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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公布3起涉税案件(20231014)

小颖言税
2024-08-27
一、桂林市税务部门依法查处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2023年10月9日发布)近期,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根据精准分析线索,指导桂林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桂林某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经查,犯罪团伙控制桂林某有限公司,在没有实际经营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182份,金额合计1767.86万元,同时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80份,价税合计1839.20万元。近日,资源县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江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韩某因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桂林市税务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税务机关将会同公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七部门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聚焦团伙式、跨区域虚开发票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积极营造更加规范公平的税收环境。
二、河北廊坊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查处一起未依法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案件(2023年10月10日发布)前期,河北省廊坊市税务部门在对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情况开展事后抽查时,发现廊坊市某销售公司员工王腾飞未据实办理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遂依法对其进行立案检查。经查,纳税人王腾飞在办理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虚假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少缴个人所得税;在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虚假填报免税收入和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少缴个人所得税。经税务部门多次提醒督促,王腾飞拒不整改。税务部门对其立案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廊坊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对王腾飞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3.83万元。日前,税务部门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王腾飞已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廊坊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纳税人,请核查以前年度是否存在应当办理汇算清缴而未办理、申报缴税不规范、取得应税收入未申报等情形并抓紧补正。税务机关发现存在涉税问题的,会在提示提醒、督促整改和约谈警示基础上,通过电子、书面等方式向其发送税务文书,提醒督促纳税人整改,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并纳入税收监管重点人员名单,对其以后3个纳税年度申报情况加强审核;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进行立案检查。
三、江苏省南京市多部门联合破获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023年10月10日发布)为确保出口退税政策落实到位,助力稳外贸促发展,江苏省南京市税务、公安、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部门联合依法查处一起虚开骗税团伙案件。经查,以胡某、杨某等为首的骗税团伙控制多家外贸企业,在没有真实业务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买单配票、虚假结汇等手段,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款1147万元。目前,公安经侦部门已侦查终结,案件将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南京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发挥税务、公安、检察、法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等七部门联合打击机制作用,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重拳出击、严惩不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护航出口退税政策措施落准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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