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政策概述及申报实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四
(一)国际运输服务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二)航天运输服务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本规定所称完全在境外消费,是指:
服务的实际接受方在境外,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无形资产完全在境外使用,且与境内的货物和不动产无关。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四
(一)下列服务:
1.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
2.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4.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5.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6.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7.在境外提供的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播映服务
8.在境外提供的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服务
(二)为出口货物提供的邮政服务、收派服务、保险服务
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服务,包括出口货物保险和出口信用保险。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
1.电信服务。
2.知识产权服务。
3.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收派服务除外)。
4.鉴证咨询服务。
5.专业技术服务。
6.商务辅助服务。
7.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8.无形资产。
(四)以无运输工具承运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
(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且该服务与境内的货物、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无关。
(六)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第五条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退税率为对应服务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9%
(二)航天运输服务:9%
(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6%
1、研发服务
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
3、设计服务
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
5、软件服务
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
7、信息系统服务
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
10、转让技术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01. 免抵退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
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取得的收入。
02. 免退税办法的退(免)税计税依据
购进应税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
03. 铁路运输方式载运旅客
按照铁路合作组织清算规则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
04. 铁路运输方式载运货物
为按照铁路运输进款清算办法,对“发站”或“到站(局)”名称包含“境”字的货票上注明的运输费用以及直接相关的国际联运杂费清算后的实际运输收入
05. 航空运输方式载运货物或旅客
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多个承运人承运的,为中国航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清算后的实际收入;如果国际运输或港澳台运输各航段由一个承运人承运的,为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一)填报《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申请表》及电子数据;
(二)根据所提供的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以下对应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以水路运输方式的,应提供《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以航空运输方式的,应提供经营范围包括“国际航空客货邮运输业务”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范围包括“公务飞行”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 ……
2.提供港澳台运输服务。以公路运输方式提供内地往返香港、澳门的交通运输服务的,应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持《道路运输证》的直通港澳运输车辆的物权证明……
3.采用程租、期租和湿租方式租赁交通运输工具用于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的,应提供程租、期租和湿租合同或协议。 4.对外提供研发服务或设计服务的,应提供《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8号 )
零税率企业出口退税申报(不实行无纸化)
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免退税办法或者免抵退税办法
(一)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办法
1.《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2.《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3.《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及其附表。
4.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5.下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
(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合同。
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
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
(3)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
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发行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
(4)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的,应提供与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
(5)从与之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跨国公司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实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实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管理的,其成员公司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凭银行出具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收付)公司符合下列规定的收款凭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退(免)税:
7.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免退税办法
《外贸企业外购应税服务出口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汇总申报表》
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
本公告第四条第(六)项所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应在财务作销售收入次月(按季度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为次季度首月,下同)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和退(免)税相关申报。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实务——生产型
(一)零税率应税服务增值税报表的填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第17栏“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填报
第7栏“(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填报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填写上期审批的应退税额)
1. 国际运输服务
A公司系一家国际运输企业,2020年3月发生业务:1、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取得销售收入40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折合率为1美元:6.85元。2.提供国内运输服务的不含税的销售额为60万元。3.本期取得进项税额20万元,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为420万元。4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100万元
假设该公司本期无其他业务,退税率为9%。相关出口业务已符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条件。
步骤:
1.计算当期销项税额和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
当期销项税额=60*9%=5.4万元
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 期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应退税额=420 + 20-100=340万元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400*6.85*9%
=2740×9%
=246.6(万元)
3.计算应退税额、免抵额。
当期留抵税额=340-5.4=334.6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免抵退税额=246.6(万元)。
当期免抵额=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填报
2. 设计服务
A公司系一家服装生产企业,2020年3月发生业务:1、为境外公司提供设计服务取得销售收入10万美元,外汇人民币折合率为1美元:7元。2. 国内服装销售的不含税的销售额为5万元。3.本期取得进项税额4万元,期初留抵的进项税额为5万元。4.上期免抵退应退税额5万元。
假设该公司本期无其他业务,退税率为6%。相关出口业务已符合免抵退税正式申报条件。
步骤:
1.计算当期留抵税额和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
当期销项税额=5*13%=0.65万元
当期应抵扣税额合计=期初留抵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应退税额=5+4-5=4万元
2.计算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10*7*6%
=4.2(万元)
3.计算应退税额、免抵额。
当期留抵税额=4-0. 65=3.35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所以当期应退税额为=当期留抵税额=3.35(万元)。
当期免抵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4.2-3.35=0.8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申报实务——外贸型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第19栏“四、免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和适用零税率的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填报
第6栏“(三)、免税劳务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销售额及适用零税率的货物销售额,但零税率的销售额中不包括适用免、抵、退税办法出口货物的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第11栏“(五)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税务机关出口退税部门开具的《出口货物转内销证明》列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第26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反映本期认证相符,但按税法规定暂不予抵扣及不允许抵扣,而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第28栏“其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反映截至本期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中,按照税法规定不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
注意:外贸型企业进项税额在主表不填报。
4.《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报
第9栏“其中:跨境服务”:填写营改增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
来源:厦门市思明区税务局,小颖言税编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