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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冒黑烟”要吃罚单!
近日
公安交警部门大力整治
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
▲检查车辆
第一
部分
违法典型
01
“拖着”黑烟行驶,司机获首张尾气超标罚单
1月10日
一辆农用车冒着黑烟
一路跑过城区
宜昌公安交警通过监控发现后
及时拦截
并对司机陈某罚款200元
开出今年来首张尾气超标“黑烟罚单”
▲“拖着”黑烟行驶
▲首张罚单截图
02
尾气超标被罚200元 司机“砍价”:少点撒!
1月11日12时08分许
民警在桔城路查获一辆
牌照为鄂EB1***的轻型普通货车
经检测排放超标
驾驶员罗某
因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
上道路行驶
被处以200元罚款
▲超标驾驶员被查
面对200元罚款
这位老哥可就厉害了
现场和民警“砍价”
少点撒
第二
部分
法律链接
驾驶排放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11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之规定,应对驾驶员处以200元的罚款处罚。
了解详情,请点击观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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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三峡广电、宜昌交警
编辑:贾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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