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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人可别再做这件事了!要罚5万元!

2017-04-28 襄阳广播电视台 襄阳播报

夏天马上就要来了

在汉江上边吹着风

边品尝美食

再喝喝小酒

那是多么的惬意



但是在五一后

就不能再在汉江上吃东西咯!


昨天晚上六点半左右

在樊城沿江大道公馆门码头附近的江边

停靠着一艘趸船

而这艘船已经改造成了餐饮船



在船舱内不仅有餐桌

船舱隔出一小块地方作为厨房

灶台上摆满各种佐料和调味品



厨师们表示,这艘餐饮船也是营业不久,主要经营晚餐,每年5到10月份,江面上非常凉爽,不少食客都会选择到江上的这些船上吃饭。

在船上进餐的同时

还能欣赏到江面上的美景

这些趸船就开始在这个时间段经营餐饮

但有市民就觉得趸船上经营餐饮

多少对汉江有所污染


船上工作人员:我们一般都是有垃圾桶 有垃圾桶 把这些东西都装里面 带走了 不倒入河里 。

虽说不少店家都说

他们在船上做餐饮生意的同时

他们也安装了污水处理器

防止污染汉江水

对餐厨垃圾也进行了有效处理

但是为了保护我们的“母亲河”汉江

我市被赋予立法权后

首批获批的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之一

《襄阳市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条例》规定水上餐饮等项目已经严重威胁汉江流域水体环境,这些问题向来是部门职责管辖的交叉区,所以过去江面上一直存在趸船上经营餐饮的行为存在,对此,《条例》明文规定,禁止在汉江干流、支流水上从事餐饮等污染水体的经营活动。


据海事部门介绍

江面上一共有39艘趸船

其中5艘趸船在从事的有餐饮行业

眼看,法规就要实施了

市地方海事局樊城海事处对城区汉江沿线船舶所有者再次进行《条例》中相关知识的宣传

并对其中从事餐饮的船舶所有人下发《关于禁止从事水上餐饮经营活动的通知》


市地方海事局樊城海事处副处长 黄亮:从五月一号开始 对仍在从事餐饮行为的趸船 我们依照 水环境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 要求 会同个职能部门对餐饮趸船进行处理。

按照《条例》第23条第一款规定,对5月1日后仍在汉江干流、支流水上从事餐饮等污染水体经营活动的,由所在地交通主管部门、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综合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上5万以下罚款。


记者:方明辉

编辑:枭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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