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操作指南一:系统概述
使用说明:
本手册为《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标准版用户手册,仅解释标准版业务及操作说明。若因各地政策差异,功能与本手册说明存在差异的,以当地解释为准。
软件的相关操作,只要了解基本的电脑操作即可完成。因此本手册重点偏向于业务介绍。
1 系统概述
1.1 运行环境
操作系统: 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
分辨率:推荐1366×768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
内存:建议 4G及以上
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
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1.2 系统安装
各地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上线时,会通过各种方式通知到用户下载安装包。一般是在各地税务局网站上找到当地的安装包。具体下载地址,请留意税局通知。
系统安装步骤:
双击安装包程序后,直接点击【快速安装】按钮,即可安装扣缴客户端到本地电脑。
图:1-2-1
1.3 系统初始化
软件安装完成后,首先需要进行系统初始化注册。初始化注册的过程,即是通过税号从税局网络上获取最新的企业信息,保存到本地客户端的过程。
软件安装完成后,点击界面上的【立即体验】按钮(或点击桌面“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快捷方式),即进入注册流程。注册一共分为五个步骤。
1.3.1 注册第一步:录入单位信息
在[纳税人识别号]/[确认纳税人识别号]的位置输入单位税号,已经进行过三证合一的单位则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点击【下一步】按钮,即可完成注册的第一步。
图:1-3-1
注意事项:
1、[纳税人识别号]和[确认纳税人识别号]必须确保一致;
2、注册时必须确保电脑处于联网状态。
1.3.2 注册第二步:获取办税信息
本步骤无需人工干预,相关界面数据是由税局直接下发,供参考。
图:1-3-2
1.3.3 注册第三步:备案办税人员信息
根据 税总发[2016]11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实名办税的意见》,要求办税人员真实填写姓名、手机号、岗位等信息。
本步骤是对办税人员信息在税局进行备案,请按要求真实填写。
图:1-3-3
1.3.4 注册第四步:设置登录密码
为了你的数据安全,建议“启动登录密码”,并牢记登录密码。
图:1-3-4
注意事项:
1、登录密码的长度必须是8-20位;
2、登录密码必须是数字、英文字母、符号三种中的两种组合;
3、若忘记登录密码,在登录界面可以通过“忘记登录密码”重置登录密码;
4、进入软件后,可以在:系统设置>>系统管理>>登录密码设置中修改登录密码;
1.4 系统登录
初始化注册完成后,点击【立即体验】按钮,即可进入软件的登录界面。使用注册第四步设置的登录密码,登录进入软件即可。
图:1-4-1
注意事项:
1、若在注册第四步没有设置登录密码,则运行程序时不会弹出登录界面,将会直接登录进入软件;
2、若忘记登录密码,请点击登录下方的【忘记登录密码】按钮,可重置登录密码。
1.5 系统业务简介
《扣缴客户端》主要用于扣缴义务人为在职员工申报个人所得说。对应的申报表是《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和《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为了降低报表填写难度,《扣缴客户端》对报表填写做了拆分处理。申报的主体流程是:
• 人员信息采集:人员信息采集的信息对应《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A表)》,系统采用先报送登记人员,再填写报表的方式。
• 报表填写:报表填写包括《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三张报表。
主要常用的还是《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其包含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等税法规定的相关所得。为了填写方便,每个所得单独填写,统一申报。
• 申报表报送:把填写完整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特定行业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申报到税局。普通单位一般只需要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即可
• 网上缴款:申报完成后,需根据所申报税款,通过【网上缴款】功能缴纳税款。
下文中将详细描述各个模块的功能。
1.6 软件首页
登录进入软件,主要分以下几个区域:
左边菜单树:
左边菜单对应各个功能菜单,通过菜单可以打开具体功能点。
常用功能区:
系统常用功能统一放在该处,您可以直接通过首页的该快捷按钮进入功能页面中;
税务通知区:
最新的个税政策,将在会在该处展示,你可以点击查看了解详细信息;
所得月份:
【所得月份】为当前时间的上月。例如:当前时间若为2017年8月10日,则【所得月份】为【2017年7月】,8月15日前可以申报7月份的个人所得税。
也可以点击【所得月份】右边的小图标,切换【所得月份】到历史月份,补报以前月份税款。
温馨提醒:
各省市对补报以前月份税款政策有所不同。有可能会产生滞纳金,具体以当地税局解释为准。
图:1-6-1
来源:个税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