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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讯 | “潜江灯会”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
6月10日
国务院公布
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
“潜江灯会”成功入选
民俗类非遗代表性项目
这是我市非遗保护史上的
又一次重大突破
至此
潜江拥有国家级非遗保护项目5项
省级保护项目22项
位居全省前列
其历史悠久,在唐《酉阳杂俎》、《集异记》,宋《太平广记》、明《玉芝堂谈荟》、清《荆州府志》、《潜江县志》等古籍中均有灯会活动记载,它的核心区域位于潜江市园林城区,近年来活动范围逐渐扩展到周边十多个乡镇。
灯会首日俗称“上灯”日,各家清扫庭院,点灯祈福。
正月十五为“游灯”日,日间舞龙舞狮等民俗表演进城游街,沿街商铺悬挂彩灯,售卖节礼;入夜时分,四乡八邻进城赶会观灯,欢庆竟夜,热闹非凡。
正月十六为“燃灯”日,乡民将纸扎的灯、龙等送至宗庙祠堂焚烧消灾,告慰神灵。
1978年
潜江民间自发组织了花灯研究会
聚全市之力
相继举办了21届大型灯会
再现灯如海、人如潮的欢乐盛景
从早年民间自发的
上灯、赏灯、游灯习俗
到如今顺应民意
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灯会活动
“潜江灯会”
始终承载着淳朴的民间信仰
起到传承民俗文化、
维系民众情感的重要作用
传达出民众对美好生活的祈愿
通讯员 李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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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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