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收到异常扣税凭证:不得抵扣+补缴税款
本文转自陇上税语公众号
证券代码:832718 证券简称:玖隆再生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税务事项通知书及处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熟税辛庄通 2021-2001),公司根据通知书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实。经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核实后,于 2021 年 9 月 10 日出具《税务事项通知书》(熟税辛庄通 2021-2002),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通知书的具体内容
1、《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熟税辛庄通 2021-2001)
事由:取得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通知内容:你单位取得的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详见清单)应按照规定作如下处理:
1、尚未申报抵扣增值税、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尚未办理出口退税的、尚未申报消费税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增值税、办理退税或者消费税抵扣;
2、除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外,已经申报抵扣的,一律在收到本通知的当期(税款所属期)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期申报、缴纳税款;
3、除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外,已经办理出口退税的,交回已退税款:
4、除纳税信用 A 级纳税人外,已经申报抵扣消费税的,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税款,当期不足冲减的补缴消费税。
由于你单位是纳税信用 A 级,如对税务机关认定的异常凭证存有异议,可暂不转出该笔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所对应的进项税额、交回已退税款及冲减允许抵扣的消费税或补缴消费税。但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并提交业务合同、银行凭证、运输仓储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核实申请或者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的,应于逾期之日作进项税额转出,于次月(季)申报期申报缴纳税款、交回已退税款、冲减当期允许抵扣的消费税或补缴消费税。拒不执行本通知缴纳税款,税务机关依据《税收征管法》执行强制措施。
如你单位对本通知存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2、《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熟税辛庄通 2021-2002)
事由: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核实结果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走逃(失联)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认定处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6号)第二条第一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38 号)第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
通知内容:经核实,你单位取得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详见清单)不符合办理增值进项税额抵扣、出口退税或消费税抵扣等涉税事项的现行规定。如你单位对本通知存有异议,可以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补缴税款情况
公司收取的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为 2015 年 6 月大连荣达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 35 份,价税合计 4,006,964 元。公司已将应缴税款全部缴清,其中补缴增值税 582,208.53元、教育费附加 17,466.25 元、地方教育附加11,644.17元、城市维护建设税 29110.42 元,总计640,429.37 元。本次补缴事项系上游供应商提供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导致,不涉及滞纳金及税收行政处罚。
截至 2021 年 9 月 17 日,该事项已全部处理完毕。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税务处理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税务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四、备查文件
1、《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辛庄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熟税辛庄通 2021-2001)
2、《国家税务总局常熟市税务局辛庄税务分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编号:熟税辛庄通 2021-2002)
苏州玖隆再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