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除了处罚,我们能做的还有什么?”

郑兴春 中国环境
2024-10-09

近日,河北省某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某焦化有限公司因二氧化硫超标排放被处罚金33万元。相关数据显示,该焦化有限公司自2021年起,因擅自篡改伪造自行监测数据、未按照重污染天气二级响应要求落实停限产措施、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多个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生态环境执法部门累计处罚多达20余次,处罚总金额近900万元。


该焦化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种类之多、行政处罚频次之密以及行政处罚金额之高令人咋舌。然而,该焦化有限公司似乎并没有很好的应对措施来摆脱目前“屡罚屡犯”的困境。


从笔者多年的执法检查经验来看,很多屡屡被罚的企业也存在着和该焦化有限公司类似的困境。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强,生态环境违法成本越来越大,如受到被称为国内污染生态环境最严厉处罚的南京胜科水务有限公司,除被判处罚款加环境修复费用共计5.2亿元以外,相关责任人还最高获刑6年。
在如此高压的态势下,很多企业也开始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然而,受专业人才缺失、业务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因素的限制,不少企业面临着“想干好却干不好”的困境。
行政处罚的直接目的是让企业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付出代价,根本目的是杜绝企业再次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个企业在明知发生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将付出重大代价的时候还屡屡违法,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应深究其中的原因,是人为故意还是存在各种短板。
对人为故意,严厉打击、有违必罚无可厚非。对存在短板,处罚以外更应想方设法帮助企业走出“排污—罚款—继续排污—继续罚款”的死循环。否则罚再多的款、判再多的刑也无法改变生态环境屡屡被损害的事实。
针对企业存在的短板,除了处罚我们能做的还有很多。如笔者检查中发现,很多企业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认识的深度不够,存在类似“就这么点小事,何必上纲上线”错误观点的企业不在少数。
近年来,各地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大力开展普法帮扶活动,就是为了让企业清楚地知道哪些事情即使再小也不能做,同时还要让企业知道做了这些不能做的事情所需承担的严重后果,让企业不再“无知者无畏”。
各地可在普法活动中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除了大案要案以外,更应宣传一些日常生产活动中企业易忽视、易违反、易受行政处罚的“小案子”宣传,让企业明白生态环境保护无小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从细节处着手,做全做细。
同时,笔者还发现,目前绝大多数企业虽已按照相关要求安装了各种污染防治设施,但受限于专业人才和技术的缺失,部分企业用不好这些设施。从长远来看,应加强对企业的业务培训,提升企业的治污能力。这是一个长期工作,短时间内效果不显著。从短期来看,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清单式”帮扶,一步一步指导企业该怎么做。
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创新开发的“苏州市企业环保自查自纠服务平台”为例,该平台纳入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环境应急管理等方面的263个日常环境巡检清单和77个提醒清单,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关清单项目,每日对照逐项开展,最大程度弥补专业人才缺失、业务能力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等短板。平台运行一段时间后,苏州市生态环境违法案件数显著降低。
除了普法帮扶、清单帮扶,各地还可上门帮扶。执法人员上门的目的不应是处罚,而是帮助企业解决问题,避免被处罚。从笔者多年的执法检查经验来看,很多违法行为是由一些较为隐蔽的生态环境违法隐患引发的。如果有人及时发现了这些隐患,并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就不会产生后续的违法后果。因此,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应主动开展上门帮扶,面对面地帮企业搭脉体检。
为了让企业安心,对于帮扶行动中发现的隐患,生态环境部门将尽最大可能在资金、技术、政策等方面提供支持,直至隐患全面消除。对于多次违法的企业,更要加大上门帮扶的次数,确保之前的违法行为得到彻底改正,并对可能出现的其他违法行为打好预防针,让企业从累犯变为守法先进。




往期推荐






1名执法骨干+4名新人“入企实训”,全省推广!



河南省环委办约谈7地市!组织部、纪委监委参会


打造黄河高质量发展IP,沿黄9省区在国新办系列发布会上都聊了啥


来源:中国环境APP

编辑:张冰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中国环境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