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01
一、关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研究生毕业时,按照国家和我校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我校规定的学位标准,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02
二、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取得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03
三、选拔方式
(一)普通招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考,由我校自行命题并组织入学考试,从考生中择优选拔。博士生导师是否招收普通招考考生以博士研究生报名系统公布为准。2020年起,我校各理工科类学科单位均不再招收普通招考考生。
(二)硕博连读。面向修完规定课程的我校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在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各单位2020年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选拔实施细则。
(三)“申请—考核”制。面向校内外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的学术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研究生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选拔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详见各单位2020年“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招生实施细则。
(四)直接攻博。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具体事项详见我校《关于做好2020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
04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学历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指学历教育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具体时间以我校当年入学报到时间为准,下同);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有至少2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正高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六)凡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攻读正规课程所获学位证书,均须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在报名时出具书面认证材料。
(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下称“少干计划”)为国家定向培养的专项招生计划(包括全日制、非全日制),2020年我校该专项计划拟招收2名博士研究生,具体招生办法按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19〕11号)执行。学校将在满足该专项计划录取规则的基础上,按照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的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八)“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下称“思政骨干计划”)为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我校招生学科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和“心理学”。
(九)“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支持计划”(下称“思政专项计划”)为国家非定向培养的全日制专项招生计划,专门用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生招生。
(十)“思政骨干计划”和“思政专项计划”具体报考要求、招生专业及招生名额以教育部当年发布的文件为准。
05
五、招生计划
目录中所列的拟招生数为计划招生数(含以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和直接攻博方式选拔的人数)。招生计划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学习方式分别安排,实际招生数将在教育部下达招生指标后,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方案综合各专业合格生源和学科实际确定。“少干计划”和“思政骨干计划”为单列专项计划,不能与非专项计划的考生进行调剂录取。
我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合作培养博士研究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文公布。
06
六、报名
凡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均须按照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报名分两个步骤进行:第一,网上报名及缴纳报名费;第二,寄(送)相关报名材料。
(一)网上报名及缴纳报名费
2019年11月27日至12月12日,考生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经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以下简称《报考登记表》)。未经网上报名(以下简称网报)或未在规定日期内网报者,不予补报。审核不通过且未在网报期限内修改至审核通过者,网上报名不成功。审核通过的报考信息不能再作修改,考生须在网报期限内打印《报考登记表》。
报名方式如有变更,以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缴纳报名费(160元/人),逾期未缴纳报名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二)提交材料
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完成后,考生于2019年12月17日前(以快递揽收时间为准,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快递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材料不齐全或逾期提交的不予受理,所有材料均不退还。材料务必真实、完整且与网上信息一致,如因材料问题影响报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
①《报考登记表》1份、《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高校思政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思政骨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③《硕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④硕士、本科、专科毕业证书的复印件各1份(无相应学历者除外);
⑤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⑥《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
⑦《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目录》1份;
⑧报考自述(含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以内,落款处需亲笔签名);
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历审核未通过者)1份。
2.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
①《报考登记表》1份、《报考2020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干计划”考生提供)1份;
②《专家推荐书》2份(两位专家各1份);
③《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的复印件各1份;
④本科、专科毕业证书(无专科学历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
⑤培养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研究生院(部、处)]出具的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
⑥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各1份;
⑦《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
⑧《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科研成果目录》1份;
⑨报考自述(含报考理由和学习规划,1000字以内,落款处需亲笔签名);
⑩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审核未通过者)1份。
(三)退费
不符合招考要求、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报名费将统一在报名截止后安排退费,退款一律返回考生缴费所用支付账户。报名成功的考生已缴纳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07
七、现场确认及领取准考证
2020年4月10日上午9:00—11:40,下午14:30—16:40,考生可凭二代身份证、硕士学位证书原件、研究生证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到我校进行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和报名费发票。
08
八、初试科目及初试方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用笔试形式。初试考试科目:政治理论(已获得硕士学位者及应届硕士毕业生可在网报时申请免试)、外国语(基础外语)和两门业务课,每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外国语听力测试安排在复试中进行。
09
九、初试
2020年4月11日至12日,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初试。初试成绩将于4月下旬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公布,考生可查阅并打印初试成绩。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书面复查申请,我校将组织专人进行核查并统一公布核查结果。
10
十、复试
2020年4月12日下午至4月15日,考生到各单位参加复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考单位通知为准)。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格检查等,由各单位复试小组组织,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11
十一、录取
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由各单位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单位和学科实际,在复试前提出录取办法,并向考生公布。
考生初试合格分数线由学校统一划定,各单位根据复试录取要求,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和评价结果、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作出综合判断,提出初步录取意见(含学习方式、就业方式),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后,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品德(含心理健康素质)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博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按其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除“少干计划”外,我校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非定向就业考生,非全日制招生专业仅招收定向就业考生。学习方式及就业方式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其中往届生应按照要求在报到时上交工资关系证明材料;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不转人事关系,应在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合同上的用人单位与网报时填写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须在录取前提交情况说明。
12
十二、学制和学费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直博生)的学制为3年,学费为每生30000元(全程);直博生学制为5年,学费为每生30000元(全程,应在前三学年缴清);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费为每生60000元(全程)。
13
十三、入学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入学须知》的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学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14
十四、违规处理
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并通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单位将把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15
十五、奖助体系
(一)国家奖学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在学制年限内可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30000元,一次性发放,名额由主管部门下达。
(二)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生每月1300元,在学制年限内按月发放,每年发放10个月,涵盖所有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博士研究生。
(三)宝琛创新奖学金:面向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新生及全日制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少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新生。非直博生每生30000元,直博生每生50000元,在学制年限内每年12月份发放,每次发放10000元。
(四)学业奖学金:学制年限内二年级(含)以上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有一、二、三等奖,每生每年分别为15000元、10000元、6000元。学业奖学金获奖人数一般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数的40%左右。
(五)出国(境)访学:针对学制年限内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实施优秀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工作,资助金额60000至100000元不等。
(六)三助一辅:博士研究生担任“助教”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800元,“助管”岗位津贴每生每月不低于500元,“兼职辅导员”依不同情况分别享受学校津贴每月1000元或500元,“助研”岗位津贴由导师或课题组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七)学校鼓励研究生开展科研创新和创新实践,奖助研究生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对在国际性、全国性科技竞赛中获奖的研究生进行相应奖励。
以上奖励和资助以具体文件实施为准。
16
十六、毕业就业
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17
十七、其他
(一)本简章由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页公布。
(二)根据教育部招生有关规定,我校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活动。
(三)考生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影响考生的复试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和各招生单位网页,以便及时获取有关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
(五)考生如同时报考他校,且被我校和他校同时录取的,必须于2020年6月1日前确定录取学校,并书面告知我校,否则因多校同时上报,影响考生正常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六)招生联系方式
单位代码:10394。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学府南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行政楼527室,邮编:350117。
联系电话:0591-22867434;电子信箱:yzb@fjnu.edu.cn。
网址:http://yjsy.fjnu.edu.cn/。
关于所报考专业和参考书目的具体问题,考生可向各招生单位咨询,联系方式详见《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一览表》。
扫描二维码
可获取详情噢~
推荐阅读
♢End♢
爱你,我们走心。
来源 /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编辑 / 胡佳君
校对 / 李如祥、何婉婷
小研,因你更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