狂欢)我们可以看到,以爱为其精华的香水,其作用是消除个体的对立情绪,进而化解个体间的不 和与冲突。但是,香水是外在的,个体情绪的变化、个体间分歧的消失不是出于个体自身的决定。个体的自主性并没有得到满足。而且,香水的作用 是暂时的,一时的沉醉消散后,人们会进一步恢复到先前的冲突状态。归根到底,香水并没有改 变个体化这一存在论-生存论的原初事实,而只是———从西方思想史的主流观点看———用一 种认识论上虚假的感知来迷惑、麻醉、控制人们。
趁着人们在广场上狂欢,格勒奴叶顺利地脱身了,他溜出了格拉斯。他知道他的香水成功了,他很清楚它的效力,同时也很清楚这效力的限度。他本可以用来去迷惑各国国王、富豪、教会领袖,获得政治、经济以及宗教的权力。但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知道,那只不过是在更大的范围内重复他曾经在格拉斯做过的事情。
格勒奴叶回到了巴黎,在一个夜晚,在他所出生地那个污秽不堪的市场———全巴黎最臭的地方,他将剩下的所有香水倾倒在自己头上。受其驱使,露宿于市场的流浪汉们疯狂地扑上来,一人一口,将格勒奴叶撕咬殆尽。从此他不再作为一个个体存在于世界上,连一点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而那些流浪汉们,他们则感觉到自己沉浸在一片“纯洁的幸福之光”(virginalglowofhappiness)中。
这个结局让我们想到了古希腊的酒神崇拜。欧里庇得斯的悲剧《酒神的伴侣》向我们描述了忒拜的国王彭透斯是如何被酒神狄俄尼索斯的女信徒们撕咬生食的。 当然,《香水》的故事与欧里庇得斯的悲剧稍有不同。彭透斯不信神,坚持他所理解的城邦的道德,反对对酒神的崇拜以及酒神的信徒,他甚至有眼无珠,认不出化身为人的狄俄尼索斯。酒神为了惩罚他,便让女信徒们(以彭透斯的母亲为首)心智迷乱,杀死了彭透斯。欧里庇得斯似乎既坚持对神的虔敬,又反对迷狂的仪式。
格勒奴叶之死,则不是被迫或出于外界的力量。他是自己决定、自己设计这一结局的。彭透斯是女信徒们的猎物;格勒奴叶从来就只是猎手,而非猎物。 另一个差异则是:与酒神的女信徒 们不同,吃掉格勒奴叶的流浪汉们并不是先前就陷入迷狂,他们是被格勒奴叶主动倾倒的香水所激发而进入这一状态的。而且,他们也没有丝毫的后悔。 所以,格勒奴叶结局的要点并非某种在他之外的信仰、崇拜、仪式,而完全是出于他自己的意愿和选择。要想理解这一结局,还是离不开对其追求的思考。
格勒奴叶并不信神,他所追求的是美。美又意味着什么? 在他的世界里,美是一切存在者序列里最高的东西,其意义超出了其他一切的总和,它甚至就是那整全自身。他萃取了多个美少女的精华所制成的香水,能够使人陷入沉醉,到达迷狂,感受到爱的极乐,消除掉个体的纷争,却始终不能让他自己进入这样的状态。他仍然是一个个体,仍然孤单无助,仍然与整全相隔离。所以,他决心打破这一“个体化原则”(principiumindividuationis),修复与整全的分裂。他选择回到巴黎那个市场,就说明他要返回他的开端,回到他作为个体产生之前的状态。个体的产生,就是存在的破碎,这是一个恐怖而又狂暴的时刻。要想打破这一个体化原则,需要另一个恐怖与狂暴的时刻。通过使自己粉身碎骨,他实现了与劳拉以及其他美少女的结合,实现了“有爱欲的灵魂”的最高献祭,实现了自己与美、与整全的最终和解与合一。
先前在讨论“Jean-Baptiste”这个名字时,我们曾问过,这个名字意味着格勒奴叶这个人在预备一条什么样的道路? 又传递了什么样的信息? 经过以上简略的分析,我们大致可以知道,它与哲学的传统有着很密切的关联,它所追求的是最高的美、存在的整全,然而,通达这一境地的道路却又与传统的哲学相去甚远。毋宁说,它是属于前哲学的,但它又是后哲学的同盟军。这条道路,作为一支从未枯竭的溪流,始终与西方的思想史纠缠不休,到了现代,倒有不断壮大的倾向。
作者单位:同济大学哲学系
原文载《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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