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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 扣缴义务人:做好五件事 轻松应对首个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2020 年已悄然来临,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也日渐临近。对于扣缴义务人来说,只需要做好以下五件事,履行好自身的扣缴义务,就可以轻松应对首次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1
重新检视完全扣缴义务的履行情况
2
依法告知纳税人支付所得和扣缴税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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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资料的核实、留存和保密
对于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尽管是纳税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但扣缴义务人也要注意对信息的核实、留存和保密。在信息核实上,扣缴义务人要结合本单位职工2020 年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申报,做好2019 年相关信息的核实工作。扣缴义务人如果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在信息保存上,纳税人需要依法将留存备查的资料留存5 年,扣缴义务人同样也需要按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5 年。扣缴义务人要在汇算清缴期间内,将职工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做好收集并归档管理。5 年的期限,应当自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限最后一日的次日起算。举例来说,2019 年需要留存备查的专项附加扣除相关资料,其“留存5年”,是从2020 年7 月1 日到2025 年6 月30 日。需要扣缴义务人注意的是,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应依法严格保密。建议扣缴义务人对纳税人提交的各种相关信息资料,专人收集、专人审核、专柜存放,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也需要指定专人使用,确保信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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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委托集中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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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自身的法律责任
来源:《中国税务》第1期;作者:李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