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制度、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我到底用哪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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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推送文章账务处理:建安企业收入确认的三种流程,对建安企业收入确认的三种模式进行了简要介绍,有很多读者咨询不同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今天谈一谈这个话题。
1、《企业会计制度》(注:含超链接,点击可查看内容,下同)
《企业会计制度》由财政部以财会〔2000〕25号文发布,根据财会〔2000〕25号的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于2001年1月1日起暂在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执行,它所替代的是1998年发布的《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财会字〔1998〕7号,已废止)。
《企业会计制度》第二条规定的适用范围较广,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该制度规范的内容,与《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下称建造合同准则)没有任何差别。
2、《企业会计准则》
我国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以及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组成,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有两项与收入有关的准则,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下称老收入准则),二是《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下称新收入准则),其具体适用范围和最晚适用时间为:
(1)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2)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4)同时,允许企业提前执行。
财会〔2017〕22号同时指出,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老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以及老收入准则应用指南。
2011年10月18日,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文发布了《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印发)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有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建筑业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6000万元以下,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从建安企业收入确认模式来看,《小企业会计准则》也是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但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账务处理流程较为简单,不设「工程结算」和「合同结算」科目,确认收入时,直接确认应收账款。
用一张图总结如下:
例 甲建筑公司所属的A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含税造价10900万元,不含税造价10000万元,含税成本9800万元,不含税成本9000万元,工程自2020年1月1日开工,2022年12月31日竣工结算。该公司按年度确认收入和成本。
2020年至2022年,该项目每年工程含税成本分别为2000万元,4900万元,2900万元;不含税成本分别为1800万元,4500万元,2700万元。
2020年至2022年,该项目的完工进度分别为为20%,70%,100%;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000万元,5000万元,300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分别为1800万元,4500万元,2700万元。
2020年至2022年,甲方计量工程款分别为1962万元,5995万元,2943万元。根据合同约定,每年计量工程款于次年1月1日全额支付,即2021年1月1日,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分别收取工程款1962万元,5995万元,2943万元。
建造合同准则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等1800/4500/2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400/200
贷:银行存款等2000/4900/2900/
2、根据业主计量单验工计价
借:应收账款 1962/5995/2943
贷:工程结算1800/5500/27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62/495/243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4500/27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200/500/3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5000/3000
4、次年收取上年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1962/5995/2943
贷:应收账款1962/5995/2943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62/495/2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2/495/243
5、竣工结算对冲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科目
借:工程结算100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9000
—合同毛利1000
新收入准则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合同履约成本—人工费等1800/4500/2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400/200
贷:银行存款等2000/4900/2900
2、根据业主计量单验工计价
借:应收账款 1962/5995/2943/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1800/5500/27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62/495/243
3、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2000/5000/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5000/3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4500/2700
贷:合同履约成本—成本结转 1800/4500/2700
4、次年收取上年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1962/5995/2943
贷:应收账款1962/5995/2943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62/495/2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2/495/243
小企业会计准则
1、日常核算归集施工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人工费等1800/4500/27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400/200
贷:银行存款等 2000/4900/2900
2、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成本
借:应收账款 2180/5450/327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5000/3000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80/450/270
借:主营业务成本 1800/4500/2700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1800/4500/2700
3、次年收取上年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1962/5995/2943
贷:应收账款1962/5995/2943
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162/495/24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62/495/243
总结
1、建造合同准则下,核算流程可以分为三条线:
(1)成本线,实际发生的成本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科目借方,在竣工结算前本科目只有借方余额,平时不进行结转。
(2)结算线,将业主的阶段性验工计价单独反映,按照含税价确认应收账款,按照不含税价确认「工程结算」,对应的税额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前,先计入「待转销项税额」,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转入「销项税额」。
(3)收入线,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二者之差计入「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竣工结算后,「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借方余额=「工程结算」科目贷方余额,将两者对冲。
2、新收入准则下,核算流程较为简单。
(1)以「合同履约成本」替代「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以「合同结算」替代「工程结算」。
(2)以「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明细科目单独反映业主验工计价,在确认收入时,通过「合同结算—收入结转」进行结转。
3、小企业会计准则,不设「工程结算」或「合同结算」等科目,核算流程进一步简化,但「应收账款」科目余额,不能阶段性的反映业主的验工计价金额。
不难看出,无论是何种核算流程,影响的只是资产负债表,对利润表的收入、成本、利润没有影响,进而也不会影响企业所得税。
来源:何博士说税,作者:何广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