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日报·上观评丨郑爽偷逃税案:技艺要过关,道德要过关,法纪底线更要守住
8月27日,税务部门公布了郑爽偷逃税案件检查结果。经查,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税务部门依法对郑爽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共计2.99亿元。
郑爽案件发生在2018年国家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之后,违反了中央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关于治理影视行业“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等问题的要求。税务部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进行全面深入检查,依法对郑爽作出严肃处理,回应了社会关切,体现了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彰显了法治精神,有利于维护税法的权威性、严肃性,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的意识,对于进一步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影视行业长期健康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将对张恒和相关企业涉嫌帮助郑爽偷逃税依法进行处理,对今后类似涉税违法行为将起到强烈警示教育作用。
依法诚信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更应该增强法治意识,模范遵纪守法,勇担社会责任,弘扬社会正义,自觉履行纳税义务,带动形成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特别是在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密切协作,完善跨部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力度和涉税违法行为曝光力度的情况下,任何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变换手法偷逃税的行为,都将被依法严惩。
我们相信,郑爽获取“天价片酬”、利用“阴阳合同”偷逃税行为被依法严肃查处,将给影视界带来深刻警示。演艺明星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不仅技艺要过关,道德更要过关,要将德艺双馨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把“德”永远放在“艺”的前面,以德养艺、修身自律,守住“底线”、远离“红线”,走好演艺生涯每一步,厚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担当起引领社会风尚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