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取得的三类一次性补偿收入,如何算个税您清楚吗?
在个人所得税计算中,有三类个人取得的一次性收入,在计算个税的时候很容易让人混淆。它们分别是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这三种补偿收入都是单独计税,方法却大相径庭。财税【2018】164号文件和国税发〔1999〕58号分别给出了政策规定。今天我们一起来对比学习下这三类一次性补偿收入的计算要点:
第一类: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理解】对于员工来说,解除劳动关系其实就是失业了,对于个人因失业取得的收入,税法规定一定的免税额度是必要的。
【计算要点】
1、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并入综合所得。
3、直接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链接:一文搞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和预扣率!(修正稿))
【举例说明】张某和甲公司解约,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15万元,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是4万元。请问甲公司需要扣缴张某多少个人所得税?
【解析】应扣缴的个人所得税=(150000-40000×3)×3%=900元。
第二类:提前退休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理解】提前退休不是正常退休,不能享受免税待遇,也没有免征额的规定,但可以按提前的年度数分年度平均收入,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再计算税款。可以说是另一种形式的“先分后税”。(不是合伙企业的先分后税的意思)
【计算要点】1、确定提前退休的年度数。比如应该2021年办理退休,实际在2019年办理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年度数就是3年。
2、将收入按年度数平均,减除费用扣除标准,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个税。注意,不能减除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3、计算出每年的税额,然后再乘以年度数。
【举例说明】老王今年58岁,本应在2021年退休,因病无法继续工作,于是提前在2019年办理了退休手续,单位支付了提起退休一次性补偿收入21万元,单位应扣缴的个税是多少?
【解析】
第一步:平均收入 21÷3=7万元
第二步:计算每一年应扣的个税:(70000-60000)×3%=300元
第三步:计算全部应纳税额=300×3=900元
当然,上述分三步是为了大家便于理解,如果比较熟练,可以直接用汇总的公式: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第三类: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
【政策理解】内部退养同样不属于退休,取得的收入不能按退休工资免税,也没有免征额。和提前退休相似的一点是也可以按规定的时间平摊收入,不同的是需要按月平摊,适用的是月度税率表。
【计算要点】
1、补偿收入分月摊。计算距离法定退休的月份数,将一次性补偿收入按月平均。
2、收入相加定税率。用(平均的月收入+当月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来找对应的月度税率表的适用税率。
3、汇总收入乘税率。用(一次性补偿总收入+当月工资薪金-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
【举例说明】老李2019年3月因企业减员增效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距离法定退休时间尚有25个月,单位3月份支付一次性内部退养补偿款10万元,工资4500元。请问单位应代扣多少个税?
【解析】补偿收入平均 10万÷25=4000元
定税率:4000+4500-5000=3500元,适用月度税率表中10%的税率、210元的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额=(100000+4500-5000)×10%-210=9740元。
总之,这三种补偿收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截然不同,税额更是千差万别,财务朋友在扣税的时候一定要仔细区分。通过这样对比计算,您清楚了吗?
来源:晶晶亮的税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