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后,家住樊城太平店镇蔡岗村二组的陈有军打算开上自家的面包车返回福建打工,消息一传出,几个同乡纷纷找到陈有军,要求搭便车。
六人一起交了1380元给陈有军,路上主要由陈有军驾驶,另外两位会开车的老乡帮忙驾驶。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车辆快到目的地时,面包车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失控后撞到高速公路的右侧防护栏上,导致车上五人从车窗摔出,其中一名姓章的师傅因伤情过重,不幸死亡。
拼车出门
意外出了车祸
该谁负责任呢?
(图片来源于网络)
事情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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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春节后,家住樊城太平店镇蔡岗村二组的陈有军打算开上自家的面包车返回福建打工,消息一传出,几个同乡纷纷找到陈有军,要求搭便车。
六人一起交了1380元给陈有军,路上主要由陈有军驾驶,另外两位会开车的老乡帮忙驾驶。
让人万万没想到的是,当车辆快到目的地时,面包车突然偏离正常行驶车道,失控后撞到高速公路的右侧防护栏上,导致车上五人从车窗摔出,其中一名姓章的师傅因伤情过重,不幸死亡。
死者家属:要求两人连带赔偿42万
据了解,车祸发生时,是由一名叫韩江涛的男子开车,案发后,作为死者的家属,直接将开车男子韩江涛和车主陈有军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2万多元。
车主陈有军:应由韩江涛负主要责任
对此,车主陈有军非常不解,他称同车人是因车票不好买,又图省钱等原因,主动要求搭乘他的车辆,虽然他们自愿支付了一定费用,但也仅够过路费和油费,不存在“有偿营运”。事故系韩江涛疲劳驾驶造成的,应由韩江涛负主要责任。
韩江涛:应由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可韩江涛却认为,陈有军收取了6名乘车人的费用,其与6名乘车人之间形成运输合同关系,故应由陈有军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审理后
樊城法院作出了决定
车主陈有军系车辆的所有人,韩江涛在途中无偿地替陈有军驾驶车辆,陈有军和韩江涛之间形成了无偿帮工关系。
从法律责任上讲,车主责任大于韩江涛,可在开车途中韩江涛却因疲劳驾驶出现了重大过失。经法院审理决定,被告陈有军、韩江涛连带赔偿原告的各项损失30余万元。
对于此判决陈有军不服,还依法上诉到了中级人民法院,最终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
襄阳广电全媒体:段云锋、小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