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主要内容
适用范围
► 承租人通过许可使用协议取得的电影、录像、剧本、文稿等版权、专利等项目的权利,以出让、划拨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出租人授予的知识产权许可,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勘探或使用矿产、石油、天然气及类似非可再生资源的租赁► 承租人承租生物资产► 采用建设经营移交等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或运营
租赁的识别、分拆和合并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应当对以下租赁三要素做出评估。
承租人的会计处理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确定是否应计提减值准备
豁免
出租人的会计处理
转租赁
✔ 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 非原租赁的标的资产
售后租回交易
列报和披露
衔接规定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 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日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