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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犬人速看!

三峡广电 2022-04-29

7月2日,《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在城区举行。为规范养犬行为,加强养犬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保障公民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市出台了《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7月正式施行。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解读


(一)明确管理区域。从保障集中居住地区公众安全及管理措施可行性的角度,办法将中心城区即西陵区(含高新区东山园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点军街道、猇亭区古老背街道以及夷陵区城市建成区所在区域纳入养犬管理区域。

(二)明确部门职责。根据养犬管理工作需要,结合机构改革后的职责划分,明确城区养犬工作由公安主管,城管、畜牧兽医、卫健等部门分工负责。

(三)明确管理措施:

一是根据上位法明确城区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根据《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在物业区域内禁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实际已涵盖了城市居民个人养犬的大部分情况。参照外地做法,拟定个人饲养犬只的基本条件及数量限制,每户不超过二条。

二是实行狂犬病免疫制度。犬只应当接种预防狂犬病疫苗,取得免疫证明。

三是实行养犬登记制度。凭犬只免疫证明等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登记,公安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放犬牌。因此种登记法律上属行政确认,办法不能直接针对未登记行为设定处罚,故将处罚放在犬只未挂犬牌上。

四是明确养犬行为规范。从合理满足市民养犬需求、必要保障公众安全的角度,拟定了养犬行为规范,主要集中在第十八条。

五是对应设置行政处罚。主要针对违规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违反养犬行为规范的行为,参照外地做法创设了部分处罚条款,重申了上位法相关规定。

31个品种的烈性犬与大型犬

宜昌城区个人禁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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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组织各种媒体进行高频度、大密度、全方位、多渠道地集中宣传。实现养犬管理宣传全履盖,养犬群众知晓率要达到100%,营造文明养犬的氛围。

(二)集中登记阶段。从7月6日起,开展已有犬只的集中登记,对辖区养犬群众逐一上门宣传,告知养犬登记要求、网上办理流程,对已饲养禁养犬只的,逐一上门工作,要求其采取收容机构寄养、非城区饲养等方式处理。对饲养多条犬只的,引导其送至犬只收容机构。对老年人、残疾人、盲人等特殊养犬群体,由民警和社区网格帮助其完成网上登记操作。

(三)专项整治阶段。由各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各级公安、城管、市场监管、街道社区等部门开展规范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查处打击少部分、教育规范大部分,基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养犬扰民、烈性犬伤人、遛狗不栓绳、犬便污染公共环境等突出问题。

(四)常态巩固阶段。集中整治行动后,对群众仍反映强烈的犬患问题要查缺补漏,力度不减,形成常态长效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半年的养犬管理工作,市民养犬行为文明规范、犬患问题基本解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得到明显提升。

答记者问





Q:

居民养犬的行为有那些具体限制,《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出台重点解决群众关注的什么问题?


A: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的第九条、十六条、十八条、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对群众饲养犬只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可以用以下几句话概括,养狗要登记,定期种疫苗,不养禁养犬,犬只不遗弃;遛狗牵狗绳,主动避他人,狗便要清理,伤人要担责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主要解决了:1.恶犬伤人,危害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的问题;2.不文明养犬产生的扰民问题;3.犬便影响市容环境问题;4.犬只免疫登记问题。





Q:

政府采取了这些措施方便群众免疫登记?


A:

1.养犬人在动物诊疗机构接受狂犬免疫接种后,由诊疗机构将犬只的基本信息录入到宜昌养犬登记管理系统,即可完成免疫信息登记,凭免疫信息即可进行养犬登记申报。


2.市公安局开发了养犬管理系统手机端录入系统,市民可以手机下载“安宠宝宝”APP,手机自助录入信息,申报上传后,审核取得电子犬牌。


3.老人可以通过社区网格员将相关信息录入,申报上传后,审核取得犬牌犬证。


4.社区、派出所通过网上审核后,可选择在社区直接领取带有电子犬牌犬证,也可选择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领取。


5、养犬登记和发放犬牌不收取任何费用,希望促进养犬人文明规范养犬。





Q:

城管部门如何围绕《办法》开展流浪犬捕捉工作?


A:

一是关于流浪犬定义。流浪犬是指没有主人饲养的犬只。常见原因包括饲养人刻意遗弃、自行走失或野生等。《办法》实施之后,对于上述类型流浪犬及现场未找到犬只主人且未挂犬牌的犬只,城管部门将依据《办法》赋予的职责及时予以捕捉。


二是关于捕捉方式。《办法》实施之后,市城管委将按照市政府规章赋予职责履行好流浪犬捕捉工作任务,同时按照《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从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健全犬只捕捉工作机制的角度,尝试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流浪犬捕捉,具体实施方案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确定。通过部门履职和社会共治相结合的方式,主动发现和捕捉流浪犬只,确保人身安全和市容整洁。


三是关于收容方式。犬只捕捉后,将按《办法》规定移送至位于夷陵区的宜昌市犬类收容服务站,予以免疫收容处理。该站于2020年7月1日起开始运行,设计收容量为2000只犬,将有效解决城区流浪犬“收容难”的问题。




宜昌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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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峡广电

记者:刘慧艳  杨一航 韩婧雯 通讯员:杜立冬

编辑:郑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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